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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第1页)

很奇特的,他们两人呆在一个房间里,房中还隐约充斥着他们昨晚激情爱欲的味道,今天早饭之后,他们却只说过一句话,其余时间竟然各自保持着默契的沉默。

直至现在下午三点。

吴叔沉默地吸了几根烟,穿戴整齐地从床边的椅子上站起来,声音略显低沉地向陆宇说:“小宇,吴叔今天就不陪你去古镇转了,我还有公务要忙,再晚只怕完成不了。呵呵,对不起啊。”

说话的语气带着七分礼貌的温和,还有三分淡薄的疏远。说完之后,他才终于下定了决心似的大大松了一口气。

陆宇铅笔一顿,先是略显诧异地抬头看他,然后也淡淡的笑起来,靠着床头点头道:“吴叔请便,我还想玩一天,明天再走。”

吴叔看着陆宇,想走,脚步却扎了根似的站在原地,他沉默了片刻,忍不住自嘲地笑了笑,温柔地说道:“小宇,你别生气,也别笑话吴叔,实在是,你吴叔我年纪大了,折腾不起来……哦,当然,我指的不是在床上。”

说到这里,吴叔顿了顿,略有尴尬,“小宇,你是聪明人,比我想象中的还要聪明,我也不能说假话哄你,实在是,你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有多大魅力,真的。”

吴叔越说,看着陆宇的眼神就越显清明,他直直的与陆宇对视,毫不躲闪:“我跟你说实话,小宇,我今年三十八岁了,遇到的人不少,自忖定力还不错,可是和你相处一晚上,居然有种飞蛾扑火的欲望……对不起,小宇,我有自知之明,像你这么优秀的少年,不会是我能够拥有的。我的现状绝不允许自己再玩命的折腾情感,否则,只怕我结局凄惨。”

“吴叔你过奖了,也言重了,不过,我能理解你的心情。”

陆宇一直微微垂着头安静地听,这时出声打断吴叔的话,抬头温和的微笑,起身伸手,从容地说道:“多谢吴叔陪我聊天,祝你的事业更上一层楼,有缘再见。”

缘来缘去,好聚好散。

陆宇向来是干脆的人。

???

在吴叔目光清明地说再见的那一刻,陆宇才真的将这位吴叔看在眼里,这回不是单纯的看他健美的身体,而是看他这个人,除却他沾花惹草,人性风流不提,他这个人的修养和气度,他这个人的定力和理智,都足以入得陆宇的眼。

真话假话,陆宇自信还是能够分得清。

——希望还能相遇吧,这个男人也不算老,毕竟是壮年嘛,滋味很好。

陆宇又坐上了火车,还是1064列车。

只是,这次检票时没有遇到那个清秀的小乘警,一路上也没有特别的人认识,也没有特别的话好说,他躺在火车卧铺上断断续续地睡了几觉,直到火车停站。

顺利地抵达x市。

上辈子陆宇流浪漂泊,刚到x市不久就半夜遇贼,莫名其妙地卷入黑道枪击事件,被人误伤,好险保住性命,被那个有些看似呆板实则狠辣的老医师收留,包揽了保姆、小厮的所有苦累活计。

陆宇当时想,苦点累点也没什么,老头还算不错,就当作为报答了。当然如果能从那老头手中学到一点医术绝技,甚至是继承那没儿没孙的老头的衣钵,他不介意真的打心眼儿里孝顺老头,给他养老送终。

但显然的,那个老头只把他当成苦力使唤罢了。

他不仅每天累死累活,还要要时时担忧被那些将受伤当成家常便饭的黑社会分子的欺压——男人玩男人,在黑道中猖獗到你想象不到的地步!

当时的他,真真是深陷苦海,直到遇到前来求医的许秧姐……再然后,在许秧姐的娱乐公司中认识了英俊的坏小子郑毅……再然后,他开始两年半的高中生涯……

许秧是陆宇的恩人,她直到快要病死的时候,也不忘给陆宇安排一条富贵后路。

但是现在,他们都还是陌生人。

陆宇站在火车站外,抬头四顾,细细地打量着这座比他的老家a市更为让他感到熟悉的地方。

曾经熟悉的城市,对现在的他来说却是完全的隔阂,没有一个能够对他提供帮助的朋友,没有一个能够对他敞开心胸的故人,好在同时,也没有欲杀他而后快的仇敌。

谁都不认识他。

思绪飞舞的时候,陆宇再四下里看去时,一瞬间忽的感到一种淡淡的茫然。

一如前世,举目无亲。

——先去找寻那只青铜酒樽吧,那张金箔上的上古修身法门和武艺,还是落在自己手里最保险。同时也要想办法接触到许秧姐,我提前一年来这里,说不定许秧姐的病症能够彻底消除……

陆宇想着,抬步迈入这个张开大嘴等着人来的繁华都市。

当初在那老头的地盘当唯一的苦命医童,被他当牛马使唤,又无处可去,还不敢逃跑,精神极度冰冷和压抑,几乎没有过好心情。唯一得到的好处就是——他偶然被指派去临近的血衣巷时,心血来潮,买到了令他心情平和的破裂青铜酒樽。

而那个青铜酒樽里面正有着一卷记载着修身法门和武艺功夫的金箔。

???

华灯初上,夜色迷人,绚烂的黑夜被无数光亮点缀,车马行人,络绎不绝。

血衣巷在x市是个略有神秘色彩的地方,这里是玉石、赌石、古董字画等宝物的集聚地,来来往往的,大都是有钱人和亡命徒,寻常百姓总会忍耐下自己可怜的好奇心,绕着这个地方走。

这里不属于任何一个黑道帮派,尽管x市黑道势力彼此犄角;这里也没有警察法院什么朝廷执法机构前来巡逻打压,尽管时常有死尸被人从某个犄角旮旯里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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