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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步走下楼之后,我猛的意识到,我没有化妆,也没有洗漱,没有梳头,没有......什么都没干,就跑出来了,我开始犯难,这样就出来了,鞋还没换,我,穿着拖鞋就出来了。
一月的天气很冷,再加上我没穿拖鞋,刚刚出门,脚就冻的僵硬。他走向一个红色的“菲斯特跑车。”这是现在最好的跑车,不仅度快,还很安全,它最大的特点,就是可以从敞篷和不敞篷之间随意切换,这个车唯一的缺点,就是耗油快,这也不影响它的销量,跑的快,当然耗油快。这种车的价格,已经够我在武汉买一个房子了。
我不停的用脚趾抓着拖鞋板,活动活动我的脚趾,让它不那么僵硬。
他好像察觉到我的异样,“怎么了,是不是什么都没准备好,别担心,我都帮你准备好了,你跟着我就行了。”“啊?什么都准备好了?”师哥也说过,都准备好了,类似的话,到最后,问题百出。我有些不相信的样子。我想着,怎么没帮我准备好拖鞋呢?
“怎么,你不相信吗?”他听出了我的意思,反问到,“先,我得带你去买一双鞋子。”他补充一句到,说完,他尴尬的看了我穿着拖鞋的脚。我的脸瞬间红了,心中说不清的尴尬与无奈,也有些埋怨妈妈,总替我瞎操心,我才刚刚二十二岁,刚过可以结婚的法定年龄,她就开始担心我的个人问题了,害我现在尴尬。
他倒是没有嘲讽我一句,他细心的现了我的尴尬。“那我们先去鞋店,有一个鞋店,那的老板,我挺熟的,去那,我们挑一双鞋子,然后呢,我们再去逛街,逛街完了,再带你去美容,你工作那么忙,一定没时间保养。”
我只,嗯嗯,回应着,虽然穿着拖鞋出门很尴尬,不过听他说的,好像行程安排的挺好。
他开车的度很快,遇到弯道就漂移,我多次提醒他不要“耍杂技”,他都不以为然,对他的车技很自信。“不玩杂技我买这个车干什么?”是啊,这个车是经得起他折腾的。
一路上车水马龙,霓虹灯闪烁着,我坐在车上,听着他的歌,我爱上了这种感觉,车内有暖气,我的脚也暖和了,靠着牛皮的椅套,望着窗外。
我享受这这一切,不知道过多久,车突然的停下,后坐力差点把我晃倒,他对我说,“鞋店到了,我们下来挑鞋子吧。”他替我开了车门,让我下车,刚下车就冷的直哆嗦,刚从充满暖气的车上来到车外,温差太大,我不停的跺着脚,他已经走向了鞋店,回头看到我,又朝我走过来。
“怎么了,冷吗?”说话间,把自己身上的外套脱下,递给我,我也没讲客气,接过来就穿上了,衣服上还残留着很宜人的香水味,不太浓烈也不太平淡。
李久比我先走进鞋店,与店主交谈一阵后,便招呼我进去,店主先跟我打招呼,“小姐您好,先把这个鞋穿上吧,我看向他手指着的那个方向。”那是一个鞋柜鞋柜上都是棉拖鞋,他指着鞋柜上那个粉红色拖鞋。粉色,是我最喜欢的颜色。
穿上棉拖鞋以后,脚暖和了许多,他带我逛鞋子,一个一个鞋柜看,鞋子的样式都很潮,摸起来质感也很好,但是价格那一栏,都不便宜。
我选了一双潮的皮靴,试穿以后,感觉很满意,再一看价格,又把鞋子放了回去。“干嘛放回去,喜欢就拿就好了。”
“喜欢就拿?不是买吗?”我疑惑不解,怎么用拿这个字呢?
“这家店的代言人是我噢,我在微博做宣传,但是没有要代言费和宣传费,店主叫我要鞋子就来拿,你喜欢的都挑出来,这里鞋子都很潮,穿起来也都舒服。”
店主也说,“是啊,自从他帮我们店做宣传以后,我们店的生意就好了起来,要什么鞋子,您喜欢就随便拿吧!”店长都这么说了,我也就不讲客气,拿了一双雪地靴,一双运动鞋,还有一双很喜欢的凉鞋。准备留着夏天穿,等回到辉月后,就不会怎么出来逛街了。
“挑完了。”我很开心,拎着装满鞋盒的袋子,对李久说到。李久拿起袋子,看了看里面的鞋子。
“怎么?不挑一双高跟鞋吗?”他有些不解,其实,我也想过拿一双高跟鞋,可是想到拿了也没什么机会穿,就没拿。
“不太喜欢。”
“那我们走吧,你是想现在就去吃饭,还是去玩?”他托着腮问我。
“现在还早,要不我们先去吃饭吧!”这句话是没有逻辑的,我只是告诉他我饿了。
“那我找老板拿双袜子,等你把鞋穿好。”他看了眼我脚上穿着的粉色拖鞋说到。
我的脸在灼烧,居然忘了,自己还穿着一双粉色棉拖鞋。
说完,他转身又到了店里。不一会,他拿着一双袜子出来。我坐在车上,在车后座把鞋子穿好,鞋子如老板所说,穿起来柔软舒适。
“真是麻烦你了,还在老板面前丢了你的脸呢!”我有点内疚的说到。
“没有啊,老板还觉得你很可爱呢!”
“可爱?”我不知道哪有可爱了。
“我也觉得你可爱,傻的可爱!”我们都禁不住笑了。“要不我们去西餐厅?我知道有一个西餐厅,里面的牛排挺好吃的。”
我只应声附和,我不管是什么饭店,我只想快点吃到东西,肚子已经咕咕的叫着出警告。
他的车依然很快,不过还是很平稳,只见窗外的景物向后面滑动。
开了不到五分钟,他停下车,先下车,然后打开后座的门,让我下来。眼前出现一个极具西式风格的餐厅,我并没有注意餐厅的牌子,和他一起走进去。进去以后,有服务员来招待,说是已经订好了餐。并安排我们坐下,我疑惑不解,刚刚到,怎么就已经订好餐了呢?
李久解释到,“刚才你坐在车上等我拿袜子的时候,我已经预定好了。”还真应了他那句话,跟他出来,什么都不用准备。
眼前放着各式各样的西式餐具,刀,叉,我一个都用不习惯,这种餐厅我也来的很少,基本上没来过。看见这些餐具,我就慌了神,害怕等下吃饭的时候会出丑。
服务员推着餐车向我们坐的餐桌走来,我心里充满着恐惧和无奈,总不能饿着肚子不吃吧,就算我不吃,李久肯定也会问我原因的,我怀着忐忑的心情看着服务员把菜送上餐桌。
李久似乎已经习惯了这种用餐方式,左手拿刀,右手拿叉,把餐布系好,熟练的切起牛排来,当他切开牛排时,油脂从牛排里四溢出来,牛排的香味不住的往我鼻子里钻,奈何我用西式餐具不熟练,笨手笨脚的,花了好长时间才切好一块牛排。
李久看到了我吃力的样子,用纸巾擦了擦嘴,又把头朝我凑近,轻生的说,“是不是用的不习惯?”
我已经尽力在用了,却还是被他看出来了,满面羞红,只得无助的点点头。
他并没有说什么,只是把我面前的盘子移到他那边去,刀叉并用,不一会,一大块牛排,变成了一个大小形状不均匀的小肉块。我没有感谢他,只是把装满切好牛排的盘子端到自己面前,自顾自的吃起来。
用餐才进行到一半,一个穿着紫色棉袄,头蓬乱的年轻人,出现在我们面前,年纪约摸三十多岁,浑身都烟味可以断定,是个有烟瘾的人。
“有什么事吗?”李久停止用餐。站起身来,望着那个男人说到。那个男人看到他,本暗淡无光的眼神开始散出光亮,“你是Leenine吧,我是你的粉丝,可以给我签个名吗?”
“Leenine?”我疑惑不解道。怎么还冒出一个英文名来。
“那是我的英文名字啊,歌迷都喜欢这样叫我。”他也昂起头,在这儿都能遇到歌迷,说明他的粉丝基数不小。
“嗯......Leenine。”我重复一遍到。
“是的,我是李久,是找我要签名吗?还是?”李久态度很亲和,完全看不出是明星和粉丝在说话。
“我想送您一个东西。”男人态度很诚恳,说话时眼睛的视线一直没离开李久,从衣服的上衣兜里,掏出一块精致的玉石。
我顿时打了个激灵,我想起了五柳村那知道的血翡翠。但很快就恢复了正常,那块玉很厚,有点像小时候用的那种橡皮。
“这个是,我们家祖传的玉,护身用的,我没去找人雕琢,您就收下,有时间找人雕琢它吧。”男人恳请李久收下,李久表示感谢,也没有拒绝,用桌上的餐巾纸,给男人签了名。男人就心满意足的准备离开。
李久继续用餐,我也坐了下来,我又看了一眼那穿着紫色棉袄的男人,那个男人在走出餐厅前,回头望了一眼李久,我很确定,只是为了看李久,那眼神的意味,让人捉摸不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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