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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当他看到何以初想都没想就在便签上写下自己的理想院校后,眸子微微瞪大,有些吃惊的看他,“你这是什么时候决定好的
?”
何以初落在便签纸上的动作稍一停顿,回答的有些答非所问:“想去北方看雪。”
“噢。”闫航没有丝毫怀疑的点了点头,“确实啊,我看咱们班一大半人都写的好远,而且好多想去北方的。”
何以初点点头,他轻轻撕掉便利贴后面的封条,起身走到后黑板,把填有自己志愿的便签贴了上去。
贴好以后他没有动,静静站在那里,抬起眼皮看着上面的几个字。
有同学走过来,顺便看了一眼何以初的志愿,忍不住小声惊呼,“哇,望城欸,何以初你要去的地方好远啊。”
何以初也就看了一眼她贴上去的志愿,江城大学,他礼貌回复:“你的很近。”
女生不好意思的吐吐舌头,“哎呀我爸妈不想我离家这么远,而且我觉得留在本地蛮好的。”
“嗯,很方便。”何以初淡淡道。
女生俏皮的眨眨眼,看了眼自己的笔迹又看看何以初的,忍不住一边丧气一边夸赞:“你的字真漂亮,有没有什么练字的技巧啊?”
何以初便也循着她的视线看向自己写下的字,钢笔字写的清新隽永,整体看上去很是秀美,但仔细观察的话,就会发现落笔后的每一个笔锋都是犀利冷峻的,像是每一笔每一划都用了力,这种字很特别,却也异常的好看。
何以初眨眨眼,思绪一瞬间飘的有些远。
他这一手笔迹,是沈霄手把手握着他的练出来的。
何以初小时候的字不算漂亮,但是很工整,一看就是小孩写出来的那种,一笔一划都规规矩矩的罗列堆叠,标准的宝宝体。
但沈霄不一样,他的字从小就凌厉大气,走势充满攻击性,偶尔的连笔也不失遒劲。
沈霄笑话何以初的乖巧小孩体,何以初喜欢沈霄写出来的那种字,他觉得很酷,很帅,就跟他哥哥这个人一样。
于是他缠着沈霄让人教他,沈霄被他缠的不耐烦,最终出了一本字帖给他,让他慢慢跟着写。
但小时候的何以初是个急于求成的急性子,练了几张纸之后也不见改变,他就有些着急,委屈巴巴的去找沈霄,抱怨他的方法不管用。
沈霄叹口气,最后竟是把他直接抱在了怀里,大手包裹着他的小手,一字一顿的带着他练字。
那大概是何以初平生第一次产生写字好玩这个想法,也是第一次喜欢上了写字。
虽然这样下去一连好几天,何以初的字依然不见任何好转,但鬼使神差的,他竟然再也没有嫌弃过进度慢,也不着急自己能不能练好了,他觉得窝在哥哥怀抱里被他握着手写字真的好幸福。
他不着急了,反倒是沈霄一边引导着他写字,一边在他耳边安慰:“练字不是随便写写就能一蹴而就的,多点耐心,找到适合自己的字体,多练习,你就一定会进步的。”
小小的何以初懵懵懂懂的点头,后来他就练成了现在这样的字体,又乖又凶,融合了他跟沈霄的两种特质,且怎么改都改不过来了,但确实赏心悦目。
而面对女同学的询问,他总不能说让他去找个字写得好的哥哥,于是只能把当年沈霄告诉他的悉数说出。
“多点耐心,勤加练习,总会写出来好看的字体的。”
就像他不可能告诉闫航,他选择这所大学,虽然有一定的想去看雪的成分在,但更多的还是因为,几年前沈霄跟他约好,要一起去这个学校。
虽然知道沈霄很大可能食言了,他也不再抱有什么期待,但何以初认真想了想,好像除了这所大学,他也跟其他没目标的学生一样,没有什么特别想去的地方,没有了解过什么高校,也没什么坚定的目标。
他觉得,或许那里就是他的终点。
他其实什么都知道,他知道他跟沈霄谈恋爱要面对的不仅仅是同性恋这一个问题,他不是没有了解过德国骨科,有一段时间他陷入了长久的挣扎跟茫然,他甚至一度怀疑自己的精神状况。
可有些感情是克制不住的,他觉得只要沈霄也喜欢,那他们俩一起,就什么困难都不害怕了。
所以他义无反顾的告了白,还期待着对方给他同样的答复。
可是沈霄不喜欢他,甚至讨厌。
他现在已经想通了,从此以后,他跟沈霄便再也不相欠了。
高考成绩出来后,何以初的成绩超过了望城大学录取分数线三十分,他终于得偿所愿,也选择了自己最感兴趣的专业,五年制的临床医学。
报考志愿的时候,何仲嘉委婉的表达了自己的担心,他觉得学医学太累,医学生实在是太辛苦,他并不想让自己的儿子活得那么辛苦,他对何以初也从来都没有过高的期望,只希望他快快乐乐长大就好。
然而看着何以初坚定选择的样子,能感觉到他是真的喜欢,于是何仲嘉也没再说什么。
只是望城跟宁城离得太近了,他又忍不住揪心。
可揪心的同时他又想到了三年前的何以初跟现在的何以初。
他以前那个天真烂漫的儿子好像真的不见了。
何仲嘉在某一个时刻突然想开了,他不是没有想过自己是不是犯了错,当时把他们两个强硬的分开是不是真的是错误的,如果是因为沈霄的离开何以初才变成了现在这样,那他觉得自己可能是真的错了。
这并不是他想看到的结果,如果自己不再阻拦,他的儿子还能跟以前一样的话,那何仲嘉也决定自己不会再插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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