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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有意者也可扑买那酿酒权,每年从官家买酒曲就是了。而有酿酒权的私人酒楼被称为‘正店’,脚店则是其分销店。
‘千日春’是中山园子正店的名酒,在桃花洞一带自然不会少脚店贩卖,刘小乙脚店就是其中一家。
刘小乙脚店门脸不算大,进门处两边,一厢安置着砧板,有切墩儿的厨子正在切些熟食、生肉,买熟食的客人能直接在这儿买卖。另一厢有三个灶眼的灶台,灶眼上安置的都是蒸笼,里头不外乎馒头、炊饼。
至于要买酒,就得到里头去。
红妃往里走,里面几个当撑的酒保见了她,有一个立刻走了出来,唱到:“小娘子要什么酒?”
“要一角‘千日春’。”这样说着,红妃将顺手带出来的一只大壶递给了酒保,又用尤二叔给的三枚小银币回酒钱。
酒保手脚麻利地用酒提子从半埋在地下的大酒缸里舀酒,分量给的很足,最后还大壶时又找了红妃二十个铜钱。
一角其实就是四升酒,此时的一升酒大约是现代的六七百毫升,所以一角酒说多不多,也就是一瓶家庭装饮料稍多一些...考虑到此时的酒大多度数很低,大家只当是饮料来喝,冯珍珍和李桂娘要一角酒并不如何夸张(她们也不见得要喝完)。
红妃顶着寒风回到了撷芳园,茶房里却不见了尤二叔。她将大壶放到一边,又取了一个洗净的银酒壶,给酒壶添到八分满时这才放到冯珍珍和李桂娘一旁的温酒器中。左右看了看:“姐姐,尤二叔呢?有二十个钱倒找他。”
第11章小荷(5)
此时李桂娘已经要起身去前面表演了,有另一个表演的女乐下来用饭,另一边还安坐的冯珍珍对红妃笑了笑:“哪用理会那老奴?你自去玩耍——肚里饿不饿?那边灶上温着好羹,让娘姨把你一碗。”
倒找的二十个钱在官伎馆中算什么?这等一等一的销金窟,即使是李桂娘、冯珍珍这等不红的女乐,平素也是见惯了财宝的。平素有倒找的钱,比这多得多的都当是跑腿钱,更何况红妃是馆中女童,更乐得当孩子零花钱。
至于尤二叔,已经被李桂娘指点去找门路了,刚刚走了。
正说话时,花柔奴与陶小红从外面走侧边小门进来,见到红妃似乎要在茶房吃东西,花柔奴就与陶小红阴阳怪气道:“难怪小红你邀人家外头吃饭找不来人,人家自有眉眼高低!眼睛长到天上去的人能讨好娘子们,我等还看在眼里?”
刚刚陶小红邀红妃一起出去吃东西,红妃和花柔奴关系可说不上好,陶小红和花柔奴当时是一起的,她能答应才怪了!再者,她也看得出来,陶小红对她根本没什么好感,只不过是初来乍到,出于一些小心思,对她这个‘坐地户’客气客气罢了。
在红妃眼里,陶小红、花柔奴都是小孩子,很多时候她都懒得和她们计较。但很多时候也不是说对方是小孩子,红妃就一点儿火气都没有——如果是这样,就不会有那么多被自己家孩子气的一佛升天的家长了!
熊孩子气起人来,并不会因为年纪小而轻些。
平常花柔奴阴阳怪气多了,红妃这次懒得做无事生,便不咸不淡道:“我为什么要同你吃饭?不是你自说‘有你没我,有我没你’?我这也是省些事...本就不是玩的好的,何故如此作态?不嫌腻味!”
而后又道:“若真有眉眼高低,那倒是好事...生在官伎馆中,头一等是修习才艺,然后就是眉眼高低了。要我来说,柔奴你倒是该学学眉眼高低,如此也不会整日寻衅!”
说到这里,红妃干脆刺她:“再者说了,若按柔奴所说,奉承些娘子就是错,那馆中上下多少人错的不能再错——这话可别再说了,传出去怪得罪人的!柳都知常说,馆中罚人不兴骂,就是因为祸从口出,最得罪人,怎么有些人总不记得?”
在官伎馆中,女弟子尚且要十分奉承正式官伎,而正式官伎之间,往往也因为年资不同,有妹妹讨好姐姐。若按照花柔奴这样挤兑,那真是上上下下都要有意见...当然,花柔奴只不过是个小孩子,她说的话不会有人大张旗鼓地传。纵使传出去了,其他人一般也不会当回事。
但道理确实是红妃说的那样。
红妃面对花柔奴的挑衅,平常多是装聋作哑,很少这样直接顶回去的。这一下打了花柔奴一个措手不及,被气着的她眼睛越睁越大,一口气给哽住了!她想回些什么,但红妃话放在那里,本身也不好回!
说到底,她是个货真价实的小姑娘,就算因为生活环境的关系早熟一些,也不可能心里、口头上比红妃更有条理!
而且,正如红妃所说...在官伎馆这种人多口杂的地方,最容易祸从口出!就算是官伎馆罚犯了错的女乐,也从不骂人!骂人最容易一口袋带一裤子,不知道就把什么陈年往事、旧年人带出来,一得罪人得罪一片!
小孩子不见得真的理解这规矩,但相关告诫是从小听到大的,红妃如今一提,多少能震慑住花柔奴。
冯珍珍作为一个大人,自然不会掺活到小孩子们的‘玩闹’当中。等到花柔奴带着陶小红气呼呼地走了,这才‘扑哧’笑出声来!又等到红妃吃了羹,也自离开了,她还笑着对过来休息的女乐说起这事。
“柔奴要强,平日处处掐尖,看着厉害的很,却也只是看着罢了。”她摇了摇头:“倒是红妃沉静的多,将来怕是要出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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