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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王艳与高飞结婚那天,一直都把胸膛挺的很高,好像生怕别人不知道她养了一对格外硕大的白鸽似的。凡参加他们婚礼的宾客,多半儿都留意到了王艳那对儿仿佛展翅欲飞的白鸽!
其实,王艳神气活现地展露她那对白鸽,只为给一个特别的人看!那人叫郭伟刚,是我们绿原县复兴镇的一位副镇长。
王艳是复兴镇的工作人员,她请镇政府所有的工作人员参加婚礼,当然也会请到郭伟刚。
王艳选的结婚礼服是那种肩头没吊带的婚纱服。穿上这身结婚礼服,王艳两个雪白光洁的肩头和大半个高耸挺拔的胸膛就显得格外耀眼。
王艳第一次拭这件婚纱时,高飞小心翼翼地问王艳是不是有点儿太露了!王艳斩钉截铁地回答“女人一辈子就风光这么一次,我这次不穿,以后什么时候还能穿?!”
王艳想做的事,高飞一向不敢轻易反对。既然王艳一定要穿,高飞也没办法,只好默认。
整个婚礼,高飞始终在为王艳展露的胸肩难为情。但,王艳却一点儿也不难为情,还分明十分有意地把她的胸膛使劲儿往高挺。
王艳与高飞的婚礼,是在他们认识第82天举行的。从时间上看,这是一场闪婚!结婚时,王艳25岁;高飞34岁。两人年龄相差虽然挺大,但这种差距,并没能阻挡他们如期的走进婚姻的殿堂。
高飞直到34岁,才娶到王艳,原因有以下几个
第一,高飞不仅家里穷,还有一个重病在床的父亲。这样的家庭,给高飞娶老婆带来的影响是,不仅结婚的经济风险高,比如房子没法解决,为父亲治病,需要常年负担沉重的医药费;而且还得整日侍候病重卧床的老人。
第二,高飞这人把钱太当回事儿。没钱人自然会把钱当回事儿。但太当回事儿了,人们就认为有毛病了。比如有一些关系不太近的同事结婚,为小孩过十二岁生日,给高飞了请帖,高飞为省钱,通常都不去参加。于是就得了抠门儿的坏名声。
第三,高飞的模样儿,也长的一般般,本人又不肯找个没工作的,怕增加经济负担。
这样,高飞就慢慢的把岁数晃荡大了。
没想到,高飞34岁这年,鸿运当头照,经人介绍,认识了模样颇为俏丽的王艳。
认识没几天,王艳便表示愿意嫁给高飞。王艳不仅不计较高飞家里的情况,还主动拿出自己的一万块钱积蓄帮高飞筹备结婚用品。
高飞自然激动万分,以为天上掉下个林妹妹!马上拿出工作十年,千抠万苦省下来的全部积蓄,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了一户8o平米的住房。
新婚之夜,34岁的高飞在卧室朦胧灯光下,看着25岁的小媳妇王艳,觉得自己好象把天上七仙女娶进了家门。
尽管高飞已经34岁,但毕竟没有真正交往过女人,经验不足。相反,王艳年纪虽小,却明显表现得比高飞有经验。
最初,高飞上床后,只是痴迷地望着王艳傻笑,并不对王艳动手动脚。不知道是不会,还是不敢。
“傻愣着干嘛!还不赶快帮我脱衣服!你还真等着我自己动手呀?”王艳见高飞半天没有动作,娇羞的瞅了眼高飞,背转过身。
高飞这才欣喜若狂地挪到王艳跟前,一件件帮她除去新衣。当高飞用激动万分的手指把王艳变成一个婴儿时,只见王艳又冲他娇羞地一笑说“你先去洗洗吧。”
高飞以为王艳让他在这个关键时刻去洗澡,有点儿不悦地说“我前天才洗的澡,身上不脏!”
王艳说“我说的是你那儿!”
高飞这才恍然大悟地马上去了卫生间,照王艳说的,打上浴液,仔细洗了。
高飞回到卧室时,看王艳闭了眼,正直挺挺地仰面躺着,身上盖了毛巾被,这才心里暗自呼了一口气,轻手轻脚的爬上铺,坐在王艳身边儿,一眼,又一眼地望着王艳如花似玉的脸出神。不知从何下手。哪想,王艳突然掀起眼皮,瞪了他一眼说“你还等着我侍候你呀!”说完一翻身,把脊背调过来,随手关掉了床头的台灯。
灯一黑,高飞的大脑突然就灵光起来,立刻明白了什么,往前一倒,就覆盖在了王艳的上面。当高飞搬过王艳的身体,正要为所欲为时,王艳突然把一只手顶在高飞的胸上,说“把这个戴上!”
高飞把手伸过去,感觉王艳递来的是个气球。奇怪地问“你给我这个干什么?”
王艳说“戴上,我可不想这么早就怀孕!”
高飞这才顿悟那是什么东西。摸着黑,费了好大劲儿,把那东西弄好。重新覆盖在王艳的上面。
王艳伸手在高飞下边儿摸了一把,确认了,才张开腿,开始迎合高飞。
新婚之夜,高飞在王艳的引导下,笨拙地完成了他的第一次。虽然第一次实践并没平时想像的那么美好,但毕竟第一次,他与一个真正的女人合而为一,心里还是乐开了花。
后半夜,王艳睡着后,高飞却怎么也睡不着,始终像块热锅里的烙饼,翻腾了不知多少遍。一直折腾到天色微明,实在睡不住了,便坐起来,一眼一眼地看王艳睡着的模样。越看,越感觉自己像在做梦。怎么也不敢相信,眼前这个花一样美艳的女人,就是自己新娶的老婆。
直到第一缕阳光,照在窗眉上,高飞才真正说服自己,开始相信,他确确实实娶到了一个如花似玉的女人。
三天后,当他们走访完亲戚回到家,开始只有他们两个人的新生活时,王艳向高飞宣布,她不会做饭。王艳不会做,高飞当然只能自己做了。过了几天,高飞现,王艳除了不会做饭外,还不会做家务。起床后不仅不收拾被子,也不打扫家。
王艳上班回来,在家只会做三件事儿睡觉,吃饭,看电视。其他一切,全是高飞的事儿。
因为34岁,才终于娶到老婆,而老婆又比自己小9岁,并且长得还那么美,所以,高飞尽管对自己承担全部家务,感到委屈,上火,但还是竭力忍着,把家里的一切事务打理的井井有条。
高飞家务做到实在累了时,常常在心里自我安慰“我就当是买了一个宠物狗养着吧!像我这种人,能娶到她这样的女人,已经是天上掉馅饼了!”
新婚七十二天的那个晚上,度过了新婚新鲜劲儿的高飞,终于忍无可忍,下定决心,要与王艳进行一次郑重其事的谈话。谈话的目的,就是想让王艳帮他分担一些家务。
哪想到,高飞还没说三句话,听出意思的王艳,立马就火冒三丈地说“我嫁给你是做你老婆的,又不是给你当佣人的!当老婆的就是每天陪你吃饭,睡觉;你自己拍着胸脯说,这两样我哪样没有做到?我又不是你花钱雇来的佣人,要给你做家务!你当初,没娶我的时候,家务不都是你自己做的吗!你要是觉得多了我,是累赘,我们明天就离婚!你看谁愿意给你当老妈子你找谁去,让我每天伺候你,没门儿!”说完,穿上衣服,“啪”一摔门,走了。
高飞气的差点儿疯了,拿起桌上茶杯正要摔,想起那杯子是六块钱一只买的,终是不舍,又原样放回桌上。
这天晚上,王艳没回家。高飞在气头上,也没给王艳打电话。
第二天,白天,晚上,王艳都没露面。高飞开始着急了。给王艳打电话,不是不接,就是关机。这段时间,高飞晚上搂着王艳睡惯了,一下没有了王艳,心里总感觉缺了什么,抱个枕头,翻来覆去,折腾了一晚上,也没睡踏实。终于等到天亮,骑自行车赶到王艳的娘家去找。结果,王艳并没回家。如此,却惊动了老丈人一家,受到好一顿数落。
最后,在老丈人一家的协助下,高飞终于在中午时分,在老丈人家见到了失去联系,将近两天两夜的王艳。当着老丈人夫妇的面儿,高飞向王艳道了歉,并承诺,以后的家务,王艳不想做,可以继续不做,他绝不会再向她提要求。这样,事情才总算得到解决。这天晚上,高飞又能搂着王艳睡觉了。先前,那种结婚的幸福感,再次回到高飞的生活中。
通过这次纠纷,高飞想通了一件事情。那就是如王艳所说她是给高飞做老婆的,又不是给他当保姆和佣人的。于是,也就想起先前看过的一些文章。那些文章上说,老婆是用来爱的,不是用来使唤的。还说,一个人,如果真正爱对方,就应该爱对方的全部,不仅要爱对方的优点,还要能容得下对方的缺点;否则,就不是真爱。等等。
高飞反思道“王艳长得又年轻,又漂亮。我长得又老,又不帅。人家比我小整整9岁,我2o岁时,她才11。岁数相差这么大,我在家里多出点儿力,照顾照顾她,那还不是应该的嘛!以前,我这脑子真是让驴踢了,居然为点儿家务,跟她争长论短。仔细想想,我还真是不够爱她。如果,她不是我的老婆,而是比我小了9岁的亲妹妹,我会那么指责她不做家务吗?肯定不会!
(待续,请接着看下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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