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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魄的城院,几个人就这么在城院里大闹一番,吸引了不少官兵,待官兵把乞丐押走,逢候丑才畏畏缩缩的走到沈明月的身前,且问沈明月是否临摹好张仪的一百张画像,沈明月却已经画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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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刚才那屈丐的屁股在地上一蹲,所以他的屁股还在疼着,看见逢候丑在身边,他便把寻找张仪的事情全权让逢候丑负责,逢候丑听了,心想没有屈丐这个莽撞牛,那事情肯定好办多了,所以他就答应了。
闻听逢候丑的话,屈丐便由两个官兵扶到自己的房间里,在他的极力叫疼之下,官兵们就请了大夫,大夫看了,是没有多大的事情,只是骨头有受损,休养数天,便可恢复。
听了大夫的话语,屈丐才放下心来,心想自己是靠打仗吃饭的,倘若因为屁股疼把将军这晚饭丢了,那便是大大的不妥,不过为了能抓到张仪,所以必须心,于是他就叫了两个经常在自己身边的官兵,且对他们言,一定要注意逢候丑对于抓捕张仪一事的进展情况,这几天的每一天早、中、晚,都要向自己汇报。
两个官兵拱手称是之余,便也有些不满,且纷纷道:“屈将军身体不适,不应该操劳那些事情,既然这事情都交给逢将军办了,再操心也没有用。
屈丐听了,觉得他们得对,不过还是不忘自己刚才的话,给他们叮嘱了一番之后,才重重的头。
……
落魄的城院。柳风、沈明月、逢候丑三人都走进了昨晚沈明月作画的地方,只是柳风一进屋便道:“哇!这是什么啊?好香!”
逢候丑只在乎已经摆在桌子上的画像。哪儿有功夫听柳风话,不过沈明月却为他解答了疑难。且告诉他这乃是墨汁的香味。
柳风一听,忙把墨砚端了起来,用鼻子嗅嗅,惊声赞道:“哇,好香,真的耶。”
逢候丑一心想抓住张仪,当他看到一百张画像都已经画完了,他真是有种爱死沈明月的感觉,且道:“姑娘不但多才多艺。并且武功也高强,真是太令人为之震撼了。”
沈明月且谦虚有礼道:“哪儿有啊,我平时只是画一些花花草草,不见得有那么生动,现在这临摹别人的画儿,那就更别好了。”
一旁的柳风,看完了墨砚,现在就把视线转移到逢候丑的手上,只见逢候丑拿着那么多的画。并且这么多张都是画着同一个人,他便不解:“你让明月给你画这么多画儿,做什么,唉。这些画儿,怎么都是画着相同的事物?”
逢候丑便简简单单的把为什么要画画儿,为什么要画这么多画儿。这些画儿为什么画着同一个人,都给他了。只听是要抓捕张仪,他忙道:“你们要抓张仪啊?”
逢候丑看见柳风的神情忽然这么激动。他便也觉得奇怪,忙道:“怎么了,张仪你见过,你认识他?”
柳风才没有那么蠢,怎么可能自己认识张仪,了岂不是他又要问东问西,那甚是麻烦,随之一阵摇头否认了自己认识张仪的事实,相反的却是他还问逢候丑:“你们为什么要抓张仪,我没见过此人,但是我知道他很有名的呀。”
这一两天下来,逢候丑也算和柳风、沈明月是熟人了,所以他也没有故意隐瞒什么,只是原原本本的把张仪曾去楚国和怀王做的那桩买卖了一遍。
闻了逢候丑的一番话,柳风心想这张仪还果然名不虚传,身为秦国的一个官竟然能跑到楚国来和楚王做起生意来了,难怪他会有能力把我那师兄引到一间满布陷阱的屋子里烧个半死,看来,张仪这个人,还真不能觑。
待柳风还不完全明了,逢候丑便道:“有了张仪的画像,就能抓住张仪了,不如现在你们两人和我一道去街上查查此人。”
沈明月、柳风来到丹阳,还没有出去四处逛逛,现在听逢候丑要让他们两人跟着出去寻找张仪,两人的情绪都是激动万般。
——
单柳风,他也只是在昨天晚上,还是夜黑风高出去了一趟,不料运气极差,还遇到十个剑法高的密探,倘若不是自己的武功高强,只怕早已经去见阎王老子了,而对于沈明月来讲,丹阳城那真是太新鲜了,记得昨天一来丹阳城就住进院子里,丹阳城是什么样子?这里的百姓有什么风俗习惯?他一样都不清不楚,何况一天到黑趴在作案上作画的沈明月,现在可以出去走走,对他们两人来,那固然是好事。
见两人兴意正浓,逢候丑便叫一旁的官兵给柳风和沈明月备好出行的马,是定要抓到张仪。
稍后,马已经备好,柳风和沈明月各骑一匹,两人笑嘻嘻的出了院门。
丹阳城不像夏州城,夏州城四面高山叠嶂,城下绿水河川流不息,而丹阳城属于丘陵地带,一出门,那便是远看不到边的许多土丘,而河流虽然阡陌纵横,但却因地势起伏差距不大,建筑物一排靠一排,影响了视线。
单从水平面难以看到湖泊、河流,倘若真有那闲情逸致,便可乘马或是高车行将五六里路,去荒野之地看看。
……
丹阳城,城不大,但是面积还是挺可观的,整个丹阳城只有一条主街,也许正是只有一条主街的缘故,所以主街联通所有巷、通道,也正是因为这样,所以这条街市比较繁华,即使在这个战火连连的坑爹年代,也有许多百姓在摆摊做生意,声声呐喊。
三匹马行将在前,后面紧跟五匹马,这五匹马的马背上骑得便是往日和逢候丑最亲近的五人。都穿着一身“火焰服”,看起来还蛮“扎实子”。而随后的四匹马,马背上所坐的人也正是屈丐安排的信使。
大街两边是巷子。都是一些通往荒野的巷子,他们走到一个巷子前,逢候丑便对身后的人道:“你们进入这个巷子,要牢牢看住每个巷道,决不能放过张仪。”
按照之前的安排的安排,每个巷子大约进去十个人左右,当这些喽啰兵应声完毕,便骑着马儿进入了巷子。
走过街,再走过街。
看过民风。再看过民风。
在街上行将良久良久,柳风也觉得这没什么好看的,只不过是一些为了大财,从街头到街尾摆摊的人,倘若柳风从见过,他肯定会收马,回到落魄的城院去睡觉。
只是在他心思全无,提不上来的时候,忽然有人从巷子里蹿出。这个人生的是一张男人脸,但是却穿着女人的衣服,他一边向前跑,一边大叫救命。
待逢候丑看到的时候。这个人已经行在他们的前头,向着他们要去的方向逃去。
……救命啊……救命啊……
虽然逃命的人乃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男人,但是他身穿大红袍。头戴紫金冠,这却引起了街市上众多人的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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