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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忧说:“传闻,拿着冥珏剑的人,能在一夜之内杀一座城的人,会变得嗜血,压制它的正是彩云剑,俩剑在手,剑的主人不会失疯。”
“放心吧,我现在连剑都拔不出来,更不可能嗜血杀人,”程云归如此说。
“无论怎么说,你有了彩云剑,我很开心,本来就想拿到彩云剑送给你,与你的名字很配。”
无忧从怀里拿出一份卷宗给她:“小公主可要努力学习了,不然14岁就要死在自己剑下咯。”
程云归问:“这是什么?”
“青锋剑武功秘籍,昨天偷出来的。”
两人一马,又开始旅途,这一次,无忧带她去了遍所有的武林门派,偷他们的武功秘籍,无忧还放狠话,留下一张纸,写上:“你无忧大爷来此一游。”
程云归也想试试写一下,但她没有像他一样狂妄的资本,还是收住了奇痒的手。
这一次他们走走停停,走了四个月。越到南方,听得最多的消息是玄圣王。
玄圣王结束九年的敌国质子生涯,终于要回大梁了。
程云归和无忧而茶楼喝茶,听到别人说玄圣王,程云归想起百里允弦。
“那个百里允弦和玄圣王关系很好吗?”程云归问无忧:“他出一万两黄金买那个十把剑送给玄圣王。”
无忧差点喷出茶,干咳几声:“谁知道呢,也许想投靠玄圣王。”
“玄圣王在他国一待就是十年,值得他一个大梁富投靠吗?玄圣王很厉害?如果真的厉害的话,怎么会被黄帝派去当质子?”
无忧:……
“可能商人就喜欢挑战吧,”无忧喝了一口茶润润喉咙。
“花魁出来了。”
“花魁!”
程云归一下被花魁吸引,在二楼看不到花魁,她到围栏处看花魁。
花魁一身红衣,抓着红布跳下来翩翩起舞。
程云归看完花魁的表演,回到座位上:“你为什么不去看?花魁那么好看,她的衣服也好好看……”
程云归滔滔不绝讲花魁,无忧突然现她比之前长高了,比之前瘦了也晒红了。
身上的衣服破烂了。
想到她之前是一名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公主,每日有上好的布料的衣服,每天吃山珍海味,乏了睡觉,醒了看看书的公主。
带着她去了成衣铺,让她随便选,程云归选择了一件衣服,无忧让她再选几件,她的回答时,路上带着这些东西很麻烦。
早已入冬,她的那件斗篷
被无忧卖了还银子已经过去了四个多月,幸好南方不怎么冷,多穿几件就可以了。
程云归选的是蓝色的棉衣和黑色的靴子,穿上衣服,颇有江湖侠女的气质,四个多月以来,她被冷风吹,被狂放暴雨熏染,气质上有了些变化,不知是不是无忧的错觉,她的话最近变得特别多,也比以前活泼了不少。
无忧给她选了红色的狐裘,虽然没有皇宫的好,但是能防风放冷。
程云归特别嫌弃他的审美:“我都选了蓝色衣服了,再披上这个大红色的狐裘,好土。”
“你披上就很好看啊,”无忧硬是把狐裘披在她身上,程云归自夸:“那是因为我好看,披个麻袋都好看。”
“不要脸,”无忧捏了一下她的脸,程云归回复他:“不如你。”最近的日子很快乐,闲了,程云归那木剑练,彩云和冥珏在麻袋里落了灰尘,程云归似乎背完了所有偷来的武功秘籍,但是动作要领没记住。
走走停停,又过了一周,到了明月将军将士们聚集地,今日街上很热闹,听说玄圣王回来了,路中间被空出一条路,百姓们在两边看明月将军和马车里的玄圣王。
程云归拉着无忧的衣袖凑热闹:“快去看看这个传说中的玄圣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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