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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尽想在车内后视镜瞪他一眼,但是车里没开灯,他只看见后座的一个轮廓剪影,背景是车后窗外的繁华街景。
坐在后座的人似乎靠着座位,他看不清他的眉目神情。跟这人同乘一辆车时,车里总是习惯性不开灯。
“哎,张,”副驾上的于尽扭头问后面的人,“你知道‘捡·尸’吗?”
“我希望你说的不是我想的那样,”他笑了一下,“未免太饥不择食。”
他的笑声充满嘲讽,于尽翻了个白眼,“我知道你想的是‘奸·尸’,但是两者读音不同好吗?”
“你怎么不反省一下自己普通话的标准程度?”
“得得得,反正我发的音是第三声,”于尽干脆侧转身,整个人面向他,“‘捡·尸’就是把喝醉了的美女顺手带走,从不确定性中寻求刺激感。我以前觉得这游戏特低劣,但今晚突然想玩玩。”
“意思就是,你觉得自己今晚特低劣?”
“………”他被堵得没话说,可心里还是跃跃欲试的,“我们沿途回去的时候看能不能碰见那么一两个。”
“不用跟我说,我不参与。”张抬起手,长指搭在眉骨上,靠着车后座,闭目养神。
于尽转过身去,不强求,这人就是走冷淡风,强求不得。
想到什么,他又问后面的人:“那你不会嫌弃酒气吧?不然先送你回酒店?”
“不用。”
“行,这么好说话,看来我今晚流失的魅力值都回报在你身上了。”
张不搭理他,稍微摇下车窗,任初秋的晚风吹进来。
拂过面颊,风也食髓知味,吹乱他额前的碎发。
6
银色宾利渐渐驶离三里屯酒吧街,但还是喧闹,灯光四溢。
司机沉默地开着车,于尽撑着下巴玩手机,时不时留意车窗外的街道。
后座左边的人半抬着眼帘想事情,细长的睫毛遮挡住微风。
脚上穿着最简单的平底小白鞋,甘却双手插在秋衣外套的口袋里,边往前走边留神着打车。
这一带似乎没有出租车,公交车站在另一条街。
“这位看着挺特别。”于尽瞅见前面街边的一个背影,长发自然垂下,小骨架身型,穿着随意得像是从家里溜出来的高中生,透着清恬和乖巧,莫名勾起他的兴趣。
但是这姑娘看着没醉呀。
他坐直了身子,让司机在前面停一下,停车之前,还转头跟张说了句:“我猜这小美女铁定是素面朝天的。”
果不其然,当他摇下车窗跟她打招呼,她侧身看过来时,那张脸上粉黛未施。
跟三里屯的夜生活氛围格格不入。
“你需要帮助吗?”甘却稍弯了腰问车上的人,其实她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就随口礼貌地问了一句。
“没,我是看你独自在这里晃了很久,是打不到车吗?”于尽生了一副标准花花公子的皮囊,笑起来像狐狸。
“是呀,这一带好难打车呀,”甘却收紧被风吹开的外套衣襟,“但我刚刚在滴滴上叫了车。”
“这样啊,”他故作思考了一下,说,“你住哪?不介意的话,我们可以送你一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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