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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到几个月未回的住所——工厂的单身宿舍的时候,已经是深夜了。我没有给任何人打电话,也没有约人来接我,我想给我想见的人一个惊喜——猝然出现时的惊喜。
按公司一个不成文的惯例,出差回来后的第二天不用去上班,可以在家休息一天。早上很早我就起床了,我打算先回乡下的家一趟,吃了中饭赶回来,再去一趟方家。
当我再次走在那条不知走过多少回的蜿蜒的石子路上的时候,我的脚步变得异常轻快,内心激动不已,以往的种种全部浮上心头。我对着我曾坐过的石凳微笑着;我爬上楼梯,伸手拍拍身旁的扶手,“好久不见了!”我的内心在这样说;我站在方家的门前,那门的颜色此刻看上去多鲜艳啊,蓝得似乎要滴出水来。我伸手按了门铃。
是方妈妈开的门,她见到我的那种喜悦一点也不亚于我的父母。
“呀,是迎蓝啊!你终于回来啦!快,快进屋!刚刚楼道里的门铃响,还以为是送水的呢!你真是,去这么久,电话少得可怜,又不给个准信,叫人急的——前天我还到你们琴行去了哩,可能问的人不对,也没有问个所以然来。”
“是吗?要修的琴太多了,所以回来晚了!”我回应着方妈妈,可是我的眼睛却不由自主地望向客厅,望向方哲华习惯坐的位置。我的眼光碰到了他——天哪,我的心居然完全不受控制地狂跳起来,这种从未有过的剧烈的跳动让我有些惊慌失措——他的脸朝着我们的方向,身子前倾,一只手扶住沙发扶手,正要从沙发上站起来。
“哲华!”我忍不住叫出声。
他已经完全站起身来了,高高地立在那里,脸上带着梦中那浅浅的笑容。
“回来了!”他说。
“嗯,昨天晚上到的。”我笑着。
我将手中的包装袋放到茶几上:“在外地不知道带点什么回来,最后一站是在上海,就给你们一人带了件羊毛衫,也不知道合不合适?”
“你看你,这么远,行李又多,还买东西回来,真是难为你了!”方妈妈亲呢地埋怨我,“别再这样了,啊?”
“不过,迎蓝买的东西方妈妈就是喜欢!——多好看啊!”她拆开包装,拿出衣服,挑出那件银灰相间的套头毛衣,问我,“这是哲华的?”
我点头。
“真好看,这颜色,这款式,又时尚又文气,里穿外穿都合适。”她满脸是笑,拿着衣服在哲华的前胸后背比试着,然后问:“试一下吗?哲儿?”
哲华不做声,他站在那里,一动不动,神色之间有了些腼腆和拘谨。
方妈妈帮他把外套脱了,眼镜摘下来,将毛衣从头上慢慢地套进去。
“哲儿的肩又宽又平,毛衣穿在他的身上,有形有款,迎蓝,你说是吧?哲儿这样一穿,还真是好看!”方妈妈对着自己的儿子左看右看,理一下袖口,又抚平一下衣服的小折褶。
“妈!”哲华低声叫,并将手摊开伸向母亲。
方妈妈将眼镜放在了他的手里,我忍不住开口:
“哲华,其实你可以不用戴眼镜的,你的眼睛看上去和常人没有什么不同,不戴会显得精神很多!”
哲华的手在半空中停滞了下来,但是,片刻之后,还是完成了他所要做的动作——将眼镜戴回在鼻梁上,遮盖住双眼。
“哎呀!我要走了!”方妈妈突然一声惊呼,“迎蓝,你和哲华聊着,我去去店里,你方伯伯在你来之前就打电话要我快去,你一来,高兴得我竟给忘了。我去去就回,你可千万别走啊!晚上方妈妈做好吃的给你,等着,啊!”
“好的!”我将她送到楼梯口。
等我回身进屋将门关好时,才发现哲华不在客厅里了,同时,听到了他房里的琴声,象是一首歌的前奏,很陌生,却一下子就扣住了我的心弦,我赶紧快走了几步。
前奏过后,和着旋律,我听见哲华在唱歌:
“我有一个好好朋友,
命运对他有所苛求,
万千世界从他眼底消失,
脚步无所适从。
他关闭心窗,
穿上了冷酷的外衣,
再也不想和这个世界有任何关系。
不懂他的人觉得他不可理喻,
其实他有一颗火热的心。
有一个叫作音乐的天使,
就住在他的心里。
我的好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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