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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多恐怖啊。”珺玮皱起了眉头。
“嗯。”沈放哼了一声,随后问道,“你觉得晚上热吗?”
“还成。这屋子挺通风的,倒是不怎么热。”
“没错,老房子就这点好,通风,屋顶又高,而且这间屋子又是阴面,凉快。”沈放最讨厌的就是屋顶低的屋子,不仅由于他个子高,而且屋顶低通风、采光都不好,“比起以前酒吧那个小屋强多了。那时侯也没电视,看电视只能看酒吧里那个挂在墙上的,弄得脖子疼;也没厨房,吃饭只能吃盒饭,又没厕所,上厕所只能是酒吧里边的公厕。”
“我说,吃饭呢,你别提厕所行吗?”珺玮连忙阻止他。
沈放便不再开口,只是低头吃着饭。
其实这些都是次要的,最主要的是以前的小房子里是单人床,珺玮一来,只能两个大男人挤在那张小床上。现在虽然这张沙发床很是让人头疼,不过好歹算是个双人床了。其实当初在胡朋朋得知沈放和珺玮的关系后,就曾提出要把这套房子给他们住,但沈放拒绝了。他觉得有那个小屋子已经不错了,何况珺玮又不是天天来,再说,一旦他那时同意了,那他必然要在pkball中更拼命地工作,累不说,心理压力他可受不了。
这屋子里其实真正属于沈放的,就只有他买的那两把椅子和沈放自己,其余的家具全是胡朋朋的。当然,如果再加上一样的话,他觉得坐在对面,喝着豆浆的小美人也应该是他的。
想到这儿,沈放突然傻笑了起来。
“你干吗?傻笑什么呀?”珺玮被他吓了一跳。
“没事儿,我笑那沙发床呢。”沈放随便用一句话搪塞了过去,然后,他侧脸看了一眼坏掉的沙发床,又笑了一声,“哎,待会儿帮我修一下啊。”
——2002年8月15日21:19——
天已经完全黑了,秦通觉得头相当疼,从夏童的婚宴上半途逃回来的他,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开车到家的。幸而又幸的是他酒后驾车没出事故,也没让警察逮到。
他摇摇晃晃地爬上了二层,然后便在卧室旁的卫生间里大吐特吐,直到吐得浑身没了力气。他烦躁地把所有衣服统统脱掉,紧跟着冲了个痛痛快快的淋浴。
走出浴室,他不想呆在似乎连卧室都散进了他刚才的酒气的二楼,换上毛巾绒的睡衣,他慢慢上了三层。三层是一半温室、一半露台的构造。温室是玻璃的,显得豪华气派,里面有各种各样的花草,最多的是夹竹桃和三色堇。这些花草全是珺玮弄的,现在珺玮一走,最懒得照顾动植物的秦通恐怕会任它们枯死吧。在花丛的包围中,是一架漂亮的三脚钢琴。虽然喜欢钢琴曲,但秦通却并不会弹钢琴,这架钢琴是他的养母的。为了让正厅更宽敞些,秦通便找人把它搬到了花房。
另一边的露台很干净,铺着有淡绿色花纹的地砖,和花房的气氛很协调。露台最外围是一圈漂亮的铁围栏,露台正中有一张铁艺圆桌和三个配套的小凳。再往旁边一点,是一把躺椅。
秦通把整个人陷进躺椅中,他想抽支烟,却突然发现忘了拿烟上来,于是,他只好作罢,现在他连动都懒得动了。
刚才的婚宴相当盛大,可众多的宾客中却没有二丫头父母的身影。秦通知道,他们是不会来的,这个女儿,他们恐怕已不想认了。但夏童却一副不在意的样子。今晚,夏童格外漂亮,她几乎是每过一两个小时就换一套衣服,从一开始洁白的婚纱,直至后来火红的旗袍。秦通总觉得她在用不停换衣服的方式来掩藏内心的苦闷。
秦通很不喜欢那种吵闹的环境,但过早离开又不好,他只好一个人喝酒。而当他突然想到用装醉来接机溜走时,却发现自己真的已经醉了。
整个喜宴,他记住的只是不停换着装束的二丫头,他觉得客人们都是一副嘴脸,甚至连新郎的相貌他都忘了是个什么样子。
他看向晴朗的夜空,漫无目的地一颗颗找着星星。他忽然又想起珺玮和沈放来了。那天,沈放带走了珺玮。他都不敢相信珺玮那么欣欣然地就跟着沈放走了。当初甩掉珺玮时沈放说的那句“腻了就散了”伤人伤得那么深,可现在回来,珺玮竟然丝毫不提这事,秦通真的弄不明白这是为什么。也许真的像珺玮所说的,他“一辈子也不会懂”。难道喜欢一个人真的可以到这个地步吗?那么心甘情愿,不顾一切的?
秦通想着,无意间往左边瞟了一眼,那里的晾衣绳上,还有两件珺玮的衬衣。秦通看着那随着凉爽夜风轻轻摆动的衬衣,微微笑了。那两件衬衣显得特别小,因为肩不是很宽,所以珺玮穿的上衣都比宽肩膀的秦通的上衣小一号。裤子也如此,他的瘦瘦的腰穿不了中号的裤子,不管什么裤子,他都只能穿小号的。秦通真不明白,珺玮是怎么生得那么瘦的。不过,虽然瘦,却没有病态,光泽良好的头发和肌肤就是证明。秦通觉得和珺玮相比,高个子,晒得黑黑的沈放就是个大块头了,再加上他通过紧身衣服显出的肌肉轮廓,就更显出珺玮的苗条。
“对了,得把衣服给他送去。”秦通突然反应过来。他站起来,走到晾衣绳跟前,把那两件衬衫摘下来,然后,他下到一楼,把衣服放在沙发上,便回屋去睡了。
——2002年8月16日8:54——
秦通现在格外后悔开着车来,这一带的楼与楼之间距离都太近,而且所有的楼几乎都是一个样,绕来绕去,他只好停了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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