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不要抗拒,我带你回家。”队长继续说,他们靠得更近了,昆茨能看见队长金绿色的眼睛了。
昆茨的心脏开始乱跳,里头住着的那头鹿在用蹄子打鼓。再次缩短的距离带来的当然不是亲吻或者拥抱,队长消失了,但昆茨也感觉身上一热,他飞起来了!
“很好,很快就回家了。”队长的声音出现在他的耳边,下一刻,他化成了光……
与城堡之间数天的距离不过是转瞬即到,他只是眼前一花,城堡就已经在近在眼前,他看见了在农田的外围,一半玩家在与哥布林战斗,另外一半玩家正在垒砌着砖墙,农田还在深耕,从田里边翻出来的石头,堆在了田垄边。
没人发现他们的头顶上,飞过了一只正太男爵。
昆茨看见了北塔,从另外一个角度,看见坐在北塔窗户上的队长。北塔实在是太高了,往常站在下面朝上看的时候,只能看见一团璀璨的金色光芒,无法看清人影。这是昆茨第一次看清,金色的发垂落到了窗外,因为队长的一只脚也搭在外边,金发甚至缠绕在了他自己的脚踝上,充满了魔幻的童话色彩……
队长看了他一眼,昆茨就从窗口飞了进去,掉在了小羊皮的地毯上。
接触柔软地毯瞬间的微痒,让昆茨再次意识到了自己的状况,他趴在那,短暂的逃避了一秒钟现实。
“你可以穿我的衣服。”
“好、好的。”不能逃避,还是爬起来吧。
“缪谢尔想要出手,但我阻止了他,现阶段你的格叽格叽们可以应付,我想你也需要他们的杀戮。现在你回来了,你需要我们如何行动,我们随时等待你的命令。”
“……”翻衣服的昆茨思考了一下,“谢谢,我的格叽格叽们确实需要战斗。我想等哥布林聚集得多一些了,再请你们出手,但也请以击溃为主。”
得给玩家留下野怪,而且昆茨不希望哥布林死得太松散,否则魔力结晶太多弄出大量的魔兽来,比哥布林危险。
“要给你的格叽格叽留一些吗?”
“谢谢,请尽量多留一点。”
“那就以击溃为主。对我有欲望吗?”
“嘶啦!”刚翻出来的一件衬衣,就被昆茨扯掉了袖子。
“好了,不用回答了。”队长摸了摸自己的脸,或者说是摸了摸一脸的胡子,“你让我很开心,小领主。我知道现在自己有多狼狈,你证明了我的魅力。你的耳朵真红。”
昆茨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只低着头穿裤子。
“你可以多选两件衣服,内衣也可以,随你处置,是你让我很高兴的谢礼。但仅此而已哦,如果你想要更多,甚至意图将想象付诸现实,那即使你是我最后容身处的领主,我也会杀了你的。”
“我知道。”昆茨总算穿好了,队长衣服的袖子与裤腿都比他的长一些,但肩膀和腰很合适,鞋子他们俩的大小也差不多。把袖子撸起来,将裤管塞进靴子里,看起来就没什么问题了。他转过身来,还有因为尴尬不太敢抬头看队长,“我并没有对您有任何非分之想,我下楼去安排防守了……”
“你的武器和防具也没了。”队长打了个响指,从房间的角落里——那角落里明明是空无一物的,但现在多了堆在一起的五口大箱子,“我小时候的东西,现在已经没用了,给你吧。”
小时候留到了现在,其实也是很重要的东西吧?
“我会珍惜的使用它们的,队长。”
队长没说话,已经转头去看窗外了。
昆茨走过去,先爬上最高的箱子,一打开就差点被啥瞎眼,里边是一件金属重铠的胸甲,金灿灿亮闪闪的那种,它很薄,却又刻慢了华丽的纹样——荆棘与玫瑰。昆茨试着提了一下,发现这东西绝对不只是好看,那么薄像是一戳就破的胸甲,重得昆茨没提起来。
昆茨想了想自己把这东西穿在身上的样子,默默的把箱子盖上了。不只是因为现在不是穿这个的时候,也因为这个……它就不适合。虽然铠甲很漂亮,昆茨长得也不丑,厚着脸皮甚至可以说是很英俊了,但真不合适。
他以为把这个箱子搬下来得费些力气,谁知道它轻得就像是一片羽毛。剩下四口箱子,一口里放着金灿灿铠甲的腿甲、肩甲和臂甲。一口里放着一柄长剑和一个木仓头。第三口箱子里昆茨找到了一套带毛的皮甲,同样金灿灿的……
昆茨第一次知道,皮甲也能带毛,金色的皮毛不知道是出自什么生物,仿佛缎子一般,流动着光芒,皮甲的挂扣竟然也是小颗的金色宝石。
最后一口箱子则是些零碎,包括一件大披风(跟皮甲用的皮革应该不是一种,这种金色更浅,但毛更长),一套金环的锁子甲,三件铠甲里穿的里衬(虽然不是金色的,但上面有金线刺绣的荆棘玫瑰),一袋袜子,箱子下面还有两个小盒子加一个长条盒子,小盒子里飞边是各色宝石袖扣和各种材质发绳,长条盒子里是卷起来放置的至少两打皮带。
作者有话要说: 队长:(* ̄︶ ̄)小家伙不小哦~
read_xia();
...
京中人人皆知,国公府小姐沈如筠苦等萧亦然四年,直到他从无名小辈一跃成为战功赫赫的朝中大将。可,待萧亦然得胜归来,第一件事却是设计换亲。一夕之间,战功赫赫的未婚夫成了他人夫君,自己则沦为京城众人眼中笑柄抢她未婚夫的林姑娘在她面前耀武扬威,曾经的未婚夫也故作怜惜地表示可以娶她做小沈如筠半点不惯着他们,她打马挥鞭,抛下一纸和离书,彻底了断这段孽缘。至于萧亦然引以为傲的军功?国公府嫡女文韬武略不各位书友要是觉得被退婚?嫡长女她可是权臣白月光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孟川刚刚穿越到玄幻世界,便被魔宗的人抓到药草园做杂役弟子了。还好这个时候,他成功激活了推演系统!可这又怎么样?魔宗内危机重重,随时都有小命不保的危险,任你天赋再强,修为再高,一不小心就会化作一堆白骨。只有活到最后的人才是真正的胜利者,孟川立志要做个苟道中的老阴比。只要自己足够苟,那谁也打不过他,却没想到苟着苟着,自己竟然成为了魔族大帝苟在魔宗,我成就大帝...
一觉醒来,苏御已经置身大魏王朝,并拥有长生不老的能力。他要做的就是在武道一途有所建树,然后拥有自保之力。为此苏御加入镇武司,开始了摸鱼的当差日子。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这是一个长生不老的凡人,一步步成长为武道神话的故事。...
简介关于我一个狼王,吃亿点丧尸很合理吧林轩是一个重生的狼王,拥有猎杀和吞噬丧尸就能变强的狼王系统。人类所避之不及的丧尸,却是令他垂涎的美味佳肴。上一世的血月末日,他率领狼人消灭所有丧尸势力。试图与人类共建家园,最后却死在人类的银色子弹下。那颗银色子弹带走了他所有的善意。现在他回来了,也更强了!这一世,他冷酷无情,不再相信任何人。这一世,他杀伐决断,猎尽天下丧尸,再度成为狼王!这一世,他决胜千里,要建立一个属于狼人的天下!...
世间的一切,早在万年前就已经注定,轮回千万遍,一切都在重演。祂诞生于万年之前,他出身与万年之后。时空重叠,岁月流逝,相隔万年,他们会是同一人吗?这是一块构造的世界,他充满了虚伪,自私,在末日来临的那天,他濒临毁灭这是一群勇敢的人,他们炽热,伟岸,在构造的世界里,他们用血肉构成新的传说。艾伦出生在这里,为了世界第五构造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