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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过早饭夏成虎带领众人继续南下,中午的时候终于见到了活人。
那心情就像从蛮荒之地回到文明世界,实在太感慨了!
很快他们就到了陇旺镇,这是个比流水镇还要繁华几倍的小镇。
人口众多,建筑群密集,商业发达。
北方打仗的消息还没传到民间,百姓们看着还是安居乐业的样子。
夏成虎跟众人商量了一番,大多数人都把兽皮卖了,孩子的不卖。
他们穿着这么昂贵的兽皮一点都不安全,容易引来土匪歹徒,不如换成银子和粮食,既安全又能吃饱。
还是穿着穷人的衣服赶路让人放心一些。
众人卖了兽皮可以把一半的钱自己留着,剩下的由夏成虎分配。
他要买衣服、食物等物资,养活这九十多人(婴儿以外的人)。
王素素非常不甘心,她很喜欢身上的豹皮,但还是忍痛卖了。
夏成虎想把狼皮披风外套也卖了,秋兰玉心疼不已,这是她和王素素一针一线缝出来的!而且那是狼王的皮啊!
赖皮三劝说道:“虎哥的衣服不能卖!这可是狼王的皮,是身份的象征!我们的老大怎么能没有一件像样的衣服?”
陶罐子立刻附和道:“就是就是,虎哥是老大!不能穿跟我们一样破烂的衣服!”
其他亲信也是这个想法,都劝他不要卖。
秋兰玉拼命点头,非常赞同,顿时觉得这些流氓地痞没那么讨厌了。
轮到她的时候,好舍不得这件熊皮啊!
这可是众人打死的第二只猛兽,夏成虎第一时间就送给她了。
她太柔弱,吃不了苦,冻几下身体就受不了,加几件衣服都不行,而夏成虎最先想到的就是保住她。
这熊皮对她来说太有纪念意义了!
“这熊皮我不卖了,我用卖首饰的钱补上可以吧?”秋兰玉终于还是开了口。
夏成虎点头道:“随你,你喜欢就留下。”
亲信队伍不会说她,都以为她是老大的女人,有特权是应该的。
其他妇女心中嫉妒,但没说出来,心里也是这么想的。
当铺前,秋兰玉把自己的首饰拿了出来,为了留下两件兽皮,所有银饰品都卖了。
想起夏成虎还要买盐和纸,她忍痛拿出了两枚金戒指。
这是她和夏成文的婚戒,也是她嫁妆里最贵重的首饰。为了夏成虎的事业,卖了就卖了吧。
以夏成虎的知识储备量,她相信他要不了多久就能赚回来,现在他需要启动资金,而现在只有她能帮到他。
“戒指卖了就卖了吧,成文也没戴过几天,现在是乱世,生存才是最重要的,反正我还有那么多他的书信,秋兰玉不哭,秋兰玉不哭!”
秋兰玉泪眼汪汪,心中不断安慰着自己。
夏成虎心情很复杂,想让她早点走出来,但看到她这样子又不忍心,很矛盾。
即便这样她的金戒指也才当了5两银子,并没有多值钱,不过够夏成虎创业初期用了。
“拿去,省着点花,不要乱花钱。”秋兰玉把卖首饰的钱都递给夏成虎。
眼泪已经被她擦干,此时看着既可怜又倔强。
夏成虎苦笑道:“你就这样把全部身家都给我了?不怕我是骗子卷款潜逃?”
秋兰玉抬着头,嘴巴微微张开,眼睛圆滚滚的,一脸懵懂又惊讶地看着他,看起来像个小呆瓜。
真的想不到他会这么说,兰玉小姐太单纯了,很容易被骗。
她还是坚定地说道:“我相信你,你不会这么做的。”
她知道他心中有大爱,有崇高的理想,不会丢下任何人的。
再说除了她们三个,他也没亲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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