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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没等程阮向o57询问,沈桉就看见了站在吧台后的程阮。
小小一只等在那里,可爱极了。
“小阮,做好啦!”
沈桉从走廊里小跑过来,在程阮的对面站定。
白皙光滑的额头上还带着细密的汗珠,金的梢头被汗水打湿,有种运动后男性特有的荷尔蒙。
“是的,少爷。”
程阮看着沈桉答道。
“小阮,和你说过好多回了,我不喜欢你这样叫我。”
沈桉的笑容收了起来,狗狗眼中有一些受伤。
“我们是朋友啊,你该直接喊我名字的。”
“可是在古堡里,先生讲过要守规矩的……”
程阮不太适应短距离被这样直白的目光注视,垂下眼皮,盯着面前那杯饮品解释着。
“沈叙言的那些规矩他自己守去吧。”
沈桉委委屈屈,控诉着沈叙言。
他和沈叙言一向不和,两人的性格差异和年龄差距,生活在一个地方总是会生争执。
但是没有办法。
父亲将年幼的他扔给继兄后,就和母亲逍遥去了,根本不管他的死活。
沈桉幼年都是在沈叙言严厉无情的管教下长大的。
这也导致他青春期时更加叛逆,什么都和沈叙言对着干。
沈桉将一只手从桌面上伸向程阮,拉住程阮的袖子,轻轻摇晃
“我不管!你一定不能少爷少爷地喊我。”
“不可以——”
程阮的身体随着沈桉的晃动摇摆着,对眼前这只缠人的大金毛别无他法
“好吧——那私下里我喊您名字,但先生面前,我还得叫您少爷。”
“可以吗?”
程阮盯着沈桉墨绿色的眼睛,轻声问。
“嗯!”
沈桉心满意足地点点头,放开拉着程阮袖子的手。
目光移向桌面上的高脚杯,里面猩红色液体还在冒着轻微的气泡。鲜血的芬芳混着酒的醇厚,这对一个血族来说是致命的诱惑。
他已经很久没有喝到程阮亲手做的血酒了。
沈桉喉结滚动,刚才大量的能量消耗,身体对鲜血的渴望也达到了顶峰。
沈桉看向程阮
“那我就喝啦,刚好很渴。”
“嗯。”
沈桉托起酒杯的底,先轻抿了一口,然后眼眸一亮,将整杯血酒一饮而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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