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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风吹,战鼓擂,南戎十八部族的好汉要打围。
久已臣服无极国治下,信服人头鸟身的格日神的南戎和北戎,这次不知道被触了哪里的虎须,在安定十二年后,携手进行了叛乱,彪悍的两戎壮汉如潮水般涌出山谷和山寨,迅占领了邻近的平城和黄县,并扬言要攻入中州,让长孙无极跪迎出昌安门,戎王派郭平戎的前锋军队驻扎荆城,自己的主营则盘踞于与荆城相隔三十里的濉水,两军遥相呼应,成犄角之势围住了平城和黄县。
孟扶摇却和宗越离开大军,到了离平城最近的姚城,因为据说在姚城郊野和戎族接壤的莽莽山林里,生长着全五洲大6数量最多品种最少见的各类草药异兽,宗越身为大夫,自然不会错过,而孟扶摇也指望他突然人品爆,能替自己研究出解药来。
姚城作为最邻近戎族的城,城中戎汉杂居,朝廷一直以来为示安抚之意,在姚城设置了一正一副两位掌事人,主官在朝廷户部的文选清吏司官员名册中称为县令,但在本地按戎人风俗称城主,负责实户口、征赋税、均差役、修水利、劝农桑,集行政、民政、财政于一身,由戎人担任,副县执掌仓储、刑狱和文书,是中州汉人,看起来戎人是最高行政长官,极具权势,却又将一县护军分离出来,设都护将军,率兵三千驻扎在离姚城二十里的白亭村,和姚城主官们不相统属,无极国朝廷对于彪悍又难以管束的戎人部族,可谓恩威并施双管齐下,用足了心思。
在来之前,从当地负责引导宗神医前往姚城的向导口中,孟扶摇早已为姚城勾勒出了图像——美丽,祥和,戎汉和睦杂居,遍地开满大朵大朵色彩艳丽的花。
然而当走进姚城,孟扶摇却突然倒抽了口冷气。
街巷残破,到处可见被烟火焚烧过的焦黑房屋,到处是被踏碎的花低伏在泥土里,到处是冬日里依旧裸着半个胸膛,穿着大花彩裤的戎人,雪亮的弯刀大摇大摆系在腰后,随着横冲直撞的步子不断晃动,他们横着眼神,睨视着四周,满眼腾腾杀气,似乎一块石头挡路也会立即拔刀砍碎。
而本地国人则大多神情畏缩,目光躲闪,连走道都避着这些一看就很想惹是生非的戎人。
空气里充满暴戾、杀气、挑衅、火药桶般欲待爆裂的不安分张力,令每个身入其中的人,都不自觉的嗅见了危险的气息。
孟扶摇几个“异类”一进城,立即感受到四面八方射来的敌意的眼光,甚至所有客栈酒楼都不对外地汉人开放,孟扶摇和宗越原本可以凭着德王信物直接住到县衙里去,两人却嫌不自由,想寻家民户住下,不想找了几户人家都无人敢给他们借住,直到很晚了,才有一户老人收留了他们。
当晚在老人家里吃了简单却干净的饭菜,老人的儿子十分木讷,媳妇挺着大肚子快要生养,一盏小油灯下,老人不住给两人夹菜,满脸笑意如菊花,“山野小城,没什么好东西,吃,吃。”
孟扶摇坐在满是裂缝和黑泥的小桌前,抱着个碗呆,十七年,十七年了,她没有和谁一起坐在桌前,享受着家庭般的晚宴,她没有享受过这小屋暗淡却温馨的灯火,没有人给她夹过菜,没有人陪她在一间类似于家的屋子里吃哪怕一餐粗茶淡饭。
死老道士只逼着她练功练功再练功,做他徒弟十年,每餐都是边练功边胡乱啃几口,某些属于前世的温暖的家的记忆,早已远得像天际那抹淡云,风一吹便了无痕迹。
有那么一瞬间,她恍惚了一下,好像看见那双苍老的夹菜的手,变成了一双细瘦的,青筋绽露的病人的手——属于母亲的手。然而那幻觉刹那消失,她依旧坐在陌生的异世的小城某间屋子的灯下,看着属于别人家的团圆。
孟扶摇坐在那里,盯着满碗的菜,突然想流泪。
她立即飞快低头扒饭,一滴眼泪却突然滴落在青菜上,孟扶摇毫不犹豫的夹起,准备吞下属于自己眼泪的味道。
却有一双筷子突然横空出世,夹走了那筷青菜。
白衣如雪的宗公子本来是用自己的碗筷,夹了几块菜远远站在窗边象征性的吃,不知怎的突然走过来,好像也不嫌弃那青菜沾过她的筷子了,慢条斯理的将青菜夹走,道,“有虫子。”
孟扶摇无语,接着便满脸黑线的见他姿势有点不习惯的夹了一筷菜,放进了她碗里。
“你太胖,吃这个容易瘦。”
孟扶摇盯着那筷野菜,露出古怪的神情,半晌噗嗤一声笑出来。
“你能不能不要这么毒舌?明明好心也能给你说坏了。”
她眼底犹自含着一点泪意,盈盈晃荡,那本就如黑珍珠般的眸瞳更多了几分晶莹的莹润之光,倒映着这一室灯火,屋外寒霜。
宗越的筷子在半空凝了凝,随即掉开眼光,去看窗外的月色。
他眼神有微微的动荡,侧影这一刻看来有些孤寒,像是一棵经过秋风打磨的竹,坚挺而萧瑟。
孟扶摇看着这个神秘而年轻的一代医圣,有些出神,想着他虽因身份重要而享尽各国礼遇尊荣,然而内心里,依旧是寂寞的吧。
因为寂寞,所以懂得她的寂寞。
孟扶摇抿了抿嘴,夹了一筷韭菜到他碗里,还恶作剧的将菜拼命往他饭里捺了捺混在一起,坏心眼的笑道,“这个好,壮阳草。”
……
人至厚黑则无敌。
毒舌男宗越碰上无耻的孟扶摇,也只好甘拜下风,当做什么都没听见,低头吃饭,连饭碗不是那么干净也不计较了。
孟扶摇只顾自己吃饭,没在意到埋头吃饭的宗越,嘴角一抹淡淡笑意。
几天住下来,孟扶摇已经和这家人混熟,也爱上了这种白天带着小刀和宗越出门采药,晚上回来吃饭体验家庭氛围的平静生活,将这南疆乱地的日子,过得挺有风味。
不过孟扶摇命不太好,平静安谧的日子一向享受不了太久,这天出门时经过一条街,听见有喧嚣声,探头一看,好几户人家门上不知何时挂上了彩布,那些住户正在打点包袱关门锁户,一副要逃离的样子。
孟扶摇愕然看着,道,“咋了?花花绿绿的搞得像殖民地一样。”又指着房上挂着的彩布道,“这是什么?万国旗吗?”
“小哥儿别说笑,”有个路人低声道,“这是戎人寻仇的标记,若有平日结怨的人家,需要了结的,便挂上这布,警告不相干的人不要再来拜访这户人家,免得误伤。”
“这么嚣张?”孟扶摇眯起眼,“不是说这些年戎族和汉人和睦共处么?怎么现在这么多彩布寻仇?”
“所谓和睦相处,也得看在什么情形下,”姚迅突然接口,“戎族天生是个好斗而骄傲的民族,一生里追逐自由和霸权,如果遇上比他们强的,他们会臣服但不会永远忠诚,只要一有机会,他们都会反叛并抗争,在无极国的历史上,这个民族反叛过十三次,有七次险些被灭族,依旧不改血液里天生的不羁,因此和已经划分给上渊国的南羌部族一样,被无极国人称为:流动的战车。”
他指了指那彩布,道,“这许多年戎汉杂居,看起来和睦无间,可是对于戎族这样一个骄傲得近乎变态的民族,一点点小事都有可能成为流血械斗的理由,汉族作为大族,拥有与生俱来的优越感,有时难免言语举止上有失当处,这些戎人记恨了,却因为朝廷管束放在心里,轮到如今十八部族联合叛乱,他们便认为报仇的时机来了。”
孟扶摇摇摇头,骂一声“什么骄傲不羁,完全就是欺软怕硬。”倒也没在意,和宗越继续上山,傍晚下山,离老汉家还有段距离,走在前面的宗越突然住了脚。
远远的,老汉家有哭叫之声传出,尖利而凄厉,随即翻箱倒柜声,人体撞上桌椅等物的沉闷之声,狂笑声叱骂声,女人尖叫孩子惊哭之声一连响起,闹嚷得不可开交,四面的邻居凝神听着,都露出了同情和愤怒的神色,然而愤怒过后,却都匆匆赶紧关紧了自己的屋门。
满街的戎人在狂笑,有人顺手抓过一家沽酒铺子的酒壶,咕嘟嘟一阵猛灌,喝了一半将酒壶啪的砸在那家房顶上,大笑,“烧!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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