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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着案板愣了一下,举刀用力地剁向那一小撮姜丝。
“大家都知道他是故意和家里人作对,没人相信他是真的。”贺庆生提高了嗓门。我剁得更加用力。
贺庆生忍无可忍地夺过我手里的菜刀,低声下气地说:“对不起,是我拉你来的,你要觉得受不了就先走吧,我跟他们解释。”
我把那撮大小不一的所谓姜末放在切好的松花蛋上,边往上浇醋边说:“马上就可以吃了,你回去等着吧。”
我坐回座位时,double没再靠近我,也没跟我说话。吃完收拾完,他们开始合练。double的吉他弹得非常棒,噪音条件也得天独厚。唱了几首英文歌之后,他开始唱中文歌。歌词很颓废也很粗俗,曲子却流畅而优美。停下来休息时他们告诉我,那是中国摇滚第一人崔健的手笔。
我抱着啤酒瓶有一搭没一搭的听着,喝着。我不了解摇滚乐,不知道崔健,但我至少明白一个道理,不了解并不代表有权利轻视。
“给我点儿肉,给我点儿血
换掉我的志如钢和毅如铁
……
因为我的病就是没有感觉
快让我在这雪地上撒点儿野
……”
我嘴唇颤抖地看着double,手上的酒全泼在胸前。哆嗦着放下啤酒瓶,我端起一杯二锅头一口灌下,咳呛着鼓掌。他们几个人对视了数秒,double调了调弦,开始重复这首歌。我在歌声中一杯接一杯地喝着这种从未尝过的烈酒。
他们把这首歌重复了无数次后终于停止,因为我伏在桌上已经咳得抬不起头了。
double问我:“你怎么样?要不要紧?”
我努力压制住咳嗽站起来,一步一步走到他面前,吻住了他的唇。他怀里的吉他“嗡”的响了一声被转到身侧……
那一晚,我醉得很厉害,意识模糊,记忆支离破碎,脑海里却留有几个不连贯的片断:他翻转或折叠我的身体时我的骨骼发出“喀喀”的声音;趴卧在床上,我身后那个被撑开的部位竟然毫无知觉;在一道白光中,齐歌的脸一闪而过……
第二天清晨,手机震动着把我唤醒。我头痛欲裂,强打着精神看了看表,起床穿衣,故意忽略床畔的另一个人。
那个人却不肯忽略自己,撑起半个身子露着光洁的胸脯问我:“这么早就走?”
“我今天考试。”应付完他的问话,我继续扣钮扣,却发现衬衫的扣子只剩下一颗,开身毛衣的拉链也坏了,卡在中间上不去也下不来,只能像穿套头衫一样胡乱穿上。我暗自庆幸还有一件完好的大衣。
“你昨天晚上很棒,真的。”他由衷地赞美。
我却不知该如何回应,难道要说谢谢吗?我冷哼一声,弯腰穿鞋。
我转身往外走,他赤条条的披着被子追出来问我:“什么时候再见面?”
“有缘千里来相会。”我笑着撩开隔断里外间的布帘。
睡在外屋沙发上的贺庆生从毛毯里探出头,用一双惺忪而又迷茫的眼睛打量着我。
坐在出租车上,我不停的傻笑。如果不是因为我一上车就报出校名,司机大概更愿意把我送到安定医院。
我打算先回寝室换掉被扯坏的衣服再去考试,却在寝室门口遇到嘴里咬着三明治正在锁门的孙琛。他收起钥匙边往外跑边对我说:“哥们儿先走了,待会你锁门。别晚了。”
我刚把身上那件只剩一颗扣子的衬衫脱掉,门响了一声,我下意识地回头看,正对上齐歌红得几乎要滴血的眼睛。我背转身,在他的注视下从容地穿衣。
“谁干的?是昨天找你的那个人吗?”齐歌沙哑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看到他的瞬间,我曾为自己胸前的吻痕和红肿的乳尖产生过一丝羞愧。但是,随着他的这句话,那丝羞愧消失得干干净净。
我旋身面对他,微笑着,甚至得意地说:“是谁并不重要,反正我昨天晚上是和男的在一起,做过些什么想必你已经看出来了。或者你想知道得更详细些,比如我们做了多少次,都用过什么体位……”
剩下的话被齐歌强行阻断。他两手扼住我的脖子一点点加力,我感到呼吸困难眼前一阵阵发黑。
在我神智模糊以为自己快要死了时,齐歌放开了我。突然畅通的喉咙被涌进来的空气刺激得又痒又痛,我侧靠着衣柜弯下腰拼命的咳。
“去找女孩子吧,找多少都行。别再让男的碰你……”他站在我面前,近乎哀求地说着,语调低沉得象低音弦奏出的尾音。
听到这句话,我背靠着铁皮衣柜又咳又笑喘作一团,好半天才平复下来:“去找女孩子?你开什么玩笑?你上过我那么多次,还不了解我是什么人?我是个只能找男人的……”
“你不是!”他大吼一声打断我,手臂举起来又僵硬的放下,“你是神经病还是脑袋生锈了?你怎么能对梦认真呢……”
为什么会对一个梦认真呢?这问题太难,连我自己也无法回答。
“别毁了你自己,你不能因为这个……”
马潇潇风风火火地冲进来大叫:“齐歌,你是回来拿眼镜还是配眼镜?”
看到我之后,他更急了:“你们俩不赶快去考试在这相面呢?迟到半小时不让进门你们知道不知道?”
我们三个人在规定的最后时间冲进了考场。我简直有些佩服自己,在经历了宿醉、激烈的情事和差点被活活掐死这一系列事件之后,我居然能冷静地坐在考场里答题,在题目答得差不多时还有心眼停下笔算分数。确定能及格之后,我提前交卷离开了。
考完试就算放寒假了,我没收拾东西直接去了东四那家常去的发廊。父母前两天来电话说今天回来,我得收拾一下才能见他们。那个相熟的发型师技术不错,经过他的手,镜中的我虽然脸色依旧苍白,但整齐的短发使我看上去有了些精神。他又撺掇我做点颜色,说钢蓝色最适合我的气质,我同意了。既然已经不可能做个中规中矩的人,怪异的发色又算什么?
从发廊赶回家正赶上吃晚饭。母亲的厨艺没有一点进步,有一道菜是从大院食堂打回来的。
她有些歉疚地说:“今天刚下飞机,太累了,凑和吃一顿。明天让你爸爸请咱们出去吃,你想去哪个馆子?”
“随便!懒得出去我给你们煮面也行。”我说的是实话,我煮面的手艺比我母亲强,因为我实践机会比她多。
父亲笑了:“怎么?想给我省钱?”
我觉得自己有点可笑,他们谁也没有注意到我头发的颜色。
吃罢晚饭,父亲坐在书桌前摆弄他的pda,母亲开始收拾行李。不用问,他们很快又要出差。家对他们来说,更象个驿站。
我端端正正地坐在违规上听维瓦尔第的《乡村协奏曲》。听出小提琴手西崎崇子那个不太明显的碰弦,我笑了一下,把脚架上茶几,又很快放下来。父母在家时,我有一种不能自控的拘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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