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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蜜糖知道,他不喜欢挂钟每天整点打铃,尤其是晚上十二点,十二下的铃声让他特别烦躁,所以虽然她喜欢这个玩偶小屋一样的挂钟,也都是收在房里,没有拿出来用过。
不过今天……她坐在餐桌前,抬头朝他笑:“嗨。”今天,她才不管他高不高兴。
程时脱了鞋,望望满屋子的蜡烛,皱眉,没说什么。他伸手扯松领带,随手将外套扔到沙上。
哦……他扯领带的样子还是这么帅,有一点点不耐烦,还有一点点漫不经心,这大概是他唯一雅痞的时候了。
宋蜜糖继续托着腮看他,如同欣赏艺术品一般的笑容不变,悠悠道:“平常我可不是把你的外套放在那儿的。”
程时一愣,终于觉察出有点不对劲来。
往常回家,她会迎过来替他拿外套,但是今天……
“你今天怎么回事?”程时松松袖扣,挽起袖子,环顾四周,再次皱眉:“把蜡烛都灭了。”
“不要。”宋蜜糖毫不犹豫地拒绝,然后她就看见程时一口气吹灭了两支蜡烛。
“喂,”宋蜜糖深吸一口气,告诉自己不要怒,“今天是三周年,你不要烛光晚餐吗?”
三周年?什么三周年?
当然是结婚三周年。
程时微愕,指着桌上一根橙色的橘子香味蜡烛:“点蜡烛,特别是这种带有香味和慢燃的蜡烛,会释放出铅、汞或其他有毒物质。这类蜡烛里头的烛芯是用铅做的,释放的铅离子很容易吸进肺里,进而危害神经、心脏和呼吸器官,而吃饭的时候……”
“闭嘴!”宋蜜糖忽然猛地一拍桌子,怒道:“你到底要不要吃饭!”
程时的脸色也一下子冷下来:“我没说不吃,宋蜜糖,你今晚怎么回事?”语罢,他霍然起身,干脆地拍开灯的开关,转身就把所有的蜡烛都给熄了。
宋蜜糖鼻头一酸,眼眶一热,咬着牙将眼泪咽回去,弯唇一笑,温言软语:“现在可以了吧,快去洗手,洗完好吃饭,这些菜都是你最爱吃的。”
程时看了她一眼,没问什么,转身去了洗手间,在他转身的那一刹那,宋蜜糖快抹了一把眼泪,若无其事地起身,为他盛饭。
家里的餐盘都是特别订的,碗盘下头有一个装热水的盘子,帮助菜肴保温,因而当程时坐下来吃饭的时候,饭菜的温度都刚刚好。
房子很大,餐桌上摆了七八个菜,两个人面对面坐着吃,除了筷子勺子碰撞的声音,一句话也没有。
他们一直以来都是这样。
宋蜜糖以前总觉得,看着他一样样将自己亲手做的菜吃干净,是天底下最最幸福的事情,所以她总是忍不住要在他吃饭的时候抬头看他,他低头的时候,长长的睫毛垂下,特别好看。所以,就算他不跟她说话,她也心满意足。
可是今天,她突然觉得,这样真冷清。
“嗨……”见他摆下筷子,宋蜜糖轻轻唤了声,微笑:“今天你收拾桌子,再……嗯……洗碗?”
“我还有工作要处理,下次洗碗,”程时径自起身,在裤子口袋里掏啊掏,掏出一个蓝色绒面的小盒子,递到她面前,“三周年礼物。”
宋蜜糖没接,仰脸看他:“阿时,我不要这个,只要你去洗碗。”
天知道这个盒子里头的饰是不是那个人不要的,前两年过纪念日,他从来都不记得,她才不信他今年就突然记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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