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刹那,一阵冷风吹过,她抖了个机灵,浑身抖了一下之后,她才像是如梦初醒。她这是怎么了?明明早就决定了不理大姐,等到攒够了钱就自己找个地方,过安稳的生活……
胡曼曼松开了这封信,信也像断了线的风筝一样,掉落在了地面上。
慌忙转身,却撞入了一个坚实的胸膛。
男人半裸着胸膛,身上冒着热气儿,像是刚刚洗完澡出来。
“你过来了?”他挑了挑眉。
“是,少帅,张妈说您没去军营,怕你有事,叫我过来看看。”胡曼曼嗫嚅道。
她一吓,话就多了起来:“您没事吧?是不是病了?”
她低着头,正对着沈纪堂的胸口,他胸口被晒成了好看的古铜色,但皮肤光洁,像是上好的缎子,只是稍一抬头,便见到了他皮肤上泛起了一个个小红点。
张妈叫了才来。
沈纪堂皱了皱眉:“吃多了螃蟹喝了酒,出了些疹子,泡了药浴就好。”
“哦,那就好,那就好。”胡曼曼无意识地重复着,腿软了,人又开始有些晕陶陶的,她只能用说话来稳住不太宁静的心神,“少帅,早餐做好了,你下去吃吧。”
好在沈纪堂并没有一直站在那里,而是抬了腿,走进房间,看了一眼,蹲下来捡起那个信封,交给了胡曼曼:“拿去丢掉吧。”
“丢,丢掉?”胡曼曼再度把信封捏在手里就像是捏了一个烫手山芋,难受地紧,“为什么?”
沈纪堂淡淡地看了她一眼,她浑身的忐忑不安,简直就像是一张白纸上的画,毫无遮掩。
“没用了。丢掉就行。”
“好,好吧。”
胡曼曼捏着信封下了楼,一颗心七上八下,砰砰砰地直乱跳。
她飞快地回了房间,把那封信丢进了纸篓中,人坐在了椅子上,大口地喘着气。
大姐待她不错,那场梦,虽然真实,毕竟没有生,所以之前她跟大姐见面那几次,她也听大姐多说了几句。
可,真到了这个关头,她根本做不出来。
哪怕沈纪堂说,这封信没用了,要她去丢掉,她都不想去看这里面的纸条了。
大姐为什么会变成这个样子?或许还是跟袁明辉有关系吧。
袁明辉当初只是个穷学生,大姐一直帮着他,到头来父母不同意,大家各自分开,大姐嫁的也是中等人家,只可惜,曲家一时家道中落,只剩下个小小的米行,反而袁明辉得了势,成了人上人——
她是欠了大姐许多,如果真要算清这账,她会还回去的,只不过不该是这个时候,也不是这个样子。
她胡思乱想了一阵,终究还是找出了纸篓中的信封,用尽了力气,乱撕了一阵,将那封信胡乱撕了,撕得粉碎,什么也瞧不出来了。
那之后,沈纪堂便常常有一些类似于这样的文件叫她处理,基本上都是丢掉,胡曼曼也都扯碎了丢掉了。
时间不知不觉过得有些快,胡曼曼也总有些浑浑噩噩,心下不定,一转眼,这个月就过去了。
天已近初冬,天亮地也晚了好些。胡曼曼穿起了薄薄的袄子,在厨房切起了洋葱丝,张妈在外面急急地叫着她的名字,她的手一歪,锋利的刀尖撇过了手指头,割开了一条口子,汨汨地流出了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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