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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十七岁的自己一定会很生气,直接把钞票塞进领子里,那怎么说都算不上尊重。
但高中的路知遥真的很喜欢段子书,就算这么不体面地分手了,就算少年人最重要的自尊被侮辱了,她还是很难干脆利落地忘掉自己的感情。
她还是喜欢段子书,直到自己不再是个少年。
路知遥常常回忆起高中的自己,然后想对不起,没能成为你期待的样子。
但是,你那么喜欢的人,现在还在这里。
段子书又回来了。
路知遥想,自己应当还是喜欢她的。
“对不起,真的很抱歉。”
段子书还在道歉,因为虚弱,声音小到像是在喃喃自语。
“没关系。”路知遥摸了摸她的脸,还是有些热。“你一定要快点好起来。”
高中的时候,她没见过段子书生病。
相处的时间并不算多长,如果生病的话,肯定就请假见不到了。
她见过段子书失意,却没见过她这样无力地躺着。
段子书是不该生病的。
“你要快点康复。”
因为生病的样子我不喜欢。
路知遥不觉得这样的想法有什么奇怪的,任谁来都不希望自己喜欢的人生病吧。
为什么喜欢
“抱歉,路知遥,我一直觉得很抱歉。”
路知遥不确定段子书的意识还清不清醒,自己已经说过没关系了,为何还要重复着道歉的话。
三十八度五,烧得很厉害,但还不至于让人神志不清吧?
“原谅我吧,不要再生我的气了。”
她一直小声念叨着,最后没了声音,似乎是睡着了。
路知遥把手贴在她的颈窝感受体温,比刚才好了不少。
一定要快点好起来,最好明天早上就活蹦乱跳。病怏怏的样子像什么话,实在让人讨厌。
还有,段子书是不该像刚才那样不住道歉的,她不会把自己放得那么卑微。
她以前架子端得多高,就算落魄了也小毛病一堆。大小姐就是大小姐,就该有那个气性,高岭之花走下神坛什么的,路知遥没有看这种把戏的癖好。
段子书破产了,不再像以前那样遥不可及,甚至似乎受制于她。但天地良心,路知遥从没想过让段子书变成听话可爱的puppy。她想让段子书听话一些,只是为了让对方变得更好。
十七岁的自己喜欢的就是坐在神坛上的那个人,她就该在那坐好了。
不然,还有什么值得喜欢的。
一定是因为生病的原因,生病的时候身体不舒服,只能躺在床上胡思乱想,和平时的表现有所差距也理所应当。
“不行不行,”路知遥自言自语道,“得快点好起来啊。”
第二天早上,路知遥把还在睡觉的段子书摇起来,给她量体温。
还是有些低烧。
“幸好我提前请了假,”路知遥说,“等下我陪你去门诊打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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