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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秦森的名字,这个年轻的警察愣了愣,和对面的另一名警察交换了一个眼神,显然不大敢相信,“呃,他就是那个秦先生?”幸运的是他已经松开了手。秦森甩开另一个警察,头也不回地走进病房。两个警察相互对视一眼,仍有些不知所措。我只好提醒他们,“你们可以现在联系曾队长确认。”这时候另一道声音从大门半敞的病房里传来:“小陈。”我和他们两个不约而同地转头往声源处看去,便见一个中年男人面朝着我们伫立在病床边,正抬起手向他们两个打手势,示意他们适可而止。这个男人很高,约摸一米八六的个子,身体精实而修长,穿着冬季的警服大衣,面庞棱角分明,眉眼张扬精致却有几分不近人情,鼻梁高挺,嘴唇薄如刀削,一对眼角上挑的凤眼不带任何情绪地朝这里看过来,就这么不发一言地站在那儿,周身有股说不清道不明的威慑力。守在门边的两个警察立刻会意,稍稍推了推我的胳膊,压低声音道歉,“不好意思魏小姐,请进。”身后顿时有唏嘘声沸腾。我点头踏进病房,听见他们关上门,在外头帮助护士制止记者的喧哗。而此事那个中年男人已经略略向秦森颔首:“秦先生。”接着停顿片刻,礼节性地伸出了拢在衣兜里的右手,面上仍然没有情绪起伏,“我是专案组的肖明。”秦森却对他伸出的手视而不见,自顾自走到病床边,从一旁负责记录的警察手里拿过记录簿,不顾对方惊愕的表情,视线迅速扫过簿子上的内容,将纸张翻得哗哗作响:“有什么进展?”脚步停在床尾,我看到肖明面不改色地收回了手:“被抢走的财物有一条鸡心琐片的金项链和一个金戒指,还有装有两万元现金的棕色女士手袋。”他不着痕迹地瞥了眼病床,“李老太说她看到了歹徒的脸。”坐在病床上的多半就是李飞英老太太。她脸色苍白,头上还圈着纱布,袖子被捋起,露出的胳膊上有几处轻微的擦伤。“我叫我的老伴……没听到他的回答,所以我过去看,结果发现他倒在地上,满身是血。”她看看肖警官,再看向秦森,惊魂甫定地回忆,“然后我也被打了脑袋,迷迷糊糊就看见一个男的,把我脖子上的项链扯下来,又摘了我手上的戒指,拿走了我的手袋……”可惜秦森在听完肖警官的话后便掏出了手机,手指快速地在触控屏上划动,不等李老太把话说完,就忽然将手机递到她脸前,没什么表情地问她:“这是不是您的手袋?”或许是考虑到手袋辨识度不高,他又紧接着补充,“里面有两万现金和一个空红包,红包上面写着一个‘孙’字。”李老太在看到手机上照片的要不是对秦森的出言不逊早已习以为常,我应该会感到非常尴尬。结果反倒是肖警官的反应让我有些意外。“没有要冒犯的意思。”他应得从容不迫,并且再开口就把话题转回了案子上:“已经调了便衣蹲守各个金器店。秦先生有什么别的建议么?”“没有。”秦森干脆地即答,接着猛然转身面无表情地看向我,“走了,魏琳。”话音未落便迈开脚步朝病房大门走去,经过我身侧时还因速度太快卷起了一股微小的气流。我对见状神色依然平静的肖警官点头道别,才跟上秦森。他毫无征兆地推门出去时,守在门外头的两位警察再次一吓,却不像刚才那样制止。围堵在病房门口的记者们精神一振,纷纷涌上来想要提问,七嘴八舌地掀起了又一重嘈杂。我多少有些紧张,因为秦森极其厌恶闹哄哄的环境,尤其在那些声音都冲着他而来的时候,他会像颗炸弹,随时可能被引爆。但事实证明,我错估了秦森今天的状态。在我反应过来以前,他突然抬起手打开了手中的什么东西。一道强光随着他手腕活动的动作扫过在场每一个记者的脸,他们条件反射地伸手或是闭眼躲闪,就连扛着沉重摄像机的摄影师都有几秒钟的呆滞。而秦森趁着这个间隙拽住我的手,拽着我快步挤出了人墙。我们疾步穿过走廊的过程中还有几个记者试图追过来,最后统统被他用防狼强光电筒照了眼睛挡回去。等马不停蹄地赶到停车场,我才找到机会,边掏车钥匙边喘着气问他:“你是什么时候把手电筒从我这里偷走的?”他不是第一次从我身上偷走东西,据说之所以具备这项技能是因为他从前研究过小偷的行窃手法,了解至深之后,自身的技巧自然也已经炉火纯青。他绕到副驾驶座那侧打开了车门,“在你盯着肖警官看的时候。”“我只是发现他在看我。”我跨进驾驶座,将钥匙插好的同时不得不向他解释。不理会我的解释,秦森用力关上车门,低头给自己系好安全带:“你不该梳马尾出来。”没忍住到嘴边的一声短叹,我开始热车,“是你以前说过我梳马尾好看。”他承认得理直气壮:“没错,但我不是让你给别人看。”深知这个话题没法再继续下去,我只能按一按太阳穴问他:“为什么是金器店?”这是我刚才在病房里就感到不解的问题,“犯人想要的是钱,比起金器店,把赃物拿到跳蚤市场去卖不是更安全吗?就算是拿去金器店修理也可能会败露行踪,还需要额外的加工费。”“他这次要的不是钱,是那两件首饰。”秦森重重地将后脑勺靠上椅背,合眼像是打算小憩,“前几个被害人遭到抢劫的时候也有携带别的值钱物品,比如名牌包和首饰。只不过这个人很谨慎,每次都只抢难以被追踪的现金——除了这次以外。”他反过来把问题抛给我,“而且这是他头一次在白天作案。你认为原因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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