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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知道那时候他就对我动了这样的心思,我一定早早地辞职远离宋家。只是当我察觉到一切的时候,都太晚了,我年轻,脾气倔,死活要跟着他。
我被父母扫地出门,我是家中独子,父亲不久后便气得一命呜呼,母亲逼不得已改嫁,我愧为人子!他被送进军营历练,但那时候我始终相信,等他功成名就,我们就能永远在一起——永远,是多么宏大的词,我那时候真是天真。
后来,他果然功成名就,不过是用他的终身大事,换来了前途——他巴上了将军的女儿,和她成了婚。他成婚了,那我算什么?
我心灰意冷,想要躲得远远的,但每当我逃到一个新的地方,他就四处造谣我是疯子,是同性恋,会传染给接触的人。我知道,他是想逼我跟他回家。他想让我成为依附于他的物品,但他忘记了,我也是个有血有肉的人。
我无法在这样的地方生存,于是一次又一次搬家,直到我来到了甜水巷。我知道他派人一直监视着我,我被逼到无路可走,想就此了结余生,但我又不甘心,我想活。
于是我在甜水巷驻扎了下来,一住就是好几年。他怕我死在里面,定期给我送柴米油盐。
前段时间他给我来了信,说将军的女儿——就是他名正言顺的妻子,因病去世。事已至此,我已不在乎什么名分,但他以为我在意的是这个,多可笑!
其实院子的门一直没有关过,我希望有天能有人推开那扇门。却没想到是那样尴尬的情境下,被你看见了,希望你不要介意。他那天来找我,说外面情势危急,要带我走,我自然是不依的。
谁知这一别就是天人永隔。
我短短一生未做出什么卓越贡献,全部心力都花在了这个人身上,爱也好,恨也好,都已经过去了。但听闻他的死讯,心中却还怅然若失。
我不觉得同性恋有什么不对,只是这样的感情,太难到老。
我在世间孑然一身,已了无牵挂,不如随他去了,黄泉路上,还能责问他两句。
原谅我的不辞而别,最后做了糕点和槐花茶,心不在焉,或许做的不好,还请你多担待。
裴天柏
敬上”
程书越生了一场大病。
病还没好的时候,程家就带着他匆匆忙忙地搬走了。
走之前他迷迷糊糊睁开眼。
甜水巷已空无一人。
江秋雨今天又被老板骂了。
一成不变的生活,重复枯燥的工作,她觉得自己的人生轨迹变成了莫比乌斯环,走来走去都在一个圈。真令人窒息。
明明大学毕业才两年,那样鲜活的生活却好像从来与自己无关。沉闷,无趣,周而复始。
她想了许久,终于拨通了那个存了很久却没拨打过的电话。
那边甜美的女声响起来的时候,她差点挂断电话落荒而逃。
“喂,你好,我想找个小姐”这种话她说不出口。
在她支支吾吾,语无伦次说了半天之后,那边甜美的女声了然地笑了一下,道:“了解了,您是想叫一位小姐出台是吗?”
她吁了一口气的同时庆幸对方的善解人意,没有说些让她尴尬的话出来。
握着手机的每个午夜梦回,她曾想象过被工作人员花式羞辱,迟迟未拨通电话。
比如,你一个女的叫什么小姐啊。
再比如,我们这不是你能消费得起的。
对方是开着火红的跑车来的。
包臀裙,高跟鞋,身段妩媚,慵懒随性的大波浪,不经意透出风情,吸引了街边每一个人的眼光。
江秋雨掰着手指头算,自己要打多少年工才能买得起一个轮胎。
江秋雨手机响了,对方被手机铃声吸引,看到了灰头土脸站在树荫里的江秋雨。她“啪”地一下利落摁断电话,朝江秋雨大步走来。
“你好,是江秋雨吗?我是叶芷。”她耀眼得江秋雨不敢直视。
自我介绍都被说完了,她只好点点头。手攥紧了衬衫的衣角。
“小白说的没错,你是个有趣的人。”她勾起唇角。
第一次见面就被如此直白地评价,江秋雨甚至没有心力去思考她的“有趣”是褒是贬。
在周围人艳羡的目光中上车的时候,她才如梦初醒。妈的,莫不是被调戏了。
“去哪?”叶芷启动了车,跑车发出嗡鸣,她像是在驯服一头野兽一般优雅从容,反倒是江秋雨,已经紧张得不知道手脚往哪放好。
“去……陪我喝一杯吗?”
干正事前喝点酒助兴,或者被带出去纸醉金迷,叶芷不是没遇见过这样的客人。但当她把车停在一家清吧门口的时候还是忍不住有点诧异。
“你不喜欢这里吗?”江秋雨对气氛很敏感,尴尬得像个高中生。
“不是,”叶芷把手伸到后座,翻找着什么,“我在想我今天新买的裙子刚好能派上用场。”
那是一条扎染的连衣长裙。
叶芷开始脱衣服。
江秋雨吓了一跳:“你干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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