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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第1页)

孟大人心中这般想着,面上却是笑呵呵道:“状元郎、榜眼、探花三位,不知谁先来?”

大雁塔题诗都是由来已久的环节,就算打马游街和琼林宴根据天子心意会省掉,但题诗不会少。而且这题诗之后还会印成诗集,在全天下读书人中流传,其中优秀的还会刻在大雁塔前的石碑上,供国子监学子和天下读书人瞻仰。

对于苦读诗书十数载的学子们来说,所作诗能够刻在大雁塔碑上,还能流传天下,那简直是莫大的荣耀,更是毕生向往。因而只要是高中的学子,都会使出浑身解数,只求能作出一首能够流芳百世的诗,更有甚者,会提前许久便将诗准备好。

当然其中这些人不包括林琅。三年前他也和这些读书人一般,认为作诗能够流传天下,那是多大的荣耀,后来当场所作的诗,的确也受到了众人交口称赞。那一天,他是多么的意气风发、踌躇满志——

结果飘得有多高,摔得便有多惨。如今在他看来,这些都是虚名罢了——

他不怎么来劲,但范仲、陆季两人自还是激动得很。尤其是陆季,年纪小,性子跳脱些,当先道:“那小生便先献丑了。”

说着拿起毛笔,在大雁塔下的大书案前提笔挥就道:“千载诗书尽风尘,其中万般不由人。大雁塔前题名在,四时风雨皆若春。(注1)”

在场学子尽皆拍掌叫好。

孟大人道:“陆探花之诗充满豁达和乐观,不错不错——”

范仲也跟着作了一首:“丹墀对策三千字,金榜题名五色春。所愿堂堂尽忠孝,毋劳滚滚役风尘。(注2)”

众人又是一阵鼓掌叫好,几位年纪大些的官员也不禁摸着胡须暗暗点头。

轮到林琅,他也不再推辞,拿起毛笔一蹴而就,“江湖万里是非惹,人生何处不萧瑟。”

一手风流俊逸的行草一出来,众人便赞叹不已。

“万般多是无心处,何妨醉酒亦当歌。(注3)”

众人有些愣怔,有人道好诗,大气豪迈——也有人道这诗好虽好,可和今日金榜题名有甚关系啊?还有人暗暗道,这诗听起来甚至莫名有些悲凉之意,今日可是林状元被点为状元的日子,所作之诗怎没有丁点喜庆之意呢——

孟大人一时有些为难,转而向天子请示道:“陛下,您看这?”

皇帝瞅了这老狐狸一眼,道:“谁说今日题诗就一定要与金榜题名相关了,朕看状元郎这诗便很不错,是今天当之无愧的魁首,也就比子陌以前所作逊色一点罢了——榜眼与探花所作之诗也尚可,都刻在大雁塔碑上吧。”

众人:天子这偏心眼也太明显了吧,哪里看出来是当之无愧的魁首了?!

不过天子都这般说了,众人也没人敢反对,只得纷纷道圣上英明。

林琅:

他不禁暗暗有些脸红,就、就真的随手乱作的而已,他都改头换面了,天子还要这么随意睁眼说瞎话的吗?!

但天子金口玉言,众人又转而纷纷向林琅、范仲和陆季几人道贺。

现场诸进士所作诗实时传到围观百姓处,这百姓大多也不认识几个字,更不懂这诗作得好不好。不过百姓最会的便是看热闹,在他们看来,能到这的都是天下读书人中最厉害的,而且只要是四言绝句七律,那便是好诗,他们都觉得厉害得很。

更何况,还能见到皇帝,平头百姓一辈子也不见得能见到一回,就够他们稀奇热闹的了,更别说还有这么多俊俏的书生,其中尤以状元郎最为俊俏——

如今,天子说状元郎的诗作得最好,这些百姓便觉得状元郎的诗最好。没多久,满京城都传遍了林琅所作的这首诗,后来的林琅,恨不得双脚抠出一座城堡把自己给埋了,也是后话了——

注1:原创。

注2:出自元王冕《送王克敏之安丰录事》。

注3:原创,以前写的《少年歌行》,算是藏名诗,有萧瑟和无心的名字,用到这里觉得也算符合林琅的心境。

一只小胖崽1

第二天,林琅便到翰林院上值了。

翰林院位于皇宫内。皇宫分为前朝和后宫,文武百官上朝的是垂拱殿,取的是垂拱而治的意思。垂拱殿旁边是紫宸殿,是天子的起居所,书房、卧房、膳房之内一应俱全,批阅奏折、召见大臣都是在此处,前几代有些皇帝甚至在此临幸妃嫔。

不过现在天子不喜朝政,批阅奏折什么那是不存在的,上朝什么的,那也完全看心情,更别说后宫连个后妃都没有。

不过这也是这三年来的情况。

宁墨十岁入宫给当时还是七皇子的天子作伴读,一直到天子十五岁登基后,伴读的地点变成了紫宸殿。后来的几年大概是少年天子最勤奋的几年,每天早起读半个时辰的书,夫子再讲两个时辰的课,下午再跟着宰辅学习处理政务,晚上再看大臣上奏的奏折,时不时还要抽空去练习一下骑射武艺。

少年天子每天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狗晚,日复一日,几乎没有节假休沐,如此这般过了四年,也亏的是少年身体底子好,这般也没出什么差错。

虽然每天忙得跟狗一样,但他还是很快乐,因为不管做什么事都有宁墨陪着他。

宁墨一心想着饱读诗书、考取状元,然后入阁拜相、经世济民。少年天子为了帮助宁墨完成心愿,也努力地去做一个匡世明君。

等到宁墨十八岁,一举高中状元,壮志鸿图仿佛就在脚下,谁知道竟半道折戟。

自宁墨没了后,天子便一蹶不振,甚至有些残暴不仁,前朝后宫清洗了一批不说,压根也不理朝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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