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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看到了。
于是,她亲吻上去。
从小到大,她早已无比熟练,该如何去激起男人的欲望。
沉闷的声音自床畔传来,是他的刀被春容踢到地上。
绑带一条条解开,衣衫一件件褪下,她将他按住,脊背紧贴着墙壁。她看到他眼中的不可置信,但又如何?倘若他要杀她,她早已将银子备好。
更漏点滴,日渐升起。
分明曾无数个日夜间,无数次绣榻上,令她无数次厌烦疲倦,敷衍地出一腔一调。
但这一次,她觉出乐。觉出喜悦。觉出一切由衷。
她知道他像孩童一样青涩稚嫩,她也知道她应该说些动人情话。
但什么都没有。
碰触颠倒之间,他无师自通破了戒,她用肢体肌肤将话说尽。
她抓紧一切能够抓紧的。只怕一切自从流逝,只怕仅是一枕黄粱,来日无痕梦醒,再无回头之路。
他是她离开软玉楼的轿子。脚下的路崎岖坎坷,无尽颠簸。他让她五脏六腑移了位,肝肠寸寸折。却是欢愉难耐,心攀极乐。
他也是她江海寄余生的小舟。带她在浪中沉浮。船下惊涛,船上骤雨,身如浮萍逐风波去。神思飘忽游离,终有归处。
她渴求他带她去往归处。
无论归处是何处。
第3o章心绪绞
枣香,红豆甜。
她从恍惚中醒来,被甜香紧紧包裹,仿佛躺在云间,飘飘然不知今夕何夕。一团糯云挂上双唇,些许积雨沥下,湿润了唇齿喉咙。一日一夜未饮水,三两滴雨露润下,便是久旱逢甘霖。
云向内推,她轻咬一口,红豆与红枣的香气顿时满溢。
枣泥红豆沙馅元宵。
祝眠噙了一颗填喂过来。一颗元宵吃完,她精神头好了许多,却仍神游天外,心中空落落。到小赵替她擦身,端来汤药,她才恍然惊觉,绞着她许久的人已不在了。
她本该十分熟悉。
——一梦醒来,枕边空空,昨夜的客早已穿戴完整,将不堪与污秽尽数留下,衣衫鲜丽地走在大街上。
但却又十分陌生。
往日她从不会回想,从不会遗憾。可她遗憾些什么,她道不明的。
下床换衣时,她才下,那只黑布鞋还套在脚上,滑稽可笑。
“祝公子说:去去就回。”小赵满心欢喜地替春容换衣,比起前几日的失魂落魄,姑娘今日状态好了许多。她本以为春容伤了人,撞了邪风,还去求宦娘请法师来驱邪,却被数落一通。但祝公子一来,姑娘便全好了。因而一见春容出神,她便赶忙在旁提醒着。
“去去就回?”春容呆片刻,耳畔响起他开口时话音尾端总带着的细微水音,继而双颊微红。
梳了髻,匀了妆,换好衣裳,又是那似烟雨霏霏下的温婉佳人。换鞋时,小赵却犯了难。脚上层层包扎,寻常鞋子定是套不进去,可这只黑布鞋是男人样式,丑极了,与春容这身衣裳打扮太不匹配。
“收起来吧。”春容看出小赵的犹豫,褪下鞋子。
这只鞋子确实不宜穿着。
软玉楼已起笙歌,春容听着门外琴音,试图静下心来。其实她的心一直很静,只是静得太过,便犹似心乱如焚。
“阿燕怎样了?”她试图捡起头绪,稍捋一捋。
“姑娘怎么突然问起阿燕?”小赵有些疑惑,有些艳羡道,“阿燕好福气,有客人花二十两银子替她赎了身,昨夜一顶小红花轿抬走了。”
小屋内交叠的男女尸身,她不会看错,是阿燕和血阎罗。
公子瞬私下见她,用阿燕与血阎罗作掩护,又怕走漏风声,所以杀人灭口。他们将血阎罗的死栽在她手上,又谎称阿燕被人赎买走了。于是那日在小屋内,被血阎罗□□践踏的人变成了她。血阎罗与沈掠光合谋劫走谢华君十万金,她本就猜测是得公子瞬指使,如今又得了佐证。
十二年前林府灭门惨案后,谢尧始终不曾放弃追查幕后真凶,因林谢二人曾是至交好友,情同手足。而那位木公子是林瞬遗孤,却要大费周章地设计败坏谢尧名声。名门之后,不顾双手染血堕入深渊,也要一意孤行,多半是被仇恨冲昏了头脑,以致万劫不复。
她曾与谢尧有过一面之缘,又曾与谢夫人同车谈心,即便相处短暂,但她不相信谢尧是幕后主使贼喊捉贼。
十二年前,祝眠曾在林府附近出没,谢尧不仅未向他难,甚至花钱买刀请他出手。
祝眠。
他十二年前是多大年纪?
那时他的刀,便如今时这般快吗?
刀。
她忽然想起,林瞬是用刀的好手,刚烈无比的环刀曾独步江湖。祝眠从刀口下救下谢华君,换来一柄好刀。而林瞬的小女儿,若长至现在,年岁大约和她相当。
当年该是祝眠救下林静,谢尧才会放心地与祝眠交易。
灭门之祸下救人,难怪谢华君总跟着他。她想起往日听来的流言,又想起祝眠曾替谢华君解围。那是公认的江湖第一美人,得美人如此倾心相许,又有谁会真的铁石心肠?
他不会毫不动心。
“小心!”小赵眼见春容踩空台阶,惊呼一声,扑上前去想要将人抓住。
春容回过神来,慌张地想要稳住身形,却因脚底的伤重重踩在台阶棱上,痛得紧了,膝盖一弯,便从台阶上滚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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