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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林雪我喜欢你(第1页)

如果不是那一次,秦阳现在还是那个浑浑噩噩混天等死的屌丝。 如果不是那一次,也不会惹上陈华这样的小人,更不会被恐怖的神朝组织盯上。 有因就有果,秦阳也有自己的收获。 大脑开程度百分之二十,过爱因斯坦,是常人的三倍。 只要拥有这个,秦阳的未来就是无限的。 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 拥有强脑力的秦阳,供他翱翔的天空大到无际,供他畅游的大海阔的没边。 虽然已经到了下班时间,林雪还在低头处理着一份文件。 绝美的脸蛋凝滞的表情,时而皱眉,时而微笑。 如葱手指慢慢翻阅着文件,偶尔会停下来将额前丝拨撩到耳后。 冰山美女,坐在那里专心致志的样子,绝对是一道美丽的风景。 秦阳站在那里,都不忍心出声破坏了。 可惜,他不忍心破坏,却有人忍心。 “林总,秦总来了。”小刘的一句话,打破了这个美景。 林雪抬起了头,脸上浮出一抹微笑。 人如其名,冰山美女林雪一笑,倾国倾城。 秦阳有些晕乎乎的,世间还有比这个更美的笑容吗 一瞬间,所有装出来的样子全部消失,变成了猪哥摸样。 张大嘴巴,不停的吞咽口水,一双眼睛直直的盯着面前美女。 秦阳与林雪又不是第一天认识了,但却还是无法抵挡这样的美艳。 她的每一个笑容,都会散出一股诱惑。 那是纯天然的,梦幻又迷人,都市中百年难见。 “秦阳,你稍等等,我还有一点没看完。”林雪又是一笑,低下了头。 秦阳连连点头。 其实,他都没有听清楚林雪到底说的什么,只是下意识的就点头。 小刘在一边皱了皱眉,原以为这个秦总清新脱俗,儒雅高贵。 没想到啊,真是白瞎了她那点朦朦胧胧的崇爱。 不知过了多久,好像是几分钟,可在秦阳感觉也就是片刻时间,林雪做完了手头的工作。 整理一下有些杂乱的桌子,林雪站了起来。 “走吧,我们去吃饭。”收回了笑容的林雪,又是别样的美感。 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接受秦阳的邀请,要跟秦阳一起吃午饭。 在林雪的记忆中,好像自己与秦阳单独呆在一块的时候,总没有好事。 但是,当秦阳提出邀请的时候,林雪还是想也不想的就点头了。 对于自己快答应,林雪给出自己一个解释。 我要尽快拿到足够筹码,摆脱政治婚姻。而秦阳是唯一一个能帮我的。 这个解释,有点不能令人信服啊。 “你想吃什么”秦阳收回了猪哥相,问道。 美好的东西,是用来欣赏的。 而且,不能一次就看完了,要留一些下次欣赏。 “听说你在豪享莱有股份,我们去那里吃好不好”林雪想了想,说道。 豪享莱西餐店最近很火,而刚刚开业的豪享莱特色饭店也炒得很热。 林雪老早就听说过了,可因为种种原因都还没有尝过。 “这个”秦阳有些迟疑了。 他确实有豪享莱25的股份,带一个人过去吃顿免费的午餐也不是什么问题。 只不过,自己跟林雪一起到豪享莱,会有些过分。 林雪是一等一的美女,梁静同样也是。 两人不管到了那里,都是全场焦点。 秦阳记得,在几天前他曾经研究过美利坚一本叫做女性心理学的书。 如果一个场合出现两个焦点,就会出乱子的。 秦阳虽然不是神,但凭借他的大脑也是可以预料到这一步的。 所以,他才会迟疑。 “有问题吗”林雪问道。 林雪是正常人,或许她要比正常人稍微聪明一点,但还不足以预料到那一步。 “闽都有很多美食,我们先到处走走,如果找不到你爱吃的我们就去豪享莱。”秦阳说道。 “好吧。”林雪算是答应了。 两人并肩走出办公室,乘着电梯下到一楼大厅。 大厅内有不少员工,成群的商量着中午是吃食堂还是下馆子。 不过,当他们走到大厅中央的时候,都会自觉的绕道而行。 因为陈华站在那里。 一个小时前,陈华还是丽人美品的部门经理。 但是现在,他已经和这座大厦没有半点关系了。 虽然陈华辞职,但平日里他留在员工心中的低劣形象还是没有减弱,所以才会有这么多人绕道走过。 秦阳与林雪,刚刚走出电梯就看到了被孤立在一块区域的陈华。 “他在这里干什么”林雪小声问道。 陈华已经辞职,按理说现在应该在收拾东西准备滚蛋。 他站在大厅中间,是想要干什么呢 “我想我已经知道了。”秦阳撇了撇嘴,说道。 陈华是个爱面子的人,现在他辞职的消息已经传遍大厦,出现在这个地方无疑是丢面子的事情。 能让陈华宁肯丢面子也要做的事情,不外乎就那么几件。 结合一下陈华的性格,还有现在的时间,秦阳很容易就猜出了这件事。 转头看看林雪,秦阳在思考一个问题。 林雪实在是太出众了,就算大厅内人潮拥挤,陈华还是一眼将她给找到。 陈华咬了咬牙,快步朝林雪走了过来。 “林雪。”在距离电梯口几米的地方,陈华将林雪挡住了。 当然了,一同的也将秦阳给挡住。 这时候,陈华才现了秦阳的存在,脸色变得通红,又透着惨白。 “你不配这么叫我。”林雪冷冷的说着,就要往前走。 陈华的脸色红一阵白一阵,虽然受到了侮辱,但他还是挡在前面。 “林雪,你听我说。”陈华说着,就从口袋里掏出一个东西。 那是一个小锦盒,外观精致漂亮,里面肯定是装着戒指一类的玩意儿。 果真,随着陈华将盖子打开,一枚漂亮钻戒暴露在空气中。 钻石闪动着璀璨光芒,不管从任何角度去看,都是漂亮迷人。 有人曾经说过,钻石是女人最好的朋友。 钻石对于女人来说,有非凡的意义,它代表了纯洁而永恒的真爱。 纵然陈华人品低劣,不得人心,但在他拿出钻石的这一刻,还是有几个女性双眼放出了光芒。 诱惑力忒大了。 林雪冷哼一声,看也不看的就走了过去。 只听后面扑的一声,陈华就跪了下来。 “林雪,我爱你”陈华捧着钻戒说道。“或许在你看来,我就是个风流胚子,但我对你的爱是真心的,你能给我一个机会吗” 陈华的话是不是真的估计也就只有他自己知道了。 不过,他脸上的表情不像是骗人的。 “林雪,我真的爱你,没有你我不能呼吸。” 现在,陈华也不管什么脸面不脸面了,机会只有一次。 过了今天,他就要去闽都了,如果不把这些话说出来,他怕以后没有机会。 林雪终于停了下来,转过了身。不过,她不是看陈华,而是在看秦阳。 “没什么好看的,我们去吃饭吧。”林雪对着秦阳说道。 单膝跪地,手捧钻戒的陈华,被当成了空气。 华丽丽的被无视了。 秦阳没有答话,他在想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几秒钟过后,秦阳想明白了,抬头四下张望,突然眼前一亮。 三两步的,秦阳跑到一个胖子面前,一把将胖子手中的可乐罐抢了过来。 使劲一拧,可乐拉环被秦阳拿了下来。 看着手中那制作粗糙的拉环,秦阳笑了笑。 “林雪,我想我是喜欢上你了,做我女朋友吧。” 这句话不是陈华说的,而是秦阳喊的。 男人,就应该不要脸。矜持的男人往往会错过很多机会。 秦阳这不是在故意做给谁看,他说这句话是真心的。 林雪很迷人,只要是个男人看一眼都会着迷失态。秦阳也是这样。 但是,秦阳喜欢林雪的,并不是因为美貌。 而是因为林雪的那股气质,还有那份执着。 职场女性的代表,林雪身上所散出的知性与性感,让秦阳无法抗拒。 而她对于政治婚姻的厌恶,对于真爱的渴求,又让秦阳着迷。 也就是因为这两点,让秦阳萌生了喊出这句话的念头。 刚刚,秦阳在思考的也就是这个问题。 与陈华同时表白,显得太做作了。 但秦阳又不想把这句话憋住,因为他的机会也不多了。 几天后他就要进入黑暗的地下拳场,不知道还有没有机会活着回来。 所以,现在他必须要说。 陈华的手紧紧攥着锦盒,眼中生出恶毒怨恨,紧盯着秦阳。 秦阳,尼玛的,老子表白,你又要横插一手 陈华是恨死了秦阳,若不是他,陈华也不会沦落这般田地。 而且,在这个时候秦阳又站了出来,这让陈华对秦阳的恨意又多了不少。 恨之入骨在往上的那层境界,也就是陈华对秦阳的恨意了。 大厅之中,一片沸腾 在丽人美品,几乎所有男性都对冰山美女林雪心生爱慕,暗恋已久,但真正敢表白的没有几个。 他们知道,像林雪这样高傲的女孩,能说出我愿意三个字太难了。&1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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