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她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儿子,也许一些童年的回忆,正浮现在她的眼前。
夜里,雷声大作,暴雨如注,天昊穿上一件衬衣就往外冲,妈妈拦不住,只得披了一件蓑衣跟了出去,天昊已不见踪影。
但毫无疑问,他一定是去“接”那几只鸟回家的。李慧茹赶到树下,看到天昊正吃力地往上爬,可无奈树干实在太滑,没法爬到树梢。
李慧茹向儿子喊道:“快下来,天昊,别爬了!”
上面回道:“雨太大了,我听不清楚。”
“我说,你下来,让我爬上去。”
天昊慢慢滑下来,用怀疑的眼光看了妈妈一眼。她没有理睬天昊,她把蓑衣一脱,随手给儿子披上。
一眨眼的功夫她已经爬到树梢,天昊简直不敢相信妈妈还有这一手!她小心翼翼地将鸟巢递给儿子,她攀附的一根树枝却突然断裂,她重重地摔到地上。
天昊傻眼了,呆在原地不知所措。不过妈妈却自己站起来了,看来并无大碍,天昊哭了,妈妈揽着儿子的头。他第一次意识到妈妈对于自己来说是何等地重要!
巢里共有五只小鸟,第二天,有一只死了,他心痛不已。他找了一些破旧的衣物,为这些鸟儿做了一个温暖的小窝。两天后,又一只死去,加上从箱子中孵化的那只,一共还有四只。
他在伤感之余,也纳闷不已。现在鸟儿的伙食比起之前已经大大改善,为什么还会一只只相继死去?他百思不得其解,只得问妈妈,可是妈妈也不知道。
他便厚着脸皮去问老师,要是换成以前,便是多看老师一眼,他都窘得慌。
看到这个“问题生”主动来求教,老师大感意外,却也甚是欣慰。
根据天昊的描述,老师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因为假如天昊所言为实,那么这种鸟便是极为珍贵稀有的天堂鸟无疑,可是,这种鸟栖息于赤道几内亚一带,怎么会出现于我国的华北?他百思不得其解。
带着疑问,老师还是耐心地帮他解答这个问题:这些鸟应该是极地鸟的属种,极乐鸟是杂食鸟类,但主要还是以谷物和水果为主,比起你之前喂的蚯蚓,谷物和水果可算是奇货了,野生的鸟儿,第一次吃到如此美食,自是暴饮暴食,直到撑死为止……
天昊回家摸着死去的鸟儿的腹部,果然是吃得过多,若非及时止住,估计另外几只也免不了同样的命运,天昊细思极恐。
那只从箱子里出世的小家伙,好像并不喜欢自己的几个哥哥姐姐,除了天昊,它对任何事物都排斥,毕竟它来到这个世界看到的第一双眼睛,便是天昊的。
两个月过去了,几只小鸟羽翼渐丰,最大的那只,已能短距离飞行,天昊唤其为班谷,它的头顶长有一撮金色的羽毛,如同一顶金冠,此外,通体洁白,一双机敏的眼睛闪动着,放出特异的光芒,它很美,如同一位身披银铠的王子。
(三)
夏天悄然过去,秋天盛装来临。那片枫林,换上了红色的外套。田野一片金黄,丰收的喜悦,荡漾在人们心间。
虽然太阳依旧高悬,但天气渐渐阴冷起来,第一阵北风已经吹来。清晨的道路,人们在北风的催促下会不自觉地加快步伐。
过去的日子里,天昊已经习惯了独来独往,他不再像过去那般敏感,中午那柔和的阳光驱散了昔日的阴霾,他会带上班谷,到林中捉迷藏,累了,他便一屁股坐到地上,懒懒地张开四肢,微微闭上双目,靠在树上,大口呼吸大自然的气息。
班谷憩息在他的肩头,也学着他的样子,只是它把眼睛完全合上了。
烦恼的时候,班谷会叽叽喳喳地唱歌给他听,他乐呵呵地敲着班谷的红钩嘴,嘲讽道:“看你五音不全的,还好意思唱,我可听不懂你在唱什么。”
班谷急了,一面乱叫,一面扑腾着翅膀。
他唱着,它跟着唱,仿佛全世界只剩下这重叠在一起的沙哑歌声。
安宁中,总有一双敌意的眼睛,像毒蛇一样潜伏在我们所看不到的地方,或是在黑夜中,或是在未知的未来。
那天,吴天昊心血来潮,他带上班谷去了学校。说也怪,看到这只鸟儿,同学们立即来了兴趣,过去那种对天昊排斥的眼光不在了,取而代之的是羡慕和友好的目光。
周晓芸也走近了他,天昊心里美滋滋的。从那以后,他们成为了最好的朋友,一起上学,一起玩耍。
班谷对这位大眼睛女孩很有好感,常常飞到她的肩头,欢快地起舞,它似乎爱上了这位女孩,这令天昊醋劲大,但是他也说不清自己的醋意是为晓芸还是为班谷而。
班里有位顽皮的男孩,叫王刚。他个子不高,手脚却大得出奇,学校里打架斗殴基本少不了他。他的头又硬又直,留得长长的,活像一头刺猬。后脑勺秃了一块,有鸡蛋般大小,又红又肿,看来这个印记将伴他一生。正是这个缺陷,令他生性敏感,极易动怒,容不得任何人嘲笑。
有一次,一位高年级的女生指着他似乎在评点什么,他不问青红皂白,顺手抓了一块石头就朝那女孩扔去,女孩当即头破血流。从此,大家都对他避而远之,唯恐无意得罪了这位瘟神。王刚闯了祸,却心安理得,自鸣得意。
他在家是个混世小魔王,父母对他又爱又怕,自然而然地,在学校老师那他也没有办法。
和天昊一样,他也没朋友,他想跟天昊玩,但天昊不予理睬,他便有事没事找天昊的麻烦,令天昊苦不堪言。
不过,班谷的到来,似乎对王刚产生了影响,他的童心渐渐地被班谷唤醒。他开始和同学们一起逗班谷玩,甚至从家里为班谷带来燕麦。
无论对谁,班谷都十分友好,有些时候,它甚至都忘了自己是一只鸟,它也许希望能以自己的方式解读人们的内心,但是,它永远都不会读懂。
它与更多的人相处,无形中便疏远了天昊。过去,天昊是它生命的全部,而现在,任何人都可以将它捧在手心。
它忘情地享受着这种“众星捧月”的感觉,全然忘记了自己只不过是只鸟!
穿越而来我竟成了世界富之孙!为何穿越而来,我没有任何的系统?!没有系统那便没有吧,做一个每日流连风花场所的有钱公子也不错!可自从我穿越苏醒之后,我已经被人揍了1oo次了!!!这可让我那爷爷好生头疼,只得请来天下第一门派开局挨揍一百次,我觉醒天生霸体...
夏渊穿越洪荒,成了一只七彩锦鲤。实力弱小的他艰难求生,直至觉醒吞噬系统。通天好徒儿,多吃点...
作品简介变异的生物,恐怖的生物兵器,失控的杀手机器人。没有纯净的水,没有真正的人类,没有未来的地球文明。当李斯特穿越,来到了这核战爆的十八年前。终于知道自己究竟各位书友要是觉得三十二号避难所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因一次意外,沈从变成僵尸,幸亏脑袋里面有电脑,电脑功能多啊,就是要充电啊。这个世界没有家用电,只有浩瀚雷法与滚滚天雷,让僵尸去挨雷,老天爷,你还是给根吊绳吧。雷光上跳舞,妹子群中歌唱,即便老天相拦,沈从也要走出一条属于自己的巅峰之路,大不了将天捅出一个窟!第一章祸不单行 华国F市,爆发的流星雨在星空之中纵横。某座居民楼天台上,沈从抱着陪伴自己多年的笔记本电脑,目光没有焦距的盯着夜空。没有亲人,朋友寥寥,一个人孤独的在这个城市中残喘着。流星的光芒在沈从的眼眸中闪烁,ldquo如有可能,哪怕只是闪耀一时,也当无憾helliprdquohelliphelliphelliphelliphelliphellip倪天国,一处偏僻荒芜的丛林之中,一道身影盘膝在阴影之中。气息幽沉,一道道肉眼难见的天地能量从四周汇聚,接着进入人影身体之中。沈从的身形微微颤动了一下,双眼睁开,猩红的光芒一闪而过,ldquo还是没有多少进展,当初村里的最好的功法,在身体产生异变之后,除了护住自己的心神不被暗化,功力的增长几乎停滞了!rdquo沈从低头看着自己的手掌,僵硬的皮肤好似老树皮,不似活人。不止手掌如此,沈从身体的各个部分都是一样,沈从如今的状况跟常人已经联系不上,非要说沈从如今是什么的话,也许最近似的就是僵尸。来到这个世界已经十几年,如何而来,沈从无从得知。从最开始的惊愕,到后来的渐渐适应,如果没有那场惊变,沈从现在可能还在村庄里,与这一世的父母亲人,友善的邻里无忧的生活着。可惜,一切都变了,只因那些贪婪的人。...
简介关于长生修仙我的玉佩中有座仙府一介凡人,蒙受不白之冤,深陷深牢大狱,后来偶尔逃离。凶险万分之际被内有传送阵法的玉佩传送到了某修仙宗门。资质奇差无比的他勉强进去宗门后现无法修行,几经磨难之后才开启玉佩空间的秘密。玉佩空间中获取功法,并且种植灵草炼丹修炼,一步步开启了真正的修真之旅。且看他如何从一介不入流的小修士,一路成长,一步步走上仙道之巅。...
gtp1tgtdivnetkquot1tgtahrefquotbeginquot1t立即阅读gta1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