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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牧顿生一种荒谬之感。
“是今年年初认识的,你也知道我没什么时间。”李野说,“老妈朋友的女儿,年纪也跟我差不多大。”
“那不小了。”李牧笑着说。
“那又怎么样?结婚又不是越早越好。”李野有些维护自己的未婚妻,“她刚博士毕业,在我们家那边的理工学院当老师。”
“那你可要被比下去了。”李牧故意激他。李野从小学习不行,一直到十八岁,勉强到国外念了个野鸡大学镀金——眼下居然娶了个货真价实的大学老师,现在看来还真是讽刺不已。
“这有什么。”李野笑得坦然,“我还更愿意她有自己的事业。一个人有没有出息,总归是跟自己比。只有怂包软蛋才会计较老婆是不是比自己优秀。”
婚在即,李野春风得意。李牧笑着听他念婆婆经,半天没回应。李野说够了,又道:“你呢?你在花都怎么样?”
“……能怎么样?还那样。”
李野一语中的,“不真诚。”
李牧又笑。
不是不亲近,只是不知从何谈起。
说他谈了恋爱?说他喜欢上一个男人?而这个男人还是他的老板?
每一样都离经叛道,每一样都足够令人咋舌。
还是不要了吧。李野知道后,今天晚上又要睡不着了。
“……谈恋爱很好么?”过了半晌,李牧问,“李野,恋爱是什么滋味?”
“你问我啊?”李野笑着,打了个呵欠,“我也说不上来。就是觉得……有她就足够了。吃空气都甜。”
李牧觉得这个说法很好笑,理工科出身的他并不相信这类非常唯心主义的说法,可当他顶着一头湿,冒着热腾腾的暑气冲下楼,看着岳人歌献宝似的举着一大袋荔枝,两只眼睛亮——李牧忽然感觉到了空气的甜味。
“吃不吃荔枝?”岳人歌问。
李牧几乎是受了蛊惑一般地点头,“楼上坐。”
那间小屋,岳人歌倒是有些日子没来了。一路往上爬,脚步声沉闷地没入到灰尘里。李牧下来得急,只是将门虚掩着,于黑暗中漏出一点朦胧的光。岳人歌忍不住批评一句,“这样不安全。”
其实哪有什么珍贵的东西,这一带小偷光顾无数次,都不会选择李牧的家。
城中村的房子形容破败,难为李牧还住出了点生活气。窗帘是都已经装上了,又换了顶灯。原来鬼屋似的乱闪的灯泡总算是寿终正寝。沙套也换了的——沙本体仍是断了筋骨,但看上去仍像是那么回事。岳人歌已经掌握了驾驭这沙的技巧,但不能久坐,会伤腰。
李牧给他拿了拖鞋,又接过荔枝,急急忙忙拿去厨房里洗。
鲜的,带着叶子。岳人歌是半个主人,偏又以客人自居,带着欣赏似的看这屋子里的细小变化。过了一会儿,李牧的声音从厨房里传出来,“你也买了太多了,我们今天就吃一点吧?”
其实现在已经是第二天。他们是昼夜颠倒的人,连时间的概念都与别人不一样。岳人歌并不纠正他,在客厅里应,“好。”
不一会儿李牧就端着个大碗出来。那碗极大,若是用来盛饭,也是够好几个人吃。李牧家里总是有些来路不明、奇奇怪怪的东西。岳人歌在沙上坐下了,有客人的样子。李牧犹豫了下,告诉他一个残忍的事实,“客厅的空调坏了。”
他又立刻补充,“我房间还有风扇。”
岳人歌笑了笑,“我不介意。”
于是两人进了李牧的卧室,那里只有一张简陋的床,换了床单,是蚕丝白,透出溪水潺湲的凉意。夜市里砍价到128一套,还是觉得这价格不够贤惠持家。岳人歌看着支起来的蚊帐,笑了,“你还挺会生活。”
李牧有些不好意思了,“这边蚊子多,又没空调,如果不开窗很闷。”说着,又往一旁让了让,邀请岳人歌坐下。
岳人歌犹豫了一番,挨着李牧坐了。
鲜的荔枝,从岭南来,将将成熟,正是最好吃的时候。红艳的外皮,莹白的果肉,汁水清甜,只在绵密的口感中透着一丝微酸。电风扇开了,将薄薄的衣服吹得鼓起来,也并不觉得热。两人沉默地吃着荔枝,抬头低头间,话还没说几句,眼神倒像丝一样,绕一圈,又绕一圈,相触了,又分开。
“今天碰到梁川,跟他聊了几句。”过了一会儿,岳人歌的话从别处提起,漫不经心地,“我跟他聊了会儿酒吧的事。”
李牧静静地剥了颗荔枝,咬了一口,酸甜的滋味漫了上来。他眯了眯眼,好像温顺的猫。岳人歌又继续:“我跟梁川认识很久了。”
李牧静静地听,岳人歌也剥了颗荔枝,“十一年前我来花都,就跟他认识。那个时候他还只是个学徒,跟你一样,很年轻,又有点傲气。我那个时候刚开了狄俄尼,什么都没有。一个人单枪匹马,梁川跑出来跟我混,这么多年了,就算不是兄弟,也是兄弟了。”
“……是么。”清甜的荔枝,吃到嘴里,竟然也有点酸。
“他很好,是个出色的调酒师,但我一直希望他能出去单干,干出点成绩,”岳人歌又说,“我跟他说了几次,他都没有同意。”
“也许他是很恋旧。”李牧有些微的感同身受。
“是吗?”岳人歌看向他,“你也这么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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