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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是如此,被播主这一惊,他背后冷汗都冒出来了,酒杯数目不对这个线索他怎么没看出来?果然他不太擅长观测,而观测又是如此重要,只要有一个线索不对,可能就会引向两种结果。
[福尔摩斯不觉得凶手是蓄意谋杀,所以我还是偏向于激情杀人,]严理斟酌着词句,比平常写小说更小心翼翼地敲出自己的弹幕,[所以问题来了,为什么凶手不喝酒呢?首先,我想知道,这瓶酒是谁的。]“那么,为什么凶手不喝酒呢?”莫羡瞥了一眼弹幕,直截了当地问道。
福尔摩斯微笑着说,“亲爱的莫,排除一切可能,剩下的就是答案,你可以先从排除开始。”
“又是一项考验吗?”莫羡弯起了唇角,纤细的手指在火车桌板上有一搭没一搭地敲着,大脑飞快地转动——她很久都没像今天这样考验自己的智商了,转了一圈,她不得不承认弹幕的问题是最为首要,“首先,我们得知道,这瓶酒是谁的。”
她开始追溯昨天进入餐厅所看到的景象,餐桌,桌布,蜡烛,酒柜呢?有没有酒柜?
“福斯特太太喜爱潘趣酒,”福尔摩斯提示道,“如果你认真看一眼她的床,就会发现床头还剩半瓶喝剩的潘趣酒。”
[潘趣酒是一种酒精饮料,]弹幕及时地送上了贴心的释义,[百度到的,潘趣酒是果汁、香料、奶、茶、酒等搀和的香甜混合饮料。]“桌下的酒瓶,”莫羡被这么一提醒,立刻反应过来,“酒瓶上好像写着,Brandy。”感谢放大镜!感谢“观察”碎片!感谢桌上的蜡烛照亮了酒瓶!感谢她的记忆力!
[白兰地?]弹幕都被逗笑了,[给一个喝酒精饮料的夫人喝高蒸馏酒,别有用心这四个字牢牢打在凶手脸上啊!][对了我就提一句,]历史研究僧李时百忙之中扔了一句弹幕,[白兰地在维多利亚时代是中下层阶级的最爱,上层阶级普遍爱喝红酒。][所以对这一点,未婚夫和儿子的嫌疑仍然是一半一半。][这案子怎么那么难搞啊。][我搞不懂了,既然知道凶手别有用心,为什么否定播主提出的蓄意杀人?][如果是蓄意杀人,]推理小说家严理冒泡了,[有一百种方法让她死,比如事先准备好麻绳勒死,揣着刀刺死,甚至在酒瓶里下药都可以,每一种都比掐死的线索少得多——我确信福尔摩斯是从掐痕上推测出凶手戴着订婚戒指的,所以,既不是蓄意杀人,又带着别有用心的酒,这两者的反差只能让我得出一个结论。]莫羡殷切地等着这个结论等了好几分钟,然而后续迟迟未出,好像对方断线了一般再没有了声息,与此同时,火车也鸣着汽笛呜呜呜地到站了,她只得在弹幕的唉声叹气中下了火车。
[推理兄怎么搞的?卖完关子就掉线,要不要辣么坑!][结论到底是什么!][我就不信了,推理兄都说得那么详细了,我们在场一千多人还推不出他的结论!]而事实就是,尽管直播间有一千多人,但并没有什么用,他们的推测让莫羡都能一眼看出其中的破绽,什么买错酒了啊,被店家坑了啊,天黑看不清牌子啊,白兰地促销价亏本大甩卖啊,简直让莫羡无言以对,如果她的表情能化为文字,那一定是“问君何不乘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换句话就是,你们咋不上天呢。
下了火车,眼前是一副标准的山村图景,火车站前,一片古老的红砖房屋正伫立在深秋的旷野之中,眼下正是午后,天空飘着大朵大朵的阴云,衬得蓝天清透如最美丽的蓝宝石,一条清澈碧绿的溪流正从金黄稻谷中愉快地穿行而过,田间旷野,隐约能见到几个穿工作服的人影,莫羡突然能理解为什么城市人都在往乡村跑了,比起常年累月笼罩在黑雾中的伦敦,韦布里奇小镇简直是仙境般的存在。
“真美,”莫羡的鼻子总算得到解放,她的鼻尖嗅到的是随风而来的青草涩味和麦谷晒在阳光下的气息,而不是总带着秸秆和煤炭燃烧的焦烟味。这让她真心实意地感叹起来,“如果伦敦的风景能有这里的一半好,我就心满意足了。”
福尔摩斯听了却微笑着嘲弄道,“可惜小福斯特先生不这么认为。”
小福斯特先生的住址并不难找,韦布里奇小镇本来就不大,住宿区和商业区都集中在主干道,而火车站就位于主干道的末端,顺着大路一直往前走就能找到小福斯特先生的地址,跟在福尔摩斯身后,莫羡注意到虽然路上行人并不多,但韦布里奇小镇的居民很是有些好奇心,仿佛听到了火车的动静,一个两个窄立领褐色衣服的女人——因为常年暴露在阳光下,她们老得格外快,白人又特别容易显老,莫羡只看了一眼,便礼貌地不再向她们投注更多的视线——她们打起二楼的窗帘,对着行人们指指点点,时不时地说笑几声,引来更多的人掀开帘子围观,因为楼层够矮,莫羡甚至能听到她们的只言片语,“美丽,异国,衣服……”直到走过一半,莫羡才意识到她们在说她。
就在这么一晃神的功夫,她险些被突然从巷子里横冲直撞的泥猴子撞到,还好福尔摩斯先生眼疾手快地拉了一把,才避免她这身旗袍惨遭不幸的待遇,饶是如此,莫羡也被这个见面礼吓得不轻,第一次意识到自己来到了真正的乡下,而比起外面的美景来,眼前所见似乎才更符合乡下这个名词。
直播间的观众们也好像第一次见到这种架势——废话,他们怎么可能见过维多利亚时代的乡村——从跑到天边去的#哪种酒更好喝#话题转回来,配合着直播画面感叹[腐国的乡村就是比我们华国美啊,瞧这小房子小瓦。][其实华国现在的乡村也挺美的!][我正在抓紧时间截图,你们注意点不要挡住屏幕。][右下角特么不是有个屏蔽弹幕的选项吗?玛德制杖。][恍恍惚惚红红火火。][播主,福尔摩斯停下来了。]其中一条弹幕提醒道,[咦,这房子,比刚才见到的那些小房子都大得多啊。]不愧是从伦敦来的,当莫羡看到占据一条小巷的一整栋别墅时,心底的感慨几乎和直播间的观众们有得一拼,见过那些低低矮矮的小红砖房,眼前这栋大红砖房才有点城里人的味道。
福尔摩斯上前按下门铃,没过多久,一名穿着西装的男子便出现在门前,疑惑而警惕地问,“有事吗?”
被福尔摩斯训练出来的莫羡一看到他出现,立刻用她放大镜般的观察力仔仔细细认认真真地打量小福斯特先生,同时动作的还有被她操控的直播镜头,遇此情况,原本笑闹的观众们都默无声息,他们仿佛已经达成默契,不再关键时刻发毫无帮助的弹幕。
[西装很合身,]不知是哪一位先抛砖引玉,[而且被熨过,如果他没有一个仆人的话,那一定有一位合格的妻子。][他有未婚妻的,]立刻有人提出来,[不过看样子他和未婚妻的关系很亲密,他的肩上有一根金色头发。][但是头发很乱,而且有点秃顶,眼睛浑浊,有红血丝,应该经常熬夜,皮肤发黄,肝功能有问题。]“他的身上有酒味和烟草味,”莫羡用意识对直播间的观众解释,“还挺浓的。”
[那是酗酒引起的肝脏问题,]弹幕马上补充道,[虽然身材走形,不过身板还在,年轻时应该有好好锻炼身体,所以就算现在被酒掏空,底子也还是有的,我是临床实习医生,只能看出那么多了。]莫羡的视线绝称不上隐蔽,小福斯特先生在她的目光中不自然地退后一步,右手依然搭在门上,“请问你们是谁?”
“我们是福斯特太太的邻居,听说她的死讯,特地前来拜访,希望能够参加福斯特太太的葬礼,”与莫羡不同,福尔摩斯先生只是仿佛心不在焉一般将他打量一番,挂上绝对能称得上友善的笑容,“正是这位小姐发现福斯特太太的遗体。”
“Oh!”小福斯特先生放在门上的手一紧,颤抖地深吸口气,“请进吧。”
第11章维多利亚时代11
一个人若能对每一件事都感到兴趣,能用眼睛看到人生旅途上、时间与机会不断给予他的东西,并对于自己能够胜任的事情,决不错过,在他短暂的生命中,将能够撷取多少的奇遇啊。
——劳伦斯
福斯特太太确实是一位小有资产的中产阶级,进门后,莫羡跟在福尔摩斯后面,踩上客厅的松木地板,地板颜色黯淡,看得出有段时间没有擦色抛光,客厅墙上燃着火的大理石壁炉被熏上烟的灰黑色,在它前面,两排米色沙发正对而置,围着一张矮矮的圆桌,圆桌一角的红漆已脱落,露出里面的木头质地,圆桌下还铺着两块红色的威尔顿针织地毯,地毯的图案模糊不清,似乎已经用了很久。
“请坐,”小福斯特搓了搓手,示意他们坐在对面的沙发上,自己也坐着从矮桌上的茶盘里拿出两个玻璃杯,当他的双手伸出来倒茶的时候,身怀放大镜版“观察”碎片的莫羡眼尖地瞄到他接近小指附近的手背侧面有几道血痕,因为刚才她在门口的视线太过露骨,此时有所经验的她也就蜻蜓点水般地瞄了一眼,便自然地转开了。
就在这一会儿功夫,福尔摩斯先生便和小福斯特先生寒暄完毕,开始讨论今天的天气在韦布里奇小镇是多么的阳光明媚,在伦敦又是如何的阴沉昏暗,然而莫羡实在不明白为何他们能就天气那么简单的话题聊得那么开心,只能在一旁无所事事地看着弹幕,作为一个多说多错的歪果仁,这时候她还是安静一点比较好。
[真是无聊的话题,]看到这条弹幕,莫羡也不得不点头赞同,[一见面就说今天天气很好是的很好你觉得呢我也觉得很好,他们不无聊吗?像我们大中华的人多么直接了当,一碰面就问“吃了吗?”那答案可谓千姿百态,说三天三夜都说不完。][hhhh楼上吃货无误。][说得我都饿了。]
[一边看直播一边啃薯片好幸福~]
然后,话题便跑到食物上一去不复返,莫羡看着看着也觉得饿了,捧着个杯子又解渴不解馋,索性直接放小弹幕字体,眼不见为净。
两人说到兴起,福尔摩斯先生还从不知什么地方掏出一只又长又尖的陶制烟斗,向也是个烟鬼的小福斯特先生讨要起烟丝,又要了根火柴跑去壁炉点燃,美滋滋地抽着烟,袅袅的烟雾从烟斗中缓缓升起,让莫羡不适地耸了耸鼻子。
说了半晌废话,福尔摩斯先生总算转入正题,“听说小福斯特先生已经订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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