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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节(第1页)

更何况他准备给洛汐接的品牌虽然规模不大,口碑却很好,对艺人形象也有正面作用。

宫旭嫌弃的看着冯老板,觉得洛汐怎么能眼瞎看中这人当老板。

要啥没啥,穷逼落魄,唯一让人嫉妒的就是运气好,在街上晃荡都能捡到洛汐这种顶级货。

他暗自嫉妒了一会儿,冷冷的嘲讽:“这些不入流的广告代言都推了,我给她有安排。”

老板也冷笑一声,“什么安排?难道你要给她写歌?”

圈内都知道宫旭的歌价值千金,首首霸占畅销金榜。

拿到他的曲子,可以说是奖项已经预定了一半,走红分分钟的事。就算不是每一个都能大红大紫成为经典,一闪而过爆红的也赚了不少。

但宫旭这人很难搞,尤其在专业上要求苛刻的近乎发指。

达不到他的要求,无法打动他的声音,他宁愿将曲子压箱底,也不会拿出来给人。用重金买,人家是宫家少爷,不缺钱。用人情压,圈子内目前还没人能做到。

这样的宫旭会随便给洛汐写歌?

洛汐是什么样他还能不知道吗,她最大的优势就是那张脸!

当初被星探捡回来后,老板也琢磨过唱歌这条路,现在各种选秀节目那么多,只要唱的比普通人优秀一点,加上那张脸绝对能爆红。

老板让洛汐试过音,她随口哼了几句,是还行,但很普通,绝对无法走唱歌吃饭的路子。

嗓子这东西是老天爷赏赐的,没那天赋,后天练的技巧再好也只是炫技匠气,少了打动人心的灵气。

老板试过之后就放弃了走唱歌这条路,反正歌手什么的在华夏也不好混。

唱得好那是应该的,唱的不好还会被喷花瓶没实力。

现在又是网络时代,卖唱片捞金的辉煌年代早就过去。就算是当□□手,只靠唱歌也会饿死的,没看那么多歌手一旦红了,都是拼命演戏拍广告接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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