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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冉嗯了一声,“早就卖了,这边有房子嘛,看病也能便宜点。”
“那阿姨现在还好吗?”
“比以前强多了,虽然还没完全恢复,不过能说话也能走路,基本生活没问题了。”
俩人像第一次相亲,交换完这些基本的信息,不约而同选择了沉默。快到小区门口,江冉停下脚步,终于说出憋了一路,在肚子里打了十几遍草稿的话:
“让你等了这么久,晚上还没吃饭,要不去我家吃点吧,我妈肯定也想见见你。”
梁季澄这才想起自己此行的目的——他的日用品还没买呢。
不过这些都不要紧,他的收获可比预想的丰富太多,至少江冉的工作地和住所都被他摸清了,不至于再像个无头苍蝇一样乱找。
“改天吧,”梁季澄说,“我今天还有点事,明天再联系你。”
江冉好不容易提起的一口气,像挨了针的气球,瞬间散的无影无踪。
他竭力掩饰自己失望的心情,是他太唐突了,他想,哪有好几年不见的前任一见面就邀请人上家里去的,又或许是梁季澄刚刚的表现给了他错觉,让他高估了自己的分量。
是这样吧,大概他这次回来也是因为别的事情,今天这场相遇不过是意料之外的偶遇罢了。
同一时刻,梁季澄的心境却是截然相反,透着一丝飘飘然的喜悦,他拒绝邀请的原因很简单,他想利用这一天的时间,好好包装一下自己。
这世界上很少有帅而不自知的人,作为颇有自知之明的一分子,梁季澄清楚自己的优势在哪。曾经他仗着底子好,不屑也懒得在打扮上多下功夫,每天即使素面朝天出门,也能收获一票追求者,如今年岁渐长,竟对向来引以为豪的外貌有了一丝危机感。还在美国时,他身边是一群卷王同事,每天一下班就往健身房跑,恨不得住在那里,这让本来没什么运动细胞的梁季澄迫于压力也办了两张健身卡,虽然没去过两次就被束之高阁了。回国后,费力气的事他是不想做了,不过能花钱解决的还是要多多益善。
第二天,梁季澄早早出门,先找了家看起来还算高大上的理发店把自己许久未打理的头发修了修,然后把从美国带回来的运动衣休闲裤都扔了,花重金购置了一批行头,甚至还让化妆品专柜的导购帮他挑了一瓶适合的香水。做完这一切,他像一只漂亮又骄矜的雄孔雀,拖着华美的尾羽,重新踏上追求配偶之路。
人都是有自尊心的,没人会故意彰显自己的落魄,即使是在最亲近的人面前。梁季澄抱着背水一战的决心,有意向江冉展示他来年在外奋斗的成就,然而千算万算还是棋差一招,他赶到时才发现摊位上今天多了位不速之客,正背对着在和江冉聊天。
第三者的加入让梁季澄很是不爽,他步伐放慢,最终停在几米外的位置,定定看着,眉头蹙起一个不易察觉的弧度。
看他们热聊的架势,不像来光顾的常客,倒像是相识已久的熟人,男人身材高大,一手拎着刚买的菜和水果,一手还牵着一个四五岁的小姑娘。
梁季澄刚热络起来的心思被一个极易联想到的猜测拉扯着一点点坠了下去,莫非…
没等他思维彻底跑偏,江冉先一步看见他,越过男人朝他招了招手,“阿澄!”
就在他因为这个称呼陷入片刻的恍惚时,背对他的人也转过身,这人看起来和他们差不多年纪,而且似乎有些眼熟。
“梁季澄!”男人惊喜叫了一声。
…什么意思,他们认识吗?
“是我,宋朝,”男人嘿嘿一笑,抱起自己的小女儿,“老同学,不记得我了。”
梁季澄在记忆栏里搜索了半分钟,才把眼前的人和初中那个带他们去游戏厅鬼混的大傻个对上号。
不怪他忘性大,对梁季澄来说,从小到大身边的同学只能分成两类,江冉一类,其他人一类,除了江冉,别人都只能用萍水相逢来概括,他能想起宋朝的名字已经很不错了。
梁季澄和他握了握手,寒暄道,“好长时间不见,孩子都这么大了。”
“结婚结的早,”宋朝挥挥女儿的小手,“来,糖糖,和叔叔打招呼。”
小姑娘一看就遗传了亲妈的性格,腼腆躲在父亲怀里,哄了好几声才蚊子般喊了声叔叔好。
梁季澄从善如流捏了把她的小脸,“你们一直住这边吗,怎么到这来买菜。”
“是啊,我第一次在这看见江冉,也觉得很巧,这都好几年了,”宋朝高兴地说,“他还老跟我提起你来着,结果今天就遇见了!”
“咳…咳…”江冉一时呛得没忍住,大概没想到宋朝这么轻易的就把他出卖了。
“要不这样,”宋朝一拍大腿提议,“今天干脆谁都别走了,咱们一起吃个饭,这附近有家酸汤火锅特别好,我请客!”
梁季澄和江冉对视一眼,彼此无言,又心有灵犀地否决了这个想法。
“要不改天吧,”江冉开口,“阿澄他刚回来,你…”
“不改天不改天,择日不如撞日,就今天,说好了咱都去,都去啊!”
眼看宋朝风风火火打电话订位去了,一秒钟都没耽搁,梁季澄在心里暗自叹气,看来今天的二人计划要泡汤了。
梁季澄常年待在国外,对国内人情往来的种种已然变得陌生,不过好在这几年的摸爬滚打已经将他磨平了性子,早已不是当初那个牙尖嘴利,丝毫不给人留情面的“蛇蝎美人”,也学会了话留三分地,给彼此一个体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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