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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想的不是直接派人截取粮草这么简单,优犁选择厄蒙脱部落作为盟友是因为他们有豁出去的决心,因此结盟关系才固若金汤,现在的局面是三足鼎立,想要破局,使鹬蚌不再是鹬蚌,就得打破他们二者之间稳定的关系。
“只要让优犁相信厄蒙脱部落已经臣服于大单于,我们面临的困局便可不攻自破。”说完之后,易鸣鸢还有点紧张,她更小一点的时候对兵法不感兴趣,还是庸山关之行时,见识到爹爹和哥哥的活学活用,回京才把兵书捡了起来,重新通读。
纸上谈兵终究比不上一刀一枪杀出来的经验,她蜷起手指,看向服休单于沉重的脸色,担忧地想,自己是不是多嘴说错话了?
半晌,服休单于抚掌爽朗地大笑数声,夸赞道:“好一个聪明的小女娃,扎那颜没有看错你。”
对于厄蒙脱部落来说,堵在别人家城门口是要承担非常庞大的风险的,他们不敢带上所有的粮草,唯恐夜里被转日阙飞支火箭过来烧光。
毕竟这样的事情也不是没有过。
因此,他们选择每隔一段时日派专人输送,间隔大约为十天。
人总要吃饭的,只要战还在打,优犁的供应便不可能断掉,他们需要做的事情很简单——冒充厄蒙脱部落中人,找到附近优犁的部下,告诉他们厄蒙脱选择归顺大单于,不再听从优犁的差遣了。
“什么?”
程枭挑眉看向她,襄永关出兵埋伏,抢了他们的牛羊,自己的阏氏反倒劝他不要以牙还牙。
“别去了,若是伤及性命,我担心你……”
雷声震耳欲聋,他伸手抓向易鸣鸢脆弱的脖颈,正好没听到她的最后一句话,纷乱的雨水流进眼睛,模糊了他的视线。
“你帮他们?”
第26章
易鸣鸢色变,惊愕的瞳孔因为他的动作而放大。
带着厚茧的手半环住她的脖子往上抬了抬,手指微收,“阿鸢,其他事我都可以纵着你,就连我的性命,你想拿去都可以,但在所有族人面前,你必须想清楚自己现在是什么身份,心里要向着谁。”
程枭压着嗓子,但还是可以听出其中蕴含的怒火,夹杂着一丝掩饰不住的失望。
雷声越来越大,时不时闪出一道道电光,易鸣鸢在暴雨和告诫声中双手抓住他的护腕,冷白色的指关和被雨水打湿的护腕形成鲜明对比。
他薄唇一张一合,应该是在和自己说话,但昏迷前听声音变得十分困难,她怎么费力辨别都没有听懂。
***
日上中天,帐内透光的口子却全被遮了起来,只余头顶的天幕洒下微弱的光。
“咳!”易鸣鸢是被一口水呛醒的。
眩晕感还未完全褪去,她便被抓着胳膊狠狠掼到床上,这次床上没有层层叠叠的绒毯,梆硬的实木床架根本起不到缓冲的作用,易鸣鸢被摔得头晕目眩,感觉魂都掉了一半。
后脖的剧痛传来,易鸣鸢怀疑那里现在已经肿起来了,她第一时间想起被单独带走的黎妍,手臂撑住身体,试图坐起来,“黎妍呢,你把她怎么了!”
程枭充耳不闻,粗粝宽大的手掌卡住她的脖颈不让动弹,高达身躯铸就的牢笼毫无退缩的余地,他眼圈发红,像熬了数日的鹰隼般颓糜,“你就这么想回邺国吗?”
他泄愤似的收紧手指,慢慢挤去易鸣鸢气管中的所有空气,回忆道:“我给过你机会的,我把你放在巨石边,给你留了马,你当初要走立刻就可以离开,可是你没有。你说你喜欢我,喜欢草原,喜欢这里的崽子们,全都是骗我的!”
喉咙像被碾碎一样疼,易鸣鸢满脸涨红,用指甲扣着他的虎口,呜呜地摇头。
没有骗你,没有……
她张开嘴拼命摄取空气,眼前一点点变黑,她胸中闪过无数种情感,有逃跑失败的悲哀,也有对于践踏程枭一片真心的歉疚。
程枭额头上青筋暴突,凑近她的脸沉声说:“我也警告过你的,蓝色是永恒,坚贞和忠诚,你来到匈奴人的地盘上,就要永远对这个地方怀有绝对的忠贞,不要再想着回到那个给你痛苦的地方。”
他把目光对准易鸣鸢泫然流涕的眼睛,每当看到她这双眼睛的时候总是忍不住心软,不断在心中告诉自己阿鸢不可能会踩着他的信任逃走的。
耳后深深的烙印是耻辱的证明,他被摁在地上黥刺时想,如果生为那个负心汉的儿子是他的命运,那么弑父在将来一定是必然之举。
易鸣鸢就是这个时候来的,八岁的阿鸢明眸善睐,郡主身份给了她揭穿一切不平事的权力,她愤愤扯开仆人握针点下去的手,让人将那狗官扭送到她爹那里去,程枭获救了。
后来问起,小郡主不放在心上地摆了摆手说,“碰巧听到动静而已,换做其他人也会救你的。”
他们一行人在庸山关整日走街串巷,哪里热闹便凑到哪里玩,当真只是巧合。
一个上位者挥挥手能让许多人幸免于难,但并不是所有人都会选择那么做,世人或明哲保身,或冷眼旁观,程枭在匈奴见到过很多人为了恩德大打出手,却很少见到有人能做到易鸣鸢这样从不挟恩图报的“善”。
程枭就是着迷于她这种“善”,他最开始意识到的时候甚至觉得荒唐,感慨世上竟有这样的大善人。
后来彻底沦陷,他在床上辗转反侧,坐起来骂自己真他娘是疯了。
草原上人人唯利是图,他亦是如此,阿爸阿妈曾经教他成为一匹令人胆寒的狼,看到脆弱的羊就咬上去,杀之而后快,认识易鸣鸢以后,他才意识到自己想做一只鹰,鹏程万里的飞鹰。
易鸣鸢在不经意间帮过很多人,却淡而置之,程枭远远望着她的时间越久,就越希望她有朝一日能想起自己,让他成为一个独特的存在。
但在云直道上对视的第一眼他就知道,她忘了。
那么出人意料,又那么理所应当。
程枭彻底走入阴影,他微微俯身,握起易鸣鸢一只手放到自己胸口,正色道:“阿鸢,在我们这里,救了一个人的命后,能获得他所有的钱财,包括性命,不管你愿不愿意承认,我已经是属于你的了。”
透过布料传出的心跳声沉稳有力,坦坦荡荡告诉她这不是假话,易鸣鸢脑中空白一片,表情平静,不带一丝情绪地说道:“谁要你了?”
她要退,程枭就进,她要走,程枭就拦,在绝对的体型差面前,她所有的遁逃都如蜉蝣撼树,最后只能以一个暧昧的姿势僵持在一起。
一阵沉寂后,易鸣鸢想通般抬起头,慢条斯理地阖眼凑上他的嘴唇,在双唇即将相贴前推开身前不设防的男人,“你这种混蛋,我才不要。”
“我错了,阿鸢,”程枭慌了神,猛地抓住屏风,横抬的手臂拦住她的去路,“那夜月亮之下,你许给一个承诺,还记得吗?”
重逢的第一刻起,他就知道早晚会有坦白的一天。
尽管这段感情是他耍了手段得来的,但他总固执的认为必须让易鸣鸢知晓一切后再决定要不要和自己在一起。
可是这一天来得太早了,比计划提前了几十天,他还没带易鸣鸢去希狄犁沙漠骑骆驼,没有带她去鹰羽泉看风景,没有带她去雾鬃山赏雪,穆兹川等落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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