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奥古斯特对拉斐尔郑重许诺:“我要和你当一辈子的好盆友!”
拉斐尔志在必得的笑容凝固在了脸上。
第30章
拉斐尔在布里斯托尔堡住了下来。
奥古斯特也不再怕他,反而每天主动凑上去,两个人头顶着头的嘀嘀咕咕。
老管家不知道这中间发生了什么,能让奥古斯特前后的态度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变,在怎么都想不明白之后,老管家只能把这归类为“真不愧是帝国最巧言善辩的马奇伯爵的能力”,只要拉斐尔想,他就可以轻而易举的得到任何一个人发自真心的喜爱。
黑色长发的青年安静的坐在壁炉边,膝盖上摊开放着一本金线书,有一搭没一搭的和身边的金发正太聊着天。
为了搬去伦敦,奥古斯特公爵阁下彻底变成了一个大忙人。
毕竟这次不单单只是去伦敦参加国王的婚礼那么简单,而是更类似于比较正式的搬去伦敦生活。虽然说奥古斯特每年肯定还是要回布里斯托尔的,巡视领地啊、晋升骑士什么的,但毕竟是生活重心是要转移到伦敦去了。
对于奥古斯特这种“有的是钱”的大贵族来说,他搬迁搬的最重要的不是物品,而是人。
家具汉普顿宫内有更好的,衣服在伦敦可以重新做最流行的,有钱都未必能买到的昂贵手抄书也可以重新拥有更全套的……但是人怎么办?
就拿最简单的仆从来说好了,奥古斯特身边大到管家、小到园丁,都是黑太子为奥古斯特精心挑选过的,就这样了依旧出现了当年害的小傻瓜版奥古斯特差点变成坑爹儿子的往事,可想而知如今剩下的忠仆有多难得,短时间内是没办法在汉普顿宫再成功复制出这样一套班子的。
换言之,奥古斯特要搬走,就必须也把大部分的仆从带走。可是仆从们基本都是有家有口的人,他们走了,他们住在这附近村庄里的家人怎么办?一起打包?去了伦敦之后又该怎么安顿?
虽然这些事情有老管家和专业顾问会替奥古斯特规划考虑,可也需要奥古斯特自己做出最后的敲定。
仆从其实还好说,类似于厨子李那种,把他的妻子和女儿一起带走也就算是解决了问题,厨子李的妻子和女儿都可以在比布里斯托尔大了不止一倍的汉普顿宫找到适合她们的工作,以后李的女儿的择偶标准还可以从乡下放眼伦敦。皆大欢喜。
可是骑士和见习骑士们就不能这么一刀切了。
骑士们是奥古斯特的雇佣兵,本身就是背井离乡,在布里斯托尔为雇主卖命和在伦敦卖命对于他们来说并没有太大区别。可重点是这些又名武装力量的骑士们应该怎么安置。汉普顿宫很大,却并不适合用来当练兵的地方,总不能让别人去做客时,也和奥古斯特一起欣赏骑士们的人鱼线吧?
见习骑士们就更复杂了,他们的父母大多都是奥古斯特三个郡县封地内的小领主,是奥古斯特的贵族附庸,送他们到奥古斯特这里学习,有点类似于家住在地级市,把孩子送去省会城市的重点中学的感觉,心里上并不会觉得离的有多远。
但是乍然搬去伦敦,也许冷酷的贵族父母对次子无所谓,但从孩子的角度来讲是很有所谓的。
拉斐尔就是个好例子。王太后作为他的母亲,对他不好吗?不可能吧?可是拉斐尔依旧养成了如今这么一个性子。见习骑士大多都基本都处在即将中二叛逆的敏感时期,一个处理不好,就是一大堆可以预见的连锁性灾难。
奥古斯特愁的一宿一宿睡不着,都有青色的黑眼圈了,搬家可真是个麻烦事儿。
拉斐尔长叹一声,从背后很自然的搂住了奥古斯特,与他尽可能的肢体接触:“我想让你搬去伦敦,是为了能更好的照顾你,而不是给你增加烦恼。”
“我也想和你一起去伦敦……”照顾你。后面的话奥古斯特没有说出来,因为如今他和拉斐尔之间明显是拉斐尔照顾他更多一点。有此朋友,夫复何求?!“虽然麻烦了点,但是我觉得值得。”也不会后悔。
“那你努力,我在精神上支持你。”
拉斐尔不准备主动给奥古斯特提供太多帮助,不是他不想,而是他也同意玛丽小姐的一些观点,好比奥古斯特需要去自己学习、主动成长。
这些麻烦的事情,奥古斯特在未来会经历很多次,甚至更加严重,把如今的第一次搬家拿来练手刚刚好。
当然,拉斐尔也不是全然看戏,他也会给奥古斯特一些建议:“你知道温莎城堡吗?”
奥古斯特当然知道。他一直觉得温莎这个名字有一种很优雅的感觉。从十二世纪上半叶开始,温莎城堡就成为了英格兰王室的主要行宫之一。温莎城堡所在的自治市镇温莎市,与伦敦其实只有大概20英里左右的距离,马车一小时就能够跑到。
黑太子的嘉德骑士团,就是在他还是英格兰国王时,于温莎城堡的一次比武会上成立的。
说起来,嘉德骑士团的名字来历也是因为这次贵族集会。
黑太子本来是打算叫圆桌骑士的,鉴于他是个彻头彻尾的骑士小说狂热者,他一直想象传说中的亚瑟王那样掌握一支世界上最优秀的骑士团。他觉得只有圆桌骑士这样富有意义的名称才能配得上他的骑士团。
但偏偏在那次比武开场前的舞会上发生了一件事,让黑太子改变了主意。
林冲穿越之后继承了前身二舅殡仪馆旁边的面馆,依靠美食系统,他一步步将生意越做越好。只要能吃到林老板的饭,我以后晚上就在殡仪馆打地铺了。最新新闻,我市某养老院一位九十岁高龄老人,为了能抢到一碗棒碴粥,天天负重五公里越野。米国大兵你说什么,有人敢去林先生的饭馆收保护费?把老子的m1a2坦克拉出来,轰他丫的!...
简介关于重生八零神医大佬凶哒寒窗苦读多年,沈娇娇终于要实现理想了。却不料一朝熬夜猝死,穿越到了八十年代的小乡村,成了待嫁土妞一枚。在这里吃不饱穿不暖还被当成工具,沈娇娇怒了。分家单过搞事业不香吗?只可惜无心插柳柳成荫,一朝成了十里八乡的名人。落了个神医华佗的名号,还有个小跟班天天跟上来...
简介关于综网的巫从艾泽拉斯吃到山海经先来一小瓶恶魔精华易夏一边说着,一边从自己的摊位上取出一小瓶可乐倒进眼前的坩埚里。在旁边固定的手机屏幕上刷出的诸如未曾设想的道路离大谱之类的弹幕后。易夏又添加了唤为格罗姆之血的植物。当然,弹幕有人称它在本土使用频率更高的称呼椿芽。而随着植物的落入,坩埚里的液体仿佛加了特效一般。由原来泛着不明气泡的黑色液体,逐渐渲染出一片令人悚然的幽绿是色素,他在里面加了色素!比苦瓜汁似乎更有食欲的样子?那么古尔丹,代价是什么呢?弹幕开始疯狂窜动,但易夏已经咕了。他惬意地躺在自己的躺椅上,看着外面形形色色的路人。阳光明媚,空气里弥漫着某种香甜的味道。是奶茶?还是大白腿?易夏眯了眯眼,头顶的太阳圆圆地像一个充满诱惑的大饼。这个可吃不得易夏下意识地舔了舔自己的嘴唇,那里似乎还残留着某颗恒星的残渣这,是属于一个巫觋的故事书友群166575132...
作品简介我给你讲的这个故事,很长。我来到了哈利波特的世界,并且和魔法棒还有自己的魔法斗篷成了好朋友,他们性格各异原来霍格华兹成了一个地狱原来伏地魔就是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哈利波特之我之越界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林修穿越僵尸世界,被九叔收养成为大弟子。直到十八岁那年,系统觉醒,竟是早已失传的道门禁术采补术!此刻,一切开始变得怪异起来!九叔徒儿,你这道术有违茅山!有违道门啊!任女儿,人家是小道长,可不能乱来!一休大师菁菁,你拉着林修不放干什么?千鹤道长我打巅峰赛那是打僵尸,师侄你打的是非礼勿视!非礼勿视!九叔徒采补术修仙...
楚羡穿越而来,被夺灵骨,修行无望。沦为废物他,当狱卒混吃等死,却一次在死囚身上获得神秘令牌,令牌让他上入天庭,斩各路仙魔大能!你是灭一界大魔头?斩。你是亿万蛮奴之主?斩。你是红尘在世仙人?斩。斩便能获得天地功德,没有灵骨修行又如何?我参悟功法,我参悟大道,我参悟永生不死的真理而第一次参悟,便是他,身为刽子手肩扛斩刀,你说你以德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