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潞是狄人建立的国家,获封子爵。潞子婴儿的夫人,是晋景公的姐姐。酆舒是潞国的执政大臣,大权独揽,杀了婴儿的夫人,又弄伤了潞子的眼睛。晋景公想以替姐姐报仇为名,讨伐潞国。大夫们都认为不可,因为酆舒有三项过人的本领,不如等到酆舒死了之后再出兵。唯有伯宗认为必须讨伐,理由如下:
狄人有五大罪,就算有再多的人才,于事何补?第一是不祭祀祖先,第二是嗜酒,第三是不听贤臣仲章之言而抢夺黎氏的土地,第四是无故杀害晋国公主伯姬(即潞子夫人),第五是伤了他们国君的眼睛。自恃有才而不修美德,越有本事越加重其罪恶。假如继任者敬奉德义来侍奉神明,安抚百姓,而巩固其国家的命运,到时又将如何对待他?不攻打有罪之人,说要等待以后的人,以后有了理由再去讨伐他,这样做恐怕是不可以吧?自恃有才和人多,这是亡国之道。当年商纣王这样做,所以就灭亡了。天违反时令就是灾难,地违反物性就是妖孽,百姓违反道德就是祸乱,有了祸乱就必然有灾难和妖孽出现了。所以在文字上,“正”字反过来写就是“乏”。这些在狄人那里都已经发生了。
原文所谓“反正为乏”,是指古代的小篆体字,“正”字反过来看就像“乏”字。这是一语双关。伯宗的意思是,酆舒不行正道,必然导致精神和物资的双重匮乏。
晋景公听从了伯宗的建议。六月十八日,荀林父率军在曲梁打败狄军,消灭潞国。酆舒逃亡卫国。卫国人又将他送到晋国。晋国人杀了酆舒。
自打之战后,晋国一蹶不振,通过消灭潞国,总算是挽回了一点颜面。
王孙苏与召氏、毛氏争政,使王子捷杀召戴公及毛伯卫,卒立召襄。
插播一条没头没尾的王室新闻:王孙苏与召氏、毛氏争夺政权,唆使王子捷杀了召戴公和毛伯卫,最后立了召戴公的儿子召襄。
秋七月,秦桓公伐晋,次于辅氏。壬午,晋侯治兵于稷,以略狄土,立黎侯而还。及雒,魏颗败秦师于辅氏,获杜回,秦之力人也。
初,魏武子有嬖妾,无子。武子疾,命颗曰:“必嫁是。”疾病,则曰:“必以为殉。”及卒,颗嫁之,曰:“疾病则乱,吾从其治也。”及辅氏之役,颗见老人结草以亢杜回,杜回踬而颠,故获之。夜梦之曰:“余,而所嫁妇人之父也。尔用先人之治命,余是以报。”
晋国腹背受敌。这一年七月,秦桓公率军讨伐晋国,将军队驻扎在辅氏。二十七日,晋景公在稷地检阅军队,但不是直接对抗秦军,而是继续攻略狄人的土地。从战略上讲,晋景公变得成熟了。晋国刚刚灭掉潞国,如果不趁热打铁,将狄人的土地并入晋国的话,始终是个隐患。原来酆舒强抢黎氏的土地,现在晋景公又在这片土地上重新建立了黎氏侯国,然后才回师向西,抵达洛地。晋国大夫魏颗英勇奋战,在辅氏大败秦军,俘获秦军猛将杜回。以魏颗的武力,本来是打不过杜回的,但是在战场上发生了一件灵异的事情,改变了战争的结果。事情的起因,还得说到魏颗的父亲,晋文公年代的大力士魏(魏武子)。
当初,魏有个宠爱的小妾,没有生儿子。魏生病的时候,叮嘱魏颗:“我死后将她嫁掉。”这是通情达理的做法。可是等到魏病重,大概是脑子已经进水了,又要求魏颗:“一定要她殉葬。”魏死后,魏颗却将这个女人嫁了出去,说:“人病重的时候神经会错乱,我听从他清醒的时候的命令。”这真是阿弥陀佛,善哉善哉。
辅氏之战中,杜回在战场上来往冲突,势不可当。魏颗突然看到有个老头,将草打成了结来绊杜回。杜回却没有看到那老头,被绊倒在地,所以被魏颗俘获。然后老头又不见了。当天夜里,魏颗又梦见了老头。老头说:“我就是你嫁掉的那个女人的父亲。你听从了先人清醒时的命令,我以此作为报答。”
既然说到这里,难免要讲到另外一个故事——
东汉有个叫杨宝的人,年少的时候看到一只黄雀被老鹰所伤,坠落在树下。杨宝将它带回家,悉心照顾十余日,黄雀伤好便飞走了。当天夜里,杨宝梦见一黄衣童子自称是西王母的使者,向他拜谢救命之恩,并以白环四枚赠予杨宝,说:“可保佑您的子孙做人清白,官至三公。”杨宝的后人果然兴旺发达,官至三公者多达四人。弘农杨家的威名之盛,仅次于汝南袁家(袁绍家族)。
后人以“结草衔环”作为一句成语,比喻感恩报德,永世不忘,即出于这两个典故。
晋侯赏桓子狄臣千室,亦赏士伯以瓜衍之县。曰:“吾获狄土,子之功也。微子,吾丧伯氏矣。”羊舌职说是赏也,曰:“《周书》所谓‘庸庸祗祗’者,谓此物也夫。士伯庸中行伯,君信之,亦庸士伯,此之谓明德矣。文王所以造周,不是过也。故《诗》曰:‘陈锡哉周。’能施也。率是道也,其何不济?”
辅氏之战后,晋景公论功行赏,赐给荀林父狄人奴隶一千户,同时也将瓜衍县赏赐给士渥浊,说:“我能够获得狄人的土地,是您的功劳。如果不是您,我就失去伯氏了。”所谓“伯氏”,就是指荀林父,林父字伯,是以称之。鲁宣公十二年的之战后,荀林父请求以死谢罪,晋景公本来同意,经士渥浊劝说才赦免荀林父,并使其继续出任中军元帅。荀林父能获得今日的成就,士渥浊当然是有功的。
大夫羊舌职解释这一赏赐,以为《周书》所谓“用可用者,敬可敬者”,说的就是这类事。士渥浊以为荀林父可用,国君听信了,亦用士渥浊,这就是所谓的明德了。当年周文王之所以能够创建周朝,也不过如此罢了。所以《诗》上说“布利天下建立周朝”,说的就是能够施恩于万邦百姓。遵循这个道理去做事,还有什么是不能成功的?
晋侯使赵同献狄俘于周,不敬。刘康公曰:“不及十年,原叔必有大咎,天夺之魄矣。”
晋景公进一步扩大战胜狄人的影响,派赵同向王室进献狄人战俘。前面说过,诸侯有功于四夷,向天子报告战功,进献俘虏,是合于周礼的,也体现了诸侯对天子的尊重。可是,赵同偏偏将一件好事办成了坏事,在天子面前表现得极不恭敬。王室大臣刘康公断言:“不出十年,赵同必有大灾,上天已经夺走他的魂魄了。”
初税亩,非礼也。谷出不过藉,以丰财也。
这一年,鲁国开始按田亩征税,这是非礼的!传统的做法,公家征收谷物不超过赋税的规定,这是用以丰富财物的做法。
鲁国“初税亩”,在《左传》中只是简单的一句话,在中国历史上却是一次重大改革。
按照周朝的井田制度,田有公私之分。假如一个“井”字格内共有九百亩地,中间的一百亩属于公田,其余八百亩属于私田。农民对于公田,有无偿耕种的义务,也就是所谓的“藉”。上至天子,下至诸侯,各国君主都以公田的赋税收入作为其主要经济来源,而卿大夫阶层拥有的私田是不收税的。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卿大夫势力的增强,私田的数量越来越多,公田往往荒废不治。一些先进的国家已经逐步承认私田的合法性,主要依靠私田来维持国家的赋税。比如晋国,早在晋惠公时期就有了“作爰田”的改革,走上了富国强兵的道路。鲁国在这个时候实行“税亩”改革,其实已经比较晚了,也可以说是公室与卿大夫之间的一次相互妥协——公室承认私田的合法性,卿大夫承认缴纳赋税的义务。客观上讲,此举增强了鲁国的财政实力,但也使得“三桓”等卿大夫在与国君叫板的时候腰板更硬,嗓门更大,因此老左对初税亩的评价是:“非礼也!”
冬,生,饥。幸之也。
是蝗虫的幼虫。“生”即蝗灾出现,由此而导致饥荒,所以要记录在案。可是,为什么老左又说“幸之也”呢?蝗灾有什么值得庆幸的?后世有人以为,“幸”字是“”字的笔误。“”的意思是警告。联系上文来看,鲁国“初税亩”引起了上天的不满,所以降下蝗灾以示警告,这种说法倒是暗合老左之意,我们也就姑妄听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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