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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徐乐乐给他买衣服鞋子的感觉,和林书彤当年给他买药的感觉何其相似?
先给你一点甜头,然后欲擒故纵,像放风筝一样,你进一步,我就退一步,你退一步,我就进一步。
时间长了,你就变成了我的舔狗!
“卧槽!这熟悉的操作,这熟悉的套路,太可怕了!”
“我特么只是想刷点舔狗金,又不是真的想当你的舔狗?能不能放过我?”
陈远在理的时候,突然醒悟过来。
他决定再也不随随便便投入感情了。
花钱可以,约会可以,买东西可以,搞暧昧也可以,但就是不能谈感情!
不得不说。
托尼老师的理技术,是相当牛逼的!
当陈远的鸡窝头,换成了当下最流行的潮男型,一身拖鞋裤衩加体恤,也换成了徐乐乐精心挑选的精品服饰后。
整个人的感觉,顿时就不一样了!
陈远长得本来就不丑,只是平时懒得收拾而已,他的硬件条件其实相当不错。
如今换装完成之后,竟然帅到丝毫不逊色于某音网红小鲜肉!
徐乐乐差点看呆了!
前后反差实在太大,感觉都不是同一个人。
徐乐乐:好感度+5
徐乐乐:好感度+5
徐乐乐:好感度+5
不知不觉间,徐乐乐对陈远的好感度,已经上升到了83点。
83点的好感度,已经相当之高了。
这样的好感度,足以让一个女生去主动倒追你。
此时在徐乐乐心中。
陈远真的是一个宝藏男孩。
刚认识的时候不咋地,可越接触,越了解,就会现他身上有无数的闪光点。
先陈远有钱,而且低调,大学三年下来,愣是装的像个普通人。
其次陈远很痴情,很专一,喜欢一个女生,可以默默的为她付出三年,作为一个富二代,居然能放下身段,每天早上跑到女生寝室楼下送早餐,这也太温柔,太体贴了!
最后这家伙居然长得还很帅?
稍微整理一下,比那个黄俊凯都要帅得多,而且更加耐看。
想到之前林书彤在gucci专卖店,明明很喜欢那款包包,可她男朋友就是不给她买的样子,还各种冠冕堂皇的理由,她突然觉得这女生是不是瞎了狗眼!
明明最好的都已经被她得到了,偏偏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要不咱们去吃个饭吧!”
不知不觉,时间已经到了晚上九点。
陈远还没吃饭。
如果不和徐乐乐一起吃,他就用不了舔狗金。
他自己卡里的钱,总共也只有两百多块而已。
这要是不趁着舔狗金吃一波饭,他可真的要吃土了!
“好啊,徐乐乐欣然应允!”
出了千达广场。
两人来到了一家高档餐厅。
这一顿饭下来,吃得相当愉快。
陈远狼吞虎咽的样子,徐乐乐也没介意。
反正怎么看都很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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