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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另类出城(第1页)

有句俗话叫做‘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李邺从没有出过城,他把住在城外想得很美好,但真正去看了,却又让他倍感失望,他一点也不喜欢三桥镇,妓女太多,地痞无赖横行,人员构成极为复杂,典型的城郊结合部。

至于南面那些村落,安静是很安静,就像世外桃源,但他来大唐不是想出世,而是要入世。

更重要是,既然找不到自己的家,他还去城外做什么?

李邺下午去王府把墨锦马交给了乔大管事,便坐上一辆牛车回家了。

长着一身黑膘的车夫特能侃,而且见多识广。

“去城外做什么?你不知道城门一关,那种感觉就像被父母赶出家门的孩子一样,长安城就不属于你了,我住在城外二十年,好不容易才拼命挤进了城,没听说过还有谁愿意搬去城外的。”

“你嫌城内河水太脏?我告诉你,长安城干净的河流很多,你没去过权贵住的坊吧!务本坊、兴道坊、光禄坊、太平坊这四个坊去看看,里面的河水清澈见底,都可以直接喝了。”

“小伙子,你还年轻,要住在城内才有机会,城外是养老的地方,而且那些村子里的人排外得很,你这个外人搬过去,盯得像贼一样。”

.......

巴拉巴拉一路,也彻底打消了李邺想搬去城外的念头。

晚饭时,裴三娘笑问道:“今天去城外考察得如何了?”

李邺叹口气道:“娘,我不想搬去城外了!”

裴三娘和木大娘对望一眼,两人一点都不惊讶,裴三娘笑道:“不去就不去吧!我们把后面靠河边那块地买下来,房子也有一亩地了,再把泥墙改成砖墙,你就满意了。”

李邺连忙补充道:“再把院墙修高一点,上面插满碎玻璃!”

“玻璃是什么?”木大娘奇怪地问道。

李邺这才想起,唐朝的玻璃还没有进入寻常人家,他挠挠头道:“玻璃就是琉璃!”

裴三娘摇摇头,“尽说疯话,琉璃是达官贵人才用得起,与咱们没有关系,不过你想法不错,可以用箭头倒插在砖缝里,我见有人家用过,没人敢乱爬墙了。”

读书之事裴三娘也矢口不再提起,她今天看了儿子练字的稿子,字其实写得很不错,居然比自己还好,而且认识的字也很多,没必要再去读小学堂了。

吃完晚饭,李邺开始坐在桌前练习写字,其实他在另一个世界练过书法,虽然知道该怎么写,但手不听使唤,所以写成了蚯蚓爬。

从昨天开始,他尝试用控制心法来练字,也就是说,让手按照自己的意识来写,只要控制住手的稳定和力道,那么一个字该是什么结构,该怎么写好,他的意识清清楚楚。

昨晚他练了三百个字后,手法就越来越熟练,渐渐地恢复了前世的大部分水平,这就是控制心法在书法上的妙用。……

昨晚他练了三百个字后,手法就越来越熟练,渐渐地恢复了前世的大部分水平,这就是控制心法在书法上的妙用。

当然,控制心法并不是万能的,不是想练什么就能在一瞬间练成,前提是他曾经下过苦功,知道字该怎么写。

李邺已经丢开了字帖,开始写他前世背过一些诗词,但他很谨慎,尽量写已经出现的诗,他前世背的诗词文章篇篇都是名家大作,随便一篇就能震动文坛,若流传出去,会给他带来无尽的麻烦。

春江潮水连海平,海上明月共潮生。

滟滟随波千万里,何处春江无月明!

........

裴三娘端了一盘点心过来,李邺写得太专注,没有注意到母亲到来。

裴三娘看了看他写的字,大为惊讶,怎么比昨天的字更好了?

“啊!”裴三娘忽然惊呼一声,“怎么是《春江花月夜》,邺儿,你哪里学来的?”

李邺撸一下袖子,不慌不忙道:“我前几天逛了一家书铺,看到了这诗,读了几遍就记下来了。”

“你还有过目不忘的本事?”裴三娘更加惊讶了。

“以前没有,跟舅父练习心法后,还有他给我吃的药,我感觉到记忆力越来越好,练字也是,用心法练字,才几天我就能把字写好了,而且越写越好。”

李邺轻描淡写,把一切都归功于控制心法,别人或许不信,但裴三娘却深信不疑。

儿子说的心法是她们裴家已经失传多年的绝学,堂兄裴旻不知什么缘故,居然学成了,难道自己儿子也有这個天赋?

可是自己儿子是李不姓裴啊!想到姓李,裴三娘又蓦地想起了十几年前那个风度翩翩、温润如玉的年轻公子。

她慢慢走出房门,坐在井台上,望着天空金黄的圆月,一时间,她陷入了对往昔的回忆之中。

.........

一更时分,李邺来到了社庙后院,只见张小胖在疯一般的劈砍,他明天就要搬家了,他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再学武,他把满腔的愤懑都泄在劈砍之中。

裴旻还是和往常一样指点张小胖,但小胖已经练得很不错了。

“听小胖说,你也要搬去三桥?”走到一边,裴旻沉声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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