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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临用那对弥漫情欲的黑色眼眸凝视着旭飞,身上有种逼迫人臣服的无形压力。他轻轻开口,用一种让旭飞无法抗拒的声音,温柔而情色地说着:「飞飞,乖乖的,把腿打开一点……」猜测到林临接下来想干什么之后,旭飞整张脸都苦掉了。他呜呜咽咽地说:「可不可以不要打开……」完后记大家好,我是阿熊,第一次在个人志和大家见面,真是无比害羞xd,谢谢各位购买这本书,如果看完这个故事能让大家感觉到快乐与幸福,那真是阿熊最开心的事情了。《狼》其实很久以前,就在阿熊脑海里酝酿了。对这故事最初是因为小时候曾听过,真的有小婴儿被遗弃在山里,然后让狼叼回去养大了,之后突然某一天,兴起了写这种故事的欲望,便慢慢琢磨了起来。《狼》里头的小狼,一开始的性格凶猛而危险,顽强且固执,就像野生的狼一样叫人难以接近。但慢慢随着被驯服,小狼变成了很听话的大狗,对待自己喜欢的人温柔而体贴,并且一辈子忠于对方,永远不会改变。我喜欢这样性格的小狼,而且越写到后头,越觉得他可爱。林临洗澡他见不到林临,挠门想林临快点出来的时候真是可爱到爆表,让我就像林临一样,不想把他送回温家去了。而《狼》里头另一个主角林临,我还没写过这种冷静派的小受。这是女王受吗?其实我不太会分辨女王受啊、自然受啊之类的角色,不过林临很强是真的。(所以是强受?)我也很喜欢林临,虽然和小狼在一起时,所有的事情几乎都是林临主导,让他显得太过于强势,但他却也是将心思完全放在小狼身上,斟酌着对小狼最好的方式在对待着小狼的。墨默孤城silenorld5d6d而且林临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也很疼小狼,虽然性格冷淡了一点,心里的os又老是在碎碎念,不过念到最后对朋友还是很有义气的,算是好人好事代表了。至于故事的背景,我一度想把它移到纽约去,写一下上流社会的生活。不过考量到纽约实在太遥远,咱也不能深入了解纽约人的生活是怎样的,所以最后还是设在台湾,这个比较熟悉的地方。很久没写现代小说了,这阵子加前阵子都一直在忙古代的《浪荡江湖》系列,因为也很多朋友对我说想看看现代的故事,所以我就决定先努力拼啊拼,拼出一个现代的故事先让让大家看看。希望大家看了这个故事以后会喜欢。最后带一下近况。写《狼》的期间,刚好有一波感冒病毒很厉害,四处皆闻病毒变种,我家母亲大人也有感冒初期的迹象。医生说姜能杀菌,所以那阵子我就很努力地煮姜汤给母亲大人喝。结果因为笨蛋边切姜边看电视,就把手指一块指甲连着肉给削了下来,然后血喷了出来。那时真是痛得我啊……只是当时正在赶稿,阿熊写稿的时候每天都有订计划表,一天都不能偷懒酱子,于是就只好消炎药涂一涂,绷带包一包,咬着牙继续写稿子。所以说这本《狼》啊,真是血泪交加写出来的。好可怜好可怜,一边打字一边哭手指痛。真是太笨了,居然会削到手指……【256文学将分享完结耽美小说256wx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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