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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他们不来请,我也会去,我这个新媳妇应该去给公婆敬茶不是吗?”怀瑾笑得知书达礼。
包子却因此震惊得久久回不过神来,她家小姐自出了冷宫后何时按礼教行事了?根本就不知礼教为何物。
“走吧。”怀瑾带上劈风,走了几步,忽然回头,“对了,王公公,你见过我家如花吗?”
王安浑身一震,迎上她如花般的笑脸,心里直打哆嗦,这笑脸笑得越灿烂就越可怕。
“回娘娘,奴才不知如花是谁。”王安聪明地道。
“是嘛,我好像听我家如花说过曾帮过王公公的忙呢。”
王安直冒汗,“有这事吗,奴才近来太忙,可能忘了。”
这女人居然那样都弄不死她,真是奇了怪了,早知道一刀杀了她永绝后患!
“哦,难得还有人不记得我家如花。”怀瑾若有所思地说,而后带着一丫鬟一条狗坐上车辇朝东宫而去。
王安心里却是七上八下了,她那声‘哦’分明是叫人不安。
到了东宫,怀瑾熟门熟路地径直走向主殿,显露了她根本就是东宫的常客。
喜鹊通报才落下,就见一抹月牙白倩影提起裙摆过门
槛。
身段婀娜苗条,黑发未挽髻,只是编了条细辫绕在额上,两边鬓发一样编成发辫以一缕丝线系在脑后,本就生得娇甜清艳了,再这般打扮更显出她的机巧灵动。
仔细看,她那几根丝线倒像是罕见的天蚕丝!
据说天蚕丝白中带绿,具有闪烁光泽,艳丽华贵,锋如刃、柔似水、利穿甲、舞如蝶,仅一根细细的丝线便可杀人于无形,且不留痕迹。
据说当今世上仅有三根天蚕丝,约三尺长,无人知其下落。
莫非在她发上闪烁着华贵艳丽的就是!
而她居然拿来当发饰!!
庞婉瑜死死盯着与她的云发夹在一块的丝线,如此不凡之物除了皇太孙有不会再有别人!
他居然舍得拿这样的宝物给她糟蹋!
没错!怀瑾头上的的确是天蚕丝,今早醒来后就在发上了,听包子说是祈天澈给她系上的,她当时就想扯掉,但是看了后便认出是不凡之物,事后问祈天澈才知道是淬炼过的天蚕丝。
拿别人梦寐以求的天蚕丝来给她绑头发?没办法,土豪就是任性,而她,面对稀有宝物是从不客气的。
怀瑾扫了眼现场,太子卧在软榻上,右边是庞婉瑜,稍低一点的位子是东宫而今受宠的良娣唐诗诗。
这样的太子难怪老皇帝偏宠孙子了,若真让他当皇帝也离亡国不远了。
“太孙妃,你怎能把狗带来东宫,带到太子面前来!”庞婉瑜看到跟在她身后进来的庞大的狗,厉声问。
她知道皇太孙儿时捡回一条狗养,但鲜少有人见过他养的狗,因为那只狗从未走出过承阳殿,没想到而今他居然让肖燕把狗带在身边!
连最爱的狗都给她了,接下来他是不是掏心掏肺给她?
一人一狗,画面看起来竟是如此的惬意!
“哦,既然是一家人我总得带它来认识认识你们,省得到时咬了自家人而不知。”怀瑾站定,自信飞扬,劈风就乖巧地坐在身边,俨然像个坚定的守护者。
这庞婉瑜每次见到她都恨不得扒她皮的样子,简直就是一脸的情敌样!
如果没见识过某男对这女人的厌恶程度,她可能还会怀疑她跟祈天澈之间真的有什么,可惜,结果只是人家一厢情愿。
怀瑾忽然想起网上曾流行过的一段子,说是嫁不了你那就嫁给你父亲当你妈,这段子用在庞婉瑜身上简直再合适不过啊!
“太孙妃,你现已恢复封号,对太子妃及太子应当尊称!”王安这时开始狗仗人势了。
“哦,按你这么说,我已恢复封号,你做奴才的是不是也该对我尊称?”怀瑾懒懒扫一眼过去,王安顿时神气不起来了。
“太孙妃,王安说得也没错。”靠在软榻上的太子抬头出声打压。这臭丫头一早给他气受,待会他倒要看她怎么死!
“哦,可惜,我没有叫畜生为父为母的习惯,还请太子和太子妃见谅。”怀瑾不卑不亢地道。
“你骂本宫是畜生?!”太子勃然大怒。
“我有说吗?”怀瑾很无辜的挑眉。
倒是庞婉瑜似乎比前几次还沉得住气了,反还笑着安抚太子,“殿下息怒,太孙妃脾性顽劣,日后让宫里的嬷嬷重新教她规矩便是,现下咱们就是先教她一些礼数,喜鹊!”
太子脸色缓和了许多,听到叫唤的喜鹊带着两名端着茶的宫女走到怀瑾身边,“太孙妃娘娘,依礼,您这个做媳妇的该给太子及太子妃敬茶。”
怀瑾瞥了眼太子二人面前的蒲团,眼底精光闪过,勾唇一笑,走上前,然后,去接喜鹊手上的茶碗,唇角浮现出一抹邪佞的弧度。
说时迟那时快,在接茶碗的时候一个不稳,将喜鹊撞过去,然后再加上意外获得的内力轻弹出去,喜鹊便直接扑倒在那蒲团上。
“啊!”
一如所料,惨叫声响起。
“怎会是这样!对不住,都怪我没站稳。”怀集愧疚地说,但脸上分明是幸灾乐祸。
不慎跪倒在太子面前那个蒲团上的喜鹊痛得直接昏了过去,当被人抬走的时候蒲团紧紧钉在她的膝盖上,鲜血滴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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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子,原来敬茶还得跪钉子的吗?”怀瑾很无知地问。
包子已经快要被吓死了,一颗心悬在嗓子眼上。那可是钉子啊,若不是刚巧喜鹊撞在那上面,受苦的可就是主子了,亏她还笑得出来!希望在来东宫之后,让去凤鸾宫的人也顺利见到皇太孙,好让皇太孙早些来救她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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