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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罢,水绝流横眉怒目,冷言讥讽:“果然跟钱无尽是一挂的,狗嘴里长不出象牙。”
面对讽刺,唐三显得无关痛痒,表情依旧惬意:“水绝流这名字的确取得不好。水,宜疏,不宜堵呐。”
提及名字,水绝流突然想林悦自刎之前也说过他的名字不好。不过……
“哼,什么时候大夫也成半仙了。”
“这叫对症下药,这一回不收你诊费。”
水绝流见唐三转进屋内,回头看一眼,林悦早已经不见影踪。
为了躲避夺命追魂剑,林悦决定到市集上去。也终于明白水绝流为什么会发飙。从福伯口中得知,原来杨花园的美女也是钱无尽强买的,钱无尽是天下最富有的人,只有想不到,没有得不到,所以强抢民女这种事也是鲁班手里调大斧——得心应手。他并不是霸王,甚至出手阔绰,只是从不考虑卖方意愿罢了,他爱用强的。
怪不得水绝流会激动,以钱无尽的行为逻辑推算,全国范围搜索美女不是选美,而是准备强抢全国稍有姿色女性的宣言。这种事,稍有血性的人都会震怒吧?
“福伯,难道这世上就没有一个女人真心喜欢我?”林悦轻声问。
福伯微愕:“当然有,你娘亲很喜欢你。”
“……”他娘的。
林悦唇角抽了抽,抹掉额角的黑线。他想,那个杨花园什么的,等他回虞州后逛一回,过一把瘾,就散掉吧。反正强扭的瓜不甜,那一窝女人表面服从,指不定暗里把他的小纸人打烂了。留着也没用。
“少爷,水公子的确绝色,但他既然让少爷这般苦恼,何不把他送走?钱家有一些产业地处偏僻,正好安置他。”福伯以为自家少爷在想水公子,便出言分忧。
听说送走水绝流,林悦愣了愣。
即使经常被水绝流欺负,他却从来没有想过把人送走。现今忆起,他要做的不过是补偿,既然水绝流唯一想做的就是保住蜷云焚天秘笈不被夺走,那么早一点把人藏起来不就好了?福伯的提议的确好。
不过想起要送走水绝流,林悦却感到不舍。毕竟曾经共患难,那时候建立起革命情谊,割舍起来,比较痛。
正犯愁,央州城门已经近在眼前。林悦决定下去走走,也好放松心情。让马车在城门外候着,他带上福伯和三两个护卫徒步进城。
城内还是一片繁荣景象,林悦带着手下逛大街,所过之处犹如摩西分红海,熙熙攘攘的人群竟然分出大道来,让给他走。所以说,这张boss脸还是有这种好处,永远具备震慑力,容易激起他人的奴性。
逛街的艺术在于看,林悦最是懂得。以前穷得屋里断电的时候,他就爱逛夜市,从头逛到尾,他不用花一分钱也能找到乐趣。于是现在林悦顶着一张阎王脸在路边摊前挑挑拣拣,只看不买,摊主们别说发怒,还可怜得直打颤。就怕惹这位大爷不爽,要把人连摊子一起砸。
逛摊子看得津津有味,林悦连卖冰糖葫芦的老伯都拦下来瞧瞧,原本想要尝尝古代的糖渍果子串跟现代的的什么不同,最后还是节俭战胜了奢侈,他花了几个铜板买来白馒头,大家一边啃一边走。这几个筒板还是当日从五叟身上搜来的,福伯看得眼睛都发直了,像是这辈子没有瞧见过铜板。
逛了一通,也没有发现什么新奇玩意,林悦正想跟福伯商量买点别致的礼物哄水绝流,就见前面正在看热闹,里三层外三层围成一团了。林悦顿时来兴致了,带着人挤上去瞧瞧。
恰见着地上‘卖身装(葬)父’几个炭抹的大字,一块草席似乎卷着具尸骸,跪在旁边身着素衫的年轻姑娘哽咽着。
林悦一看,眼睛就亮了。
一般这种场面都会出现好色恶少,武林恶棍,青楼老鸨之类的邪恶角色,要买下万分不愿却为父就义的美姑娘。最后就会有一位年少有为的正义使者出来解救美姑娘,赢得一片掌声。
林悦就等着看这戏码,但他等了又等,没有等到恶少,倒是不少人瞪着他瞧。等他瞄过一轮以后,终于明白了……原来现场最具备恶人条件的就是他。
他正狠狠地囧着的时候,福伯探过来,低声问:“少爷,要买么?”
“……”感情福伯是奸角当久了,习惯成自然。林悦白他一眼:“闭嘴。”接着也抱胸继续看戏。
只是等了好一会,仍旧没有动静,大家都只看不买。林悦仔细一瞧,明白了,原来是姑娘长得不太乐观。这姑娘眼睛大大脸圆圆的,稚气可爱,胸脯也够大,就是身材太过魁梧,要不是因为这脸和胸,完全没有人会把她当成女的。所以她滞销了。
这年头,要卖身葬父,硬件需求也破高的。
按照这样下去,恐怕尸体晾干了,也没有人愿意出钱。
人如果不是走上绝路,又怎么愿意卖掉自己呢?
“福伯,我们给点钱这姑娘葬父吧。”林悦低声吩咐。
福伯颔首,唰地伸手进袖里,出来就是金灿灿的一大块。
林悦看得眼睛发直,连忙伸手捂回去:“白痴啊,办丧事用得了这么多吗?适量就好。”
“可是少爷,这块是最小的了。”福伯苦着脸说。
林悦没好气地白他一眼,掏出五叟的钱袋,挑了挑里面三三两两的铜钱碎银和小银元宝:“你看,这里够么?”
福伯摩着下巴,心里也没底:“少爷,我没有办过平民的丧礼。”
“啧,我也不知道。”林悦发愁。他还没弄清楚这个世界的币值,这下可好,要做好事难道要花掉一大锭金子?他舍不得呀。
“噗哧。”
有人低声喷笑,未等林悦看清楚是哪个没礼貌的家伙偷听他们说话,一柄折扇伸过来,挑弄小小的银元宝。
“给两个就足够。”
林悦微愕……又有傻帽在大雪天里摇扇子了?
:卖身风云
林悦顺着扇子往上瞧,视线不觉在握扇的手上停留了一会。
这只手生得好,是男人的手,修长有力,指甲修剪得干净整洁,却不显刻意,仿佛天生就应该如此。而这双手的主人身着深蓝色衣衫,样式简单,缎面质料,有织锦暗纹,沉实中显出几分贵气。最后目光落在男人脸上……林悦要怀疑这世上的帅哥多的是满街上跑了。转头盼望四周,又立即否定这一猜测,满大街的路人甲实在只能突显此人的特别。
林悦想起朱翎,但冷面的判官太年轻,外表再好看也只能归类为俊秀。而水绝流更不用说,那一个叫做妖孽。悟空很可爱,是在正太基础上磨练出来的人妻。唐三那个妖僧打内在散发着一股妖气,生人勿近。反观眼前人,这才叫做真男人。昂藏之躯鹤立鸡群,小麦色肌肤,剑眉挺鼻,虎目含威,偏偏唇角擒着笑意,硬生生把这尖刻的锐气削去几分,就这样形成阳刚俊朗的大帅哥。
不是英雄气概,但也是光风霁月英俊潇洒的年轻侠少一名,持重而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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