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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年代的人记性特别好,几乎到了过目不忘。即便是第一次看一部电影,第二天一群人也能聚集在一起,通过集体的智慧,就能从头到尾回忆出所有情节,模仿出动作,甚至能背诵大部分台词。
前几日看电影的热度还没过,章斯尔连挑了三天沙虫的熟练度已经上来了。到第四天的时候,她挑的沙虫数量也能换来六个工分。
虽然偶尔还是会铲断,但兰花婶告诉她这属于正常情况,就算是她也会有铲断的时候。章斯尔就把这些破损的沙虫收到地窖里,等凑够一盘再吃。
她爸可是一直念念不忘沙虫的味道,晚上还偷偷打着手电筒和朱叔叔一起去挖沙虫。就是没技巧,挖了一晚上,就挖到两条,还挖断了。回去后两人被骂得蔫头耷脑,第二天又不死心的偷偷去。
沙虫工分高,一两就能换一工分,像兰花婶她们这样的熟手,一天能赚十五公分左右。
于是这就引来了四队和五队的不满,因为贻贝工分低,同样累死累活干一天,她们一天最多只能赚十二工分。两边一比,一天就差了三工分,四天就差了十二工分,这差距她们得多干一天才能补回来。
所以四队的蔡小云就带头闹了起来,大概因为是女主的妈妈,也有一定的光环加持。不止让她闹成功了,竟然还能和一队换工种,要知道,一队可是大队长媳妇兰花婶领的队。
今天被换了工种的一队和二队要去捡贻贝了。要问章斯尔怎么看?她觉得贻贝也好吃,对她来说,赚工分是顺带的,偷渡海鲜带回去吃才是正事。
而且蔡小云算来算去,忘算了一点,那就是她们队员的能力。赶海一队之所以能排在第一名,连领工具都是第一个领,那是因为她们常年稳居在《赶海小队工分榜》的第一名。
挑沙虫可比薅贻贝要难得多。贻贝有手就能薅,沙虫你得找啊,需要的都是技巧,费的都是时间。她就只看到人家工分高,没看到人家能力高啊。
一队和二队今天领的工具是一个麻袋和一双劳保手,手套还没拿到手章斯尔就拒绝了。
因为这些手套只是堆叠在那竹筐里,就散着一股让鼻子无法忽视的腥臭味。这手套一看就是循环利用且长期没洗的,都干硬了。
拒绝了劳保手套,章斯尔默默的给自己换上一双赶海专用的“防刺防扎防水防滑”手套。又借着回家的借口,把空间里二伯送她的匕拿了出来。
贻贝一般附着在礁石上,呈多个密集状分布,是比较常见的赶海小海鲜。壳外缘锋利,且在礁石上附着紧密坚固。
如果没有工具徒手摘取,很容易会割破手指。戴上手套,拿上匕,切割粘在礁石上面的贻贝就会容易很多。
贻贝学名叫海虹,煮熟晒干后叫淡菜。壳面紫黑色,壳内面灰白色,边缘部为蓝色,有珍珠光泽。
每个贻贝都有一个足丝孔,这个孔里面连接着一个腺体。可以分泌出一种凝胶类物质。这种凝胶类物质呈弱酸性,遇到呈弱碱性的海水之后就会形成足丝。
这些足丝的作用主要是为了把它固定在一些石头上。一个贻贝一旦选定了一块石头,基本上终生就会赖在这块石头上。
大队长没说错,这一片,密密麻麻生长的全都是贻贝。章斯尔快乐的选了一块大礁石,弯腰左手握住贻贝,右手切割它的足丝。
二伯送她的着柄匕刀刃锋利,轻轻一割,一个贻贝就到手了。
兰花婶她们就没有章斯尔这么斯文了。因为常年劳作,她们的力气很大,都是直接上手拉、拽、扯、薅的。
用她们的话来说,章斯尔割一个她们都能薅一把了,不够费事的。
章斯尔也不反驳,就跟着自己的节奏走,她就不信了,她们的力气还能用不完了?
一个,两个,三个,四个,五个,六个,七个,八个………
一小时后,章斯尔的麻袋就装了五分之一了,她还在不知疲倦的收割贻贝。
而一队和二队的婶子嫂子们都已经停下来喝水歇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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