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在傅子遇面前,路念笙总会不由自主变成个小女人。
这种感觉很陌生,就连她自己都不习惯,却无法控制。
傅子遇说要约会,还真是约会,他带她去看电影,在漆黑的到电影院里面拉着她的手与她亲昵耳语,她连电影演了什么都不记得了,到离开电影院脸还是滚烫的,傅子遇心情大好,又带着她去逛街。
去的是国贸,他兴致勃勃,在一楼见了珠宝饰专柜,就拉着她看,问她喜欢哪个。
柜台里面一堆亮闪闪的东西,路念笙看的眼花缭乱,过去二十多年里她活的粗糙,虽说是个女孩子,由于生活所迫,从未花心思在打扮自己上,但是女人骨子里面都爱美的东西,现在看到这些闪亮的小东西,她眼神还是微微有些兴奋。
她所拥有的饰只有一样,就是手指上的那个结婚戒指。
那还是临时买的,傅子遇本来打算要给梁佳茗戴上的。
婚礼那天他在台子上给她戴戒指的时候,眼神仿佛要在她脸上钻出孔来,满满的都是怒意。
她想到这里,眼神有些黯然。
“对了”傅子遇突然开口打断她思路,道:“说起来,欠你一个结婚戒指。”
她一怔。
傅子遇似乎是和她想到了同样的事。
他表情有些感慨,低头看戒指,导购小姐忙不迭地推荐起来。
他将路念笙无名指上原来那个戒指摘下来,然后催促她试戴导购小姐推荐的戒指。
她抿唇不语,也没动作,他就自作主张地低头拿起崭新的铂金戒指往她无名指上套,他眼帘低垂,眼神温柔,她心口砰砰跳起来,突然就要把手抽回来。
她觉得自卑,手长的不够好看,不是那种保养得当娇嫩无比的双手,她手上甚至还有陈年的旧伤口,都是很早前被梁杰打出来的。
傅子遇眉心一蹙,“怎么了”
她不说话,他就又强硬地将她手拉过去,看到她手背上近虎口的位置一道旧疤痕,没有说话,将戒指戴在她无名指上,看了看,“你觉得怎么样”
她瞥了一眼,白皙修长的手指上,铂金质地,镶了钻的戒指熠熠生辉,可视线稍微放大到整个手背,那道狰狞的疤痕就十分刺眼了,她咬下唇,“戒指是好看”
顿了顿,“可手不配。”
他一怔,神色有些复杂,好几秒,攥紧她的手,“喜欢这个戒指吗”
导购小姐见傅子遇明显挺中意这个戒指,赶紧对路念笙说说:“您先生太有眼光了,这是我们店里现在销量最好的戒指”
导购小姐说了一大堆,路念笙脑子却停留在最初那几句上面。
您先生太有眼光了。
她唇角不禁勾起来,傅子遇见状,爽快对导购小姐道:“那就这个吧。”
路念笙一下子急了,拉傅子遇,“什么啊,我没说要这个。”
“不喜欢”他问,“我觉得不错。”
她想了想,“你让我再挑挑。”
他笑了,眼神宠溺揉她头,“好,慢慢来,随便挑。”
旁边的几个导购小姐看直了眼睛,小小一个动作就是秀恩爱,高大帅气又多金的男人是所有女人的憧憬,何况男人那眼神温柔的几乎要滴出水来。
路念笙磨磨蹭蹭看了一圈,最后锁定的目标是一个铂金指环。
她心里有自己的考量,刚才试戒指的时候她就留意到了,那个戒指上面三克拉的钻石必定价格高昂,可是样式简单的指环就要便宜的多,而且也更加独特一些,她不热衷跟风去买什么畅销的东西,隔着玻璃柜子指着那个指环,“这个好不好”
傅子遇看了一眼,作为一个男人其实对于珠宝并不敏感,只是印象里女人应该都偏爱有大钻石的戒指,他拧眉,“你喜欢”
路念笙点点头。
待导购将指环取出来她试过,他看了看也挺利索:“那就两个都装起来吧。”
“啊”
路念笙一愣。
导购小姐眉开眼笑,拿着傅子遇递过去的卡赶紧去打票,路念笙有点傻了,“为什么还要买那个很贵的。”
他被她逗乐了,“怎么,合着你这是在给我省钱”
她皱眉,“太贵了,你看标价牌了吗,一个手上带的金属环,要两百多万,这简直就是抢钱啊”
他笑出声来。
她表情认真,模样有些娇憨,是真的在嫌东西贵。
...
京中人人皆知,国公府小姐沈如筠苦等萧亦然四年,直到他从无名小辈一跃成为战功赫赫的朝中大将。可,待萧亦然得胜归来,第一件事却是设计换亲。一夕之间,战功赫赫的未婚夫成了他人夫君,自己则沦为京城众人眼中笑柄抢她未婚夫的林姑娘在她面前耀武扬威,曾经的未婚夫也故作怜惜地表示可以娶她做小沈如筠半点不惯着他们,她打马挥鞭,抛下一纸和离书,彻底了断这段孽缘。至于萧亦然引以为傲的军功?国公府嫡女文韬武略不各位书友要是觉得被退婚?嫡长女她可是权臣白月光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孟川刚刚穿越到玄幻世界,便被魔宗的人抓到药草园做杂役弟子了。还好这个时候,他成功激活了推演系统!可这又怎么样?魔宗内危机重重,随时都有小命不保的危险,任你天赋再强,修为再高,一不小心就会化作一堆白骨。只有活到最后的人才是真正的胜利者,孟川立志要做个苟道中的老阴比。只要自己足够苟,那谁也打不过他,却没想到苟着苟着,自己竟然成为了魔族大帝苟在魔宗,我成就大帝...
一觉醒来,苏御已经置身大魏王朝,并拥有长生不老的能力。他要做的就是在武道一途有所建树,然后拥有自保之力。为此苏御加入镇武司,开始了摸鱼的当差日子。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这是一个长生不老的凡人,一步步成长为武道神话的故事。...
简介关于我一个狼王,吃亿点丧尸很合理吧林轩是一个重生的狼王,拥有猎杀和吞噬丧尸就能变强的狼王系统。人类所避之不及的丧尸,却是令他垂涎的美味佳肴。上一世的血月末日,他率领狼人消灭所有丧尸势力。试图与人类共建家园,最后却死在人类的银色子弹下。那颗银色子弹带走了他所有的善意。现在他回来了,也更强了!这一世,他冷酷无情,不再相信任何人。这一世,他杀伐决断,猎尽天下丧尸,再度成为狼王!这一世,他决胜千里,要建立一个属于狼人的天下!...
世间的一切,早在万年前就已经注定,轮回千万遍,一切都在重演。祂诞生于万年之前,他出身与万年之后。时空重叠,岁月流逝,相隔万年,他们会是同一人吗?这是一块构造的世界,他充满了虚伪,自私,在末日来临的那天,他濒临毁灭这是一群勇敢的人,他们炽热,伟岸,在构造的世界里,他们用血肉构成新的传说。艾伦出生在这里,为了世界第五构造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