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不要紧,我自己来好了。”还不等叶春彦反应,她已经蹬掉皮鞋,穿着袜子,大跨步往房间里走。他急忙跟在后面去拦,好在杜秋听到外面动静,抢先躲进衣柜里。衣柜窄小,她个子又高,手肘支着,门竟关不上。
好在余老太没在意,只往阳台去看,叶春彦急忙把衣架挂在衣柜门上,拿外套挡住缝隙,又把被子铺平,藏住她脱下的衬衣。余老太见他动静,笑道:“叶先生不用这样的,都是邻里邻居,家里乱点就乱点。”一件玫红色连衣裙挂在晾衣杆上,她伸手去够,没碰到,叶春彦帮着探出身去拿来。
余老太连忙道谢,拿着衣服走到门口,忽然道:“叶先生,你的头发已经蛮长了,热不热啊?”
叶春彦随口道:“是有一点。”
“那去剪掉好了,我晓得小区里有个蛮好的人,以前开过剃头店,现在当厨师,我带你去好了。”
“不麻烦了,下次再说吧。”
“下次就来不及了,他那里每天都排队,我现在带你去,排在前头,十分钟就好了。”她指着叶春彦脖子道:“你看你,夏天还没到,蚊子块都有了。人一出汗,就容易被咬。你不要不信,有道理的。”
叶春彦往玻璃反光上一照,看清那一点红印,其实是吻痕。他推拒不得,被连拖带拽拉出了门。杜秋从柜子里出来,听得也忍俊不禁。原本她不准备多留,可实在是好奇当了厨师的理发师有如何精湛的手艺,就留了下来。二十分钟后,他垂头丧气着回来了,手里还抓着一只鸡。
杜秋先看了鸡,还是活的,一放在地上就扑腾着要飞。叶春彦在鸡脚上系了根绳,拴在阳台上,回头解释道:“余老太买了只鸡,要给女儿的,不过女儿突然生病了,她急着去照顾,就把鸡卖给我了。”
他的头发确实短了,可按男人的标准还是长,齐肩膀,有碎发,比先前轻盈了许多,胡子也刮得一干二净。他微微低着头,眼睛往上抬,轻而薄的青年锐气,像是一把磨得很快的刀。看着不像是孩子的父亲,顶多二十六七。
“你的胡子呢?”
“我说头发不能剪太短,剪头的人说一样花了钱,那就把胡子刮了。我还来不及考虑,刀已经架上了。那我也没办法了。”
“你把胡子刮干净也好。”
“我不要,我喜欢我的胡子,我留胡子的时间,比认识你长多了。”他解开领口的扣子,忙着照镜子,“让你不要亲脖子。现在不知道多久能好,这种天穿高领很热的。”
“让他们看见就看见了,又不是做什么坏事,证明你还行啊。”
“我不比你,脸皮比较薄。”他习惯性地把头发拨到一边,发梢却从指间滑过去。“我现在没空管你了,先把鸡处理掉。晚上我给汤君炖汤喝,要来不及了。”
“你会杀鸡吗?”
叶春彦摇头,“应该不难吧。我看菜场杀过,应该就是割断脖子放血。”
到底还是想当然了。他去厨房拿刀和脸盆,让她帮忙按着鸡。鸡伸脖子要啄她,她一吓,就放它跑了。他抓着菜刀气势汹汹去追,鸡就忘床底下钻。他放下菜刀,拿扫把柄去拨,鸡从对面逃出来,又钻到柜子后面去了。他把手臂伸进去抓,又被啄了手背。
杜秋去房间里搬救兵,把猫放出来,道:“听说猫抓鸟很有一套,鸡也是鸟。”正说着话,猫被鸡打了一翅膀,吓到逃回叶春彦怀里。他急了,放下扫把,脱衬衫,两个袖子一扎,绑了个兜。他猫在门后,不动作,等鸡慢慢走出,屏息凝神贴过去,拿衣兜一罩,总算抓住了。
他大松一口气,让杜秋拿刀,就着鸡的脖子来一下。她不肯,嫌血淋淋的。他就拿绳把鸡绑在阳台上,“说是草鸡,看样子不是骗我的。我明天拿去菜场上。”
一地的鸡毛,他转身拿扫把去扫,猫又溜到阳台上,兴致很高地去咬那根绳。杜秋来不及抱走猫,绳子就断了。鸡踩着阳台的杂物飞到窗口,跳了下去。刚才余老太来拿衣服,窗户就忘了关。
杜秋吓得回头去喊他,“春彦,你的鸡跳楼了!”
叶春彦听了也发蒙,一手抓着扫把就冲来阳台。他还来不及穿衬衫,光是件跨栏背心,吻痕一览无遗,背上还有几道抓痕。杜秋盯着看了眼,才道:“鸡怎么会飞啊?”
“鸡当然会飞啊,鸡是恐龙的后裔啊。”
杜秋将信将疑探头出去,跟着叶春彦一起往下看。鸡倒没事,飞到二楼的晾衣杆上,稳稳落地了。在太阳下一抖擞,雄赳赳气昂昂就走了。
有事的是他们。凭空飞下来一只鸡,是一个袖珍式的天降祥瑞。绿化带边上晒太阳的几个老头老太,不约而同抬头往上看。
上了年纪,他们是老花但不近视,一打眼就是看到他们衣衫不整,肩并肩探出头来。叶春彦先反应过来,抓着衬衫往身上披,一面朝下嚷道:“帮我把鸡抓一下!我下来拿。”他背过身去穿裤子,杜秋瞥到他耳朵在发红。
他下去时,鸡已经抓住了。老赵捏住鸡的翅膀给他,“抓牢了,叶先生,回家拿绳子绑一绑。”
“谢谢啦,我晚上炖汤喝。你们要一点吗?”
老赵意味深长,对他笑了笑,“不要了,我们消化不了,倒是你,好好补补。”
-------------------------------------------------------------------------------------------------------
以防后面的读者看不到,重申一下设定。叶春彦才30岁,按生日算的话到这章还只有29岁。(具体请看第二章杜秋和妹妹的对话)他比隔壁柳二还小几个月。
杜秋比叶再小几个月,虚岁29,实岁28,她和柳二都是夏天生日。后文要给她过生日。
第44章到底是男女平等了,当狐狸精男的也作兴了
鸡跳楼后,当天晚上就做成了菜。肉拿给汤君吃了,汤分成两半,一锅拿来下面条,一锅拿来下馄饨。因为它又顺便戳破了叶春彦的一桩情事,也算是功德圆满了。
小区里的老头老太有了一段时间的谈资,每每叶春彦经过,他们都含笑同他打招呼,道:“叶先生好啊,今天家里还有客人来吗?”
叶春彦无言以对,也就低着头,勉强笑笑,快步走了。他这般的反应,也不必再问什么,已经是不打自招了。
事情是什么样的,他们一传十十传百也都知道,至少其中种种细节,还要靠老赵来补充。他就住在叶家对门,又碰见过几次杜秋,可谓是戏院里第一排的观众,自然是清清楚楚,“叶先生厉害的,那个女的一看就有钱,进进出出都是辆奔驰送的。我好几次远远看见,叶先生在车边和她说话。有钱倒还算了,听说她之前还有结婚对象的,不是我瞎说,是叶先生自己说的,还特意找过我,让我别乱说话。搞得我挺不好意思的,结果他们还是好了。也是好笑。”
“这么讲叶先生算是狐狸精了,到底是男女平等了,这种事男的也作兴了。”
老赵道:“也不要这样讲,毕竟没结婚,就是他的本事。女的还和男的不一样,重感情。女的带个孩子,再结婚对象总是差一点。男的就不一定了,人家爱得要死,就要做后妈也没办法。叶先生平时不声不响,其实蛮厉害的。”
他们在露天说得起行,不时笑两声,倒也没看见汤君背着书包从旁经过。类似的话,她最近听了不少,每次都是匆匆逃走,像是自己犯了错,面颊烫红。她是从小跟着父亲长大的,突然横插进来一个妈妈,哪怕只是想想,都觉得别扭,像是天生瘸腿的人,治好了腿,反而不会走路。
可她又怕爸爸伤心,虽然她也不是很懂这道理,但在其他大人嘴里,爸爸总是要再结婚的,不然人生就像是一个逗号,总也没个收尾。
汤君整天想着这件事,夜里也睡不好,白天总是打哈欠,老师都以为她病了。她想这样子叶春彦早晚会知道,索性直接去问他,“杜姐姐,真的要当我妈妈了吗?”
叶春彦正在厨房做饭,还没开火,只是调酱料。他脱下围裙,半蹲着,直视女儿的眼睛,问道:“又是外面听来的吗?”
汤君有时候害怕他这样的注视,太温柔,生怕说错一句话就惹他伤心。她低着头,拨弄扣子,道:“你说是不是?”
“不是。”
“骗人,我看到你们在一起牵手了。她是你的女朋友了。”
叶春彦笑着摸了摸她的头发,道:“这是两件事,我和她的感情,是我们两个人之间的事,不牵扯其他的问题。她也不是我的女朋友,只是一个我喜欢又喜欢我的人。我和她怎么样,都和你没关系。”
简介关于无上国医从我开始大国工匠梦回一九九二,这一年注定载入史册。中医圣手由此出道,带领大国复兴,将中医的地位,重新带到震惊世界的地位!...
末世来临,无数怪物从空间裂缝涌入。陈晓为了让女友苏媚能够度过美好的一生。拼尽全力,结束了末日!可当他回来的时候却现。自己那个说要把清白留在结婚那天的苏媚!是个彻彻底底的人尽可夫的烂货!她是所有男人的女人,唯独不是男友陈晓的!甚至还因为陈晓杀了她的玩具,而背刺陈晓!夺走了陈晓的性命!幸好!我重生了!苏媚!这辈末世我有万亿分身...
简介关于终极我有一剑可破苍穹在家看终极系列的李啸淳无意之间穿越来到终极世界。本以为自己只是穿越到一个平行时空只能当一个小乞丐时,碰到一位老人,无意之间被他看上收为徒弟,从此走上巅峰。李啸淳我有一剑可破苍穹...
作品简介富二代大小姐因车祸穿越回古代小山村,变成了又胖又丑人见人嫌的杜杏儿。从小过惯养尊处优生活的她,看着家徒四壁的现状,陷入绝望。一穷二白怎么办?叮,宿主巳时签到成功!获得奖励一枚鸡蛋,新概念养鸡致富叮,宿主酉时签到成功!获得奖励百株茶苗,种种茶皇商在手嫁不出去怎么办?叮宿主领取新手大礼包,天降美男一名。某将军我的命是杏儿救的,我的钱是杏儿挣的,我的人都是杏儿的!杜杏儿说好只是假装一下,怎么就赖着不走了!...
她是景元长公主的独女,亦是当朝尚书府的嫡长女,身份尊贵。却因一场阴谋,被冠上克父克母之名送离京城。再次归来,她满心怨恨,誓要以牙还牙,让那些仇人不得善终。只是,什么时候身边跟了一条甩不掉的尾巴?姜妧我心狠手辣,残酷无情,得罪我的人都不得好死!顾宁琛摸着下巴,沉思状本世子就喜欢你这样狠辣无情的!姜妧,猝。宠爱无度一品世子妃...
94年,香江最混乱的时期,刚出监狱的陈长青走进了倪家大门,他说了两件事情。第一,我是一名卧底。第二,我要改名字,从今天起我不叫永仁,叫长青。也就是从这天起,无数人的命运发生了改变。十几年后的香江没了暴乱,塔寨成为了真正意义上的模范村,借着这股东风,京州市李达康大力支持前沿科技,在3G时代抢先将科技突破到4G,并自主研发了世界第一款智能手机。而这一切都源于一个人。陈长青(原名陈永仁),香江著名爱国商人,福布斯榜常年前三,1997年7月1日入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