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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缺衣少食的七十年代,能吃饱穿暖就是最大的幸福了。
超市的地下一层是空间,可以用来储存物资。
吃瓜系统讨好道:“宿主,除了超市还有一颗美白丹,请收好。”
黎清歌兴奋地起床,点上蜡烛,专注地看向手里古朴的空间戒指和一枚白色的丹药。
真的勇士
她按照吃瓜系统说的,嘴里念念有词,手中的戒指忽然漂浮起来,嗖的化作一道流光消失不见。
与此同时,黎清歌的手腕位置多了一朵桃花的图案,那图案看着娇艳欲滴,和白皙的皮肤形成鲜明的对比。
黎清歌意识到,她的神识现在已经和空间戒指紧密相连了。
这枚戒指里的超市和地下一层的空间,她闭眼就能看到,如同屏幕浮现在眼前。
她想着进去,整个人就消失不见。
看到眼前的大超市,琳琅满目,种类繁多,黎清歌的心里一下子就踏实了。
这可是她在这个年代立足的根本,现在是1974年,还有几年就能高考回城了,有了这个超市,即使下乡她也可以活的很滋润。
黎清歌颇为好奇的在熟食区拿起一个鸡腿,那扑面而来的热度让她反应过来,这超市的东西还是保温的。
心里不由美滋滋的,嘴上不知不觉在鸡腿上咬了一口。
“嗯,好吃。”
外焦里嫩,吃着就是家养鸡,不是批发的那种肉鸡。
不知不觉吃了五个鸡腿。
黎清歌擦了擦嘴,来到了地下一层。
一层空荡荡的,底下有灯光照明,倒不至于过分昏暗让人看不清。
“出去。”
等她从空间里出来,已经凌晨五点了。
黎清歌把那枚美白丹扔进嘴里,入口即化,也没有特别的感觉,闭眼继续睡觉,睡好了才能继续折腾这一家人。
早上八点,她又被一阵拍门声吵醒。
黎清歌这次没让他们等太久,直接开了门,她倒要看看,这一家人还要闹什么幺蛾子。
“死丫头,拍了这么久,你才开门,耳朵聋了?”
黎明说话一脸的阴沉,眼下泛着青黑,眼里都是红血丝,明显一整夜没睡好。
安凤兰铁青着脸,一言不发地站在身后。
黎欢和黎乐也是一个个打着哈欠,凭什么他们在医院里守着,这个贱人却安安稳稳的躺在家里睡觉。
黎欢停留在黎清歌脸上的目光不由顿住了。
不对,一晚上没见,怎么感觉这个贱人容光焕发的,整个人更漂亮了,皮肤白到发光,脸上一个毛孔都没有,简直让人嫉妒。
不要脸的狐狸精,就会勾男人。
黎欢心里不得劲,就想搞点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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