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海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47章(第2页)

“谁啊?”曾仓饶有趣味地问道。

“林一。”十二说出这两个字时,面上火烧火燎。

“不认认识。”曾仓叹气道,“我也也有喜欢的人。”

“他叫什么?”十二难得开口问道。

“她叫秦言音!”曾仓笑道,“我我真的,很喜欢她!她她也喜欢我!”

十二低声道:“我以为,你喜欢主子。”

“我也也喜欢他啊!”曾仓道。“他他是我最好的朋友!”

十二难得地唇角挂笑,他似乎知道了什么不得了的东西却无心与他人分享。

林一喜欢女子,这无声的拒绝,他又怎会不明白。

十二在当晚轮值时喝了酒,他酒量极差,不过三杯两盏酒,便不省人事。

一个男子自南风馆出来,拍了拍身上的胭脂水粉俗味,瞧见了酩酊大醉的十二。

他用扇骨挑起了十二的下巴,模样倒是周正,比那些个不男不女令人作呕的做作玩意儿好多了。

男子欲将他抱回家,却不想只走了一段路,颈间一凉,再看时,脑袋缓缓掉落,他甚至还眨着眼,便已人首分离,怀中的人不见踪影。

林一收起长刀,抱住了十二。

十二天生便是做影卫的料,他骨架极小,体力好,行动灵便,纵然不过只在巫山云身旁待了三年,也依旧成为了巫山云的左膀右臂,足以见得其能力之强悍。

十二也是林一带进来的,只是在楚七之后。

林一将十二带回卧房擦洗了一番,十二却突然醒来,眼神迷茫地看着眼前的人,林一身子一僵,不知如何是好。

十二笑道:“林哥,又梦见你了。”

林一不语,十二便抬手捂住眼睛,道:“这次的梦有点真……”

十二(番外·第一人称,剧情无关,不喜可跳)

我是一个孤儿,战乱时爹娘离散,只余下个五岁的我,四处流浪。

我从小就死心眼,按主子的话来说,我这叫宁为玉碎不为瓦全。

主子抬举我了。

我十三岁那年遇到了林一,他那时,也不过十八岁。

他比主子还要年长三岁,在主子十二岁时他便跟着主子了。

林一是一个老乞丐养大的,老乞丐将他养到了十四岁,便撒手人寰,留下了一个孩子,那孩子叫楚青。

楚青比林一小一岁,他自觉高人一等,从不愿叫林一哥哥。

林一后来将楚青也介绍给主子了,好在老乞丐有些见识,自小就教他们练基本功,主子见他身手不错,便也留下了,改名叫做楚七。

主子给了他们衣食住行,样样都是顶好的,渐渐,渐渐,楚七忘了自己的出身,以为自己生来便富贵,他看不起后面儿来的我也就罢了,后来,居然也看不起了林一。

我一直以为林一是喜欢楚七的,因为他待林一太过包容,我从没见过严于律己的林一对别人如此纵容。

我十三岁瞎了眼那年偷了林一的钱袋子。

我那时愤世嫉俗,被林一揪着脖子也不吐出一个好字。

热门小说推荐
重生八零:我娶校花知青你哭啥?

重生八零:我娶校花知青你哭啥?

被恶毒妻子害的家破人亡破产后的莫远重生了,脑海里竟然吸收了许多电脑里的资料,回到了80年的小山村里!再次睁眼,站在人生的岔路口,看到了校花级的知青林雪就在自己身边,莫远哭着笑了。重活一世,除了要让那些人付出代价之外,一定要她和家人都过上幸福的生活!顺便,站在这个猪都能飞的风口,调教一下这个野蛮的时代!重生八零我娶校花知青你哭啥?...

无敌三公子

无敌三公子

大婚当天晚上,尚书之子林宇被诬陷逛青楼奸害庶女,发配边疆。父亲,您真是是非不分啊!大哥,你残害兄弟可要想好结果!待我林宇归来之时,大夏必将为我俯首称臣!...

狂飙:开局成为高启兰男友

狂飙:开局成为高启兰男友

郁郁不得志的群演叶晨穿越到了的剧情之中,开局即成为高启兰的男友。年三十那晚,叶晨接到了高启兰带着哭腔的电话。叶晨,不好了,我哥因为入室抢劫被抓进公安局了,我该怎么办啊?呜呜呜早已看过剧情的叶晨则微微一笑。狂飙,从现在开始!从今往后,京海市不仅有高启强,更应该有我叶晨的大名。狂飙开局成为高启兰男友...

茉莉—微光之城(上)

茉莉—微光之城(上)

如果那一晚,她,跳下了滨江河,也许故事就不是这般的。在她最痛苦无助时,却被一个无心的夜钓者默默的守护着。这让她寒凉的心升起一阵暖意。想起曾经在网络上的一段话这个世界上有人在默默的爱着你。他们的故事就这样开始了。不八年前他们的故事就已经开始了。茉莉—微光之城(上)...

烈焰邪妃

烈焰邪妃

一朝穿越,就要面临着嫁人!从来没人可以逼她做她不想做的事!该死的后娘,不忍自己的亲生女儿下火坑,竟让老爹亲自向老皇帝求了一道圣旨,让她成了昭元帝国虎王府上...

穿越后我成了病娇王爷的眼中钉

穿越后我成了病娇王爷的眼中钉

穿越爽文安慕希和好闺蜜因为一个空间镯子反目成仇,被迫跳下悬崖,穿越到古代,本以为换了一个时代,遇到一个有钱的老爹,日子会好过点,哪知被太子陷害杀人,被老父亲用银子砸成端王妃。这回该过上好日子了吧,可却被病娇王爷各种刁难嫌弃王爷,慕希已经治好了您的腿疾,应该给我和离书的…本王的腿疾未好,所以先前说的统统...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