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两人都比宋一先要认识袁起,他们几个人住在同一片别墅区,用他们的话说,还穿开裆裤就认识了,他们没必要倒袁起的油,但所说的话又是真心为宋一好。
可是,宋一傻啊。
最后,袁起选择去英国读书,宋一被分手,他果然吃亏吃大发了。
在和袁起的感情中他是被动的,在和周生的友情中他也是被动的,他大概是真的没有能力处理好这种介于友情和爱情的感情。
也可能,这些在宋一看来不是什麽必需品。
喜欢一个女孩子可以吗
宋一也试着为自己寻觅答案。
答案是不可以,宋一确定自己对着女人硬不起来,这怎麽能对别人负责呢?
宋一借了刘树人的车送周生回家,他还没驾照,一路上开得小心翼翼。周生则睡了一路,坐在副驾驶上微微蹙着眉,我见犹怜。
到了小区正门外,宋一没有门禁卡没办法开车进去,他只好把车停放在路边。
宋一没忍心叫醒周生,他躺在驾驶座上,侧过头打量周生。周生还在熟睡,睫毛微眨,随着呼吸一动一动的,这让宋一联想到了只有在乡下的夏天才能见到的蜻蜓翅膀,扑动的时候特别吸引人。
蜻蜓透明的翅膀在光下会显示出若隐若现的纹路,给乡下的夏天别增一番趣味美好。
就像现在,周生再给某人带来美好而某人却不自知。
但车靠边停下来没一会儿,周生就醒了。
蜻蜓消失了。
他先是打量了一眼宋一,然后猛扑上去,吻在了宋一的唇角上,蜻蜓点水般,宋一还没反应过来发生了什麽这个吻就草草结束了。
周生打开记事本递给宋一,然后他就下车刷卡跑进了小区。
宋一低头看向笔记本,上面早已写道:宋一,很高兴认识你。最近给你添麻烦了,我们还是不要再见面了。
不要见面,是不让自己再去x-high酒吧了吗?
宋一心想,自己这是被人划清界限了?他心里“咯噔”一下,脑子一片空白,他先是感到不知所措,随后是小怒,自己怎麽又是被动的一方?
然后他就感到莫名其妙的轻松,不知道这是甘心还是不甘。
宋一真的觉得,周生是个很好的姑娘。但是,和袁起分开半年,他个基佬还是没有勇气喜欢一个新的男人,更没有勇气去接近一个女人。
就像被袁起的话诅咒了一样,他逃不掉。
宋一,你这样犹豫、婆妈的性格不好,你总是这样,会错过很多触手可及的美好。如果我再不主动一点,你就会错过我。你是喜欢我的,你得承认,和我在一起好不好,嗯?宋一,我真的很喜欢你,袁起以后只会喜欢宋一。
你接受我好不好啊,今天你给我个答案,不然我明天不知道以什麽方式去和你打招呼。
或许,干脆不打招呼好了,我们就装作不认识。
宋一从小失去的东西太多了,爸爸,妈妈,养的小猫,那时候他真的很重视和袁起七八年的友情。
袁起这个小狐貍就是这样一步步逼着宋一和自己在一起的。
宋一开车返回酒吧时不过十一点,他又和刘树人、白赢两人喝了点酒。酒过三巡,宋一扶着额头,倒在了沙发上,他盯着一束游离的霓虹灯发呆,失神中,他竟然说出了埋在心底的话:“我真的好想袁起。”
两人认识快十年了,在一起两年。
宋一到现在都不知道那到底是友情还是爱情,这段感情唯一留给宋一的只有精神上的屈辱与不甘。
他袁起算什麽东西,凭什麽甩他。
当初,刘树人知道两人在一起了,那个急啊,怎麽劝也阻止不下来,说什麽异性相吸、阴阳调和是老祖宗留下的千万年规矩,两人这样做是违背自然规律,早晚得散,所以早散早好,别玩到最后把友情都作没了。
为了拆散他们,刘树人甚至还举了个男追男被逼跳楼的故事,还说是自己的亲身经历,但细节宋一记不太清了。
两人听着,只是傻笑。那时候,两人一个十五岁,一个十六岁,他们意气风发,也就顺风顺水的在一起了。青梅竹马,知根知底,宋一真的以为他会和袁起会走到尽头。
在一起后,宋一发现自己喜欢袁起喜欢得紧,也就不在乎对袁起到底是什麽感情了。
结果呢,刘树人这人说话是难听了点,但他所说一语成谶,两人确实走到尽头,只不过是背道而行,老死不相往来的那种尽头。
袁起提分手的理由也很简单,他父亲发现了两人的情感,爷爷更是不能接受自己的孙子是同性恋,自己家三代单传,家里还算丰厚的産业最后拱手让人吗?。
袁起终究选择做父亲的好儿子、家里寄予厚望的接班人。
终究是宋一太傻了,大概只有他一个人相信所谓的诺言吧。
刘树人放下了酒杯,挥起小拳头:“一一,只要你一句话,我就去英国揍死袁起那孙子。”
他觉得自己这辈子做的最傻叉的事情就是当初没坚持劝说两人分开,两个大男人当朋友当兄弟当什麽不好,他妈的当对象,谈他妈的恋爱。
宋一摇摇头,他举着酒杯迎着头顶的灯光晃动着红酒,酒杯折射出炫丽的彩光,越迷人的东西越危险,大概就是这麽个意思吧,“是吗?我不让你揍他,你让那孙子跪在我面前给我磕一个,我以后都不会提他一句话。”
刘树人觉得让袁起下跪比自己揍那孙子一顿还难,想起宋一刚送周生回家,回来就无精打采的,他问:“是不是和周生闹矛盾了。”
...
京中人人皆知,国公府小姐沈如筠苦等萧亦然四年,直到他从无名小辈一跃成为战功赫赫的朝中大将。可,待萧亦然得胜归来,第一件事却是设计换亲。一夕之间,战功赫赫的未婚夫成了他人夫君,自己则沦为京城众人眼中笑柄抢她未婚夫的林姑娘在她面前耀武扬威,曾经的未婚夫也故作怜惜地表示可以娶她做小沈如筠半点不惯着他们,她打马挥鞭,抛下一纸和离书,彻底了断这段孽缘。至于萧亦然引以为傲的军功?国公府嫡女文韬武略不各位书友要是觉得被退婚?嫡长女她可是权臣白月光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孟川刚刚穿越到玄幻世界,便被魔宗的人抓到药草园做杂役弟子了。还好这个时候,他成功激活了推演系统!可这又怎么样?魔宗内危机重重,随时都有小命不保的危险,任你天赋再强,修为再高,一不小心就会化作一堆白骨。只有活到最后的人才是真正的胜利者,孟川立志要做个苟道中的老阴比。只要自己足够苟,那谁也打不过他,却没想到苟着苟着,自己竟然成为了魔族大帝苟在魔宗,我成就大帝...
一觉醒来,苏御已经置身大魏王朝,并拥有长生不老的能力。他要做的就是在武道一途有所建树,然后拥有自保之力。为此苏御加入镇武司,开始了摸鱼的当差日子。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这是一个长生不老的凡人,一步步成长为武道神话的故事。...
简介关于我一个狼王,吃亿点丧尸很合理吧林轩是一个重生的狼王,拥有猎杀和吞噬丧尸就能变强的狼王系统。人类所避之不及的丧尸,却是令他垂涎的美味佳肴。上一世的血月末日,他率领狼人消灭所有丧尸势力。试图与人类共建家园,最后却死在人类的银色子弹下。那颗银色子弹带走了他所有的善意。现在他回来了,也更强了!这一世,他冷酷无情,不再相信任何人。这一世,他杀伐决断,猎尽天下丧尸,再度成为狼王!这一世,他决胜千里,要建立一个属于狼人的天下!...
世间的一切,早在万年前就已经注定,轮回千万遍,一切都在重演。祂诞生于万年之前,他出身与万年之后。时空重叠,岁月流逝,相隔万年,他们会是同一人吗?这是一块构造的世界,他充满了虚伪,自私,在末日来临的那天,他濒临毁灭这是一群勇敢的人,他们炽热,伟岸,在构造的世界里,他们用血肉构成新的传说。艾伦出生在这里,为了世界第五构造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