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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层走廊没有一个人——除了守门人,他人事不醒地躺在桌子下面。斯达克走出去,转过拐角,坐进一辆偷来的车子,开走了。
二
菲丽丝迈尔斯住在曼哈顿西区一栋新的公寓楼中。保护她的警察(还有一个侦探跟着,他穿着运动裤、无袖汗衫和皮条客太阳镜—)在六月六日晚上找到她时,她正为一次不守约的约会生气。她开始很不高兴,但当她听说某个自以为是乔治斯达克的人想要杀她时,却高兴起来。她一边回答侦探有关采访泰德波蒙特的问题,一边给三个相机装上新胶卷,摆弄几十个镜头。当侦探问她在干什么时,她冲他眨眨眼,说:“我相信童子军箴言。谁知道呢——有些事可能真的会发生。”
采访完后,在她公寓门外,一个穿制服的警察问侦探:“她真那么想吗?”
“真的,”侦探说“她的问题是她从不认真想别的事。对于她来讲,整个世界只是一幅要拍的照片,她是个愚蠢的婊子,真的相信她总能拍到好照片。”
现在已经是六月七日凌晨三点了,侦探早已走了。两个小时前,被派来保护菲丽丝迈尔斯的两个警察通过他们皮带上的对讲机得到了唐纳森被杀的消息,他们被劝告说要极端谨慎和警觉,因为他们打交道的心理变态者已证明非常残忍和狡猾。
“谨慎是我的中间名。”第一位警察说。
“那是巧合,”第二位警察说“极端是我的中间名。”
他们已经搭档一年多,相处得很好。现在他们咧着嘴相对而笑,为什么不呢?他们是纽约最好的两个全副武装、身穿制服的警察,站在一栋崭新的公寓楼的第二十六个走廊上,这走廊灯光明亮,还有空调。这是真实的生活,不是一部兰博电影,而今晚的真实生活是一项特殊任务,比他们平时的轻松。他们就应该在炎热的夏天站在有空调的走廊,他们坚信应该这样。
他们这么想的时候,电梯门开了,一个受伤的盲人从电梯中颤颤巍巍地走出来,进入走廊。
他个子很高,肩膀非常宽,看上去大约四十岁,穿着一件撕破的运动衣和裤子,这运动衣和裤子不太般配,但多多少少弥补了衣服的缺陷,第一个警察认为给盲人挑衣服的人很有趣味。盲人还戴着一幅大墨镜,这墨镜斜架在他鼻子上,因为眼镜的一个支架已经脱落了,这眼镜决不是皮条客的那种太阳镜,它们看上去很像克劳迪瑞恩斯在隐形人中所戴的太阳镜。
盲人两手向前伸着。左手是空的,只是无目的地摆动着,右手握着一根肮脏的白色手杖,手杖一头安着一个橡皮自行车把手。两只手盖满了已经干了的鲜血,盲人的运动衣和衬衫上也粘着茶色的已经干了的鲜血。如果保护菲丽丝迈尔斯的两名警察真的很谨慎的话,他们会觉得整个事情非常怪异。盲人的样子显然表明发生了什么事,而且不是很好的事,但是他皮肤和衣服上的血已经变成了棕色的了,这表明它是在一段时间以前洒上的,这一事实应该使两位警察觉得不对头,甚至应该使他们警觉起来。
但是,也可能不会。事情发生得太快了,而当事情发生得太快时,你谨慎不谨慎已无关紧要——你不得不随波逐流。
前一刻,他们还站在迈尔斯的面前,像不用上学的孩子一样高兴;下一刻,这血淋淋的盲人站在他们面前,摇着他肮脏的白色手杖。没有时间去想,更不用说进行推理了。
“警——察!”甚至在电梯门完全打开之前,盲人已经在喊叫了“看门人说警察在二十六层!警——察!你们在这儿吗?”
他摸摸索索地沿着走廊走来,手杖从一边转向另一边,它啪地一下打在他左边的墙上,然后回过来又啪地打在他右边的墙上,这层楼里还没醒来的人也就要被吵醒了。
两个警察连互相看一眼都没有就向前走去。
“警——察!警——”
“先生!”第二个警察喊道“镇静!你要——”
盲人把头转向第二个警察说话的方向,但没有停下来。他摇摇摆摆向前冲过来,挥舞着他的左手和他肮脏的白色的手杖:“警察!他们杀了我的狗!他们杀了戴茜!警察!”
“先生——”
第一个警察伸手去扶摇摇晃晃的盲人,盲人把他空着的手伸进运动衣左口袋,从中掏出一枝手枪。他把它对着第一个警察,扣动了两次扳机。在狭窄的走廊中,枪声震耳欲聋,弥漫了大量蓝烟。子弹几乎是平射进第一个警察的身体。他倒下时,胸口像一个破碎的桃子筐一样陷进去。他的上衣被烧得冒了烟。
第二个警察目瞪口呆地看着盲人把枪指向他。
“啊请不要”第二个警察轻声说,听上去好像谁打得他呼吸困难,盲人又开了两枪,又一次蓝烟弥漫。对一个盲人来说,他打得非常准。第二个警察向后倒去,他的肩胛撞在走廊地毯上,猛地痉挛了一下,然后躺着不动了。
三
在五百里以外的鲁德娄,泰德波蒙特不安地翻动身体。“蓝烟,”他低声说“蓝烟。”
卧室窗口的外面,九只麻雀站在一根电话线上,又有六只参加进来,麻雀悄悄地站在州警察巡逻车的上方,一声不吭。
“我再不需要这些啦。”泰德在睡梦中说。一只手笨拙地抓了一下脸,另一只手做了一个扔掉的动作。
“泰德?”丽兹问,坐了起来“泰德,你没事儿吧?”
泰德在睡梦中说了些难以理解的话。
丽兹低头看她的手臂,上面布满了鸡皮疙瘩。
“泰德?又是鸟叫吗?你听到鸟叫了吗?”
泰德什么也没说。窗外,麻雀们一起展翅飞入黑暗,虽然这不是他们飞的时间。
无论丽兹还是巡逻车中的警察都没有注意它们。
四
斯达克把墨镜和手套扔到一边,走廊里充满了呛人的火药味。他射出了四发开花弹,两发穿透了警察,在走廊墙上留下盘子大的洞。他走到菲丽丝迈尔斯的门口,准备把她骗出来,但她已经在门的一边了,他从她说话的声音中听出骗她是很容易的。
“发生什么事了?”她喊道“发生什么事了?”
“我们抓住他了,迈尔斯女士,”斯达克高兴地说“如果你要拍照,就他妈快点,你以后要记住我从没说过你可以拍。”
她打开门时门链仍没取下,但这没关系。当她把一只睁得大大的棕色眼睛放到门缝中时,他射进了一颗子弹。
阖上她的眼睛——或阖上还剩下的一只眼睛——是不可能的了,于是他转身走向电梯。他没有磨蹭,但也没有跑。一扇公寓门开了——今天晚上好像每个人都在对他开门——斯达克对那张兔子脸举起了枪。门立即砰地关上。
他按了电梯的按钮,他是在用从一个盲人那儿偷来的手杖打昏了那晚第二个看门人后乘电梯上来的,正如他预料的那样,这电梯的门现在马上开了,在夜里这个时候,三个电梯很少有人要用。他把枪从肩头向身后一扔。它重重地砸在地毯上。
“一切顺利。”他说,走进电梯,向下驶去。
五
电话铃响的时候,太阳正照在里克考利客厅的窗户上。里克五十岁,眼睛红红的,面容憔悴,处在半醉状态。他用颤抖的手拿起电话。他简直不知道自己在哪儿,疲倦疼痛的心固执地认为这是一场梦。三小时前,他是不是到陈尸所认他前妻的残破的尸体去了?陈尸所离时髦的小法国餐厅不到一条街,这餐厅只接待也是朋友的顾客。因为杀死米丽的人可能也想杀死他,所以他的门外也有警察?这些事是真的吗?当然不是。它应该只是一个梦也许电话铃不是电话铃,只是窗边的闹钟。他恨闹钟不止一次把它扔到房间另一头,但今天早晨他要吻它,天哪,他要深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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