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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节(第1页)

他们相信,换来的优质战马定能孕育出一批批强壮后代,让大邺培养大量能与匈奴匹敌的骑兵,在数年后根除掉头顶这个令人不得安寝的隐患。

程枭看到盟约上的字时,差点嗤笑出声,显然那位远在千里之外的中年帝王有着未经历过生死搏杀的天真心性和狂妄自大。

马匹有寻常马和汗血马之分,汗血宝马因其皮肤薄透,在长途奔袭后汗流在肤上显粉,乍一看状似流血而得名,品种尤其珍贵,且性情刚烈难以驯服,就是整个匈奴也只有一百五十余匹。

服休单于声音醇厚,用匈奴语说:“南边的皇帝跟我们耍心眼,真是只彻头彻尾的老骚胡。折惕失,如果把战马交出去,几十年后又将引来一场恶战。

草原的好汉永远不会因为死亡和流血而畏惧退缩,但如果强大的敌人是由我们亲手造就的,那你为了那个女娃做出的莽撞行为将刺伤所有部落族人的心灵。”

这个道理程枭自然也明白,他深深望了一眼挂在王座后的匈奴舆图,单膝下跪坚定道:“虚弱的邺人驯服不了我们的好马,就像他们挥不动匈奴人锤炼过的钢刀,我们的马儿只能奔跑在北方的草原上,我不会让它们扬起四蹄成为与我们为敌的坐骑。”

“你有办法。”

服休单于眯起他秃鹫一般的眼睛盯着程枭臣服的脊背,八年前他跪在自己面前的时候衣衫褴褛,狼狈不堪,唯有那强韧的脊柱和今日一样宁折不弯。

来到草原后,程枭表现出了对他和部落的忠心以及外露的勇猛和野心。

那时候服休单于就知道,他日后会成为自己最好用的一把破风长箭。

“是。”程枭抬起头。

“邺国人没有让汗血马疲惫的能力,他们就算骑上两天两夜,耐力十足的马儿也不会流下一滴汗水,所以用不着千里马,壮马就足够。我准备好了六十匹从小用苦苣和泉水喂养的公马,还有二十匹枣红母马,就算给中原一百年,他们也凑不齐几千骑兵的军队。”

苦苣是草原上独有的植物,和中原人常用来喂马的豆料比起来,鲜嫩牧草掺杂了苦苣的草料营养价值更高,受到马儿的喜爱,泉水则更加甘甜,具有强身健体的效果。

等到它们去了中原,挑剔的公马被贸然改变了从小吃到大的饲料,身体会在短时间之内瘦弱下来,降低让母马受孕的能力。

至于母马,等到大邺人发现公马不中用,只能让它们与本土马儿交|配,代代下来,马匹的身体素质仍旧会被削弱大半,不足为惧。

服休单于爽朗一笑,拍了拍程枭的肩膀后回到王座前,取出放在胸口代表匈奴单于的金印重重盖在盟约之上,交到他的手中说:“回去陪你念了八年的阏氏吧,别让她等久了。”

“是,涂轱。”

第15章复杂

易鸣鸢一早被程枭送去了玛麦塔的帐子里,对着礼部带来的书籍看得昏天黑地。

大概是长时间赶路留下的后遗症,她低头超过两柱香的时间便会感到头晕目眩,需要停一停才能继续下去,好在玛麦塔是个热情的好姑娘,任何枯燥的习俗文字都会在她手舞足蹈的描述中变得生动不少。

距离早膳已经过去一个时辰,她放下书简,伸了个懒腰放松僵硬的肌肉。

因为匈奴的部落众多,风俗南辕北辙,大邺又缺少与草原的交流,无法深入大漠和雪原,所以很多文字记载都存在着错误的可能性,需要在翻阅前提前向玛麦塔确认过。

易鸣鸢手指点着竹简上模糊不清的字迹,这里似乎是在介绍一个冬季举行的节日,皱着眉头仔细辨认,“泼……什么?”

“泼寒节,正好下个月就到了,”玛麦塔凑上来,一眼就认了出来,“不过那个时候,咱们可能已经开拔,不知道还能不能办。”

开拔?

易鸣鸢问:“转日阙要迁移了吗,定在什么地方?”

听闻北方的牧民常转换居住的位置,是为了牛羊马能够吃到充足的牧草,更为了脚下的草地能够恢复元气,以便来年长出更加多汁的青草。

“是,再过半个多月,我们要向东出发,渡过渠索河,翻过乌阗岭,回到我阿兄统治的王庭,他出来太久了,匈奴右部变得不安定。”

她没有提到的是,转日阙现在距离南边的关隘太近,昨夜里已经被一小支士兵发现,为了全族的安全考虑,原定在泼寒节后的启程时间被硬生生提前了二十天。

几个月前,程枭出兵征剿自立为单于的突斯班,乌阗岭西侧的几个小部落便开始蠢蠢欲动,试图联合起来攻入作为屏障的乌阗群岭,打匈奴右部一个措手不及。

易鸣鸢听后点点头,对照着她给出的匈奴疆域图,找到了那片连绵不绝的山岭。

由于这张舆图简易粗糙,在看到的时候她以为两地相距不远,直到日后真正上路才知道自己错得有多么离谱。

“我该走了。”晨起时分程枭就叮嘱她要在午膳之前跟玛麦塔告别,她当时正因为他昨夜冷淡的脸色和夜里的呓语而心里打鼓不止,随意应了下来,也没问他让自己这么早离开是有什么别的打算。

程枭牵着一匹雪青马缓步而来,他蜷曲的蓬松发丝遮住了小半瞳孔,掩饰其中的复杂情绪。

昨夜易鸣鸢描述毡鹰的来由,提到所有的儿时玩伴,却唯独没有想起他的时候,自己暴虐的占有欲呼之欲出,恨不得把人永生永世锁在婚帐之中,往后经年的记忆里只能放下他一个人。

可到最后,理智和爱意还是占据了上风,让他只能满心苦涩地将人箍在怀里,试图获得一星半点的心安。

站在点缀着黑色鬃毛的帐外,程枭拽紧缰绳,牵制着不停踢动蹄子的马儿。

路过马圈时,手下的千骑长送来一匹从漠莎送来的雪青马,漠莎是匈奴最大的养马之都,草原各地收获多余的骏马时,会将它们卖到漠莎培育后代。

如果说哪里能得到最健硕的马驹,除了靠武力自己去山上驯服,也就只有漠莎了。

这匹雪青马完全符合他苛刻的要求,四蹄宽大,腿部修长,在速度不低的同时耐力十足。

最为关键的是,它尚未被驯服,还没有主人。

在驯化的过程中,人和马会产生独特的默契,这种默契往往会在长途奔腾中取得意想不到的效果。

“程枭?”易鸣鸢出来后立刻注意到这里,她上前观察不断打着响鼻的马儿,发出一声感叹,“好漂亮,这种颜色我从未见过。”

它的毛色灰而不暗,青中泛靛,在光照下呈现独特的紫色,鬃毛银灰相间,比戟雷那样的银鬃马更加少见。

易鸣鸢伸手想要抚摸一下雪青马翕动的嘴角,却被程枭及时拦下,“这小马驹烈性得很,还没有认主。”

她上下扫视过对面比她高出两个头的马儿,实在想不出它究竟哪里能被称之为“小马驹。”

“盟约已经送过去了,车队今晚就会启程回中原”。一走出服休单于的毡帐,他就让人把盟约送了回去,并催促和亲队伍尽快离开。

易鸣鸢退而求其次抚摸上雪青马的腹部,对这个速度表示诧异,“这么急?”

“嗯,”程枭不置可否,轻易带过了这个话题,转而道:“这马是我挑的,你以后在草原上生活,要有自己的一匹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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