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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耀是杏花村里的屠户,平日侯远山打到野猪什么的总会卖给他,故而两人的关系一直不错。侯远山性子有些闷,素来和村里的人说不上两句话,但高耀这个人与他投缘,在这杏花村里算是最好的兄弟了。
侯远山道:“家里没甚要事,就当出去活动筋骨了。”他说着看了看高耀的牛车,“你这是又要去县城卖肉?”
高耀摆了摆手:“大冷天儿的,卖个屁的肉啊。我那婆娘嘴馋得狠,想吃镇上的桂花糕,我去给她买些回来。你说人家肚里怀个宝呢,我能不祖宗似的供着?”
听到这话,侯远山沉默下来,倒是没有再接话。
似乎瞧出了侯远山的心事,高耀上前拍拍他的肩膀:“怎么,想女人了?”
侯远山脸上一阵发热,也不理他,背起弓箭就往山上走。
高耀见此更坚定了自己的猜测,上前两步拉住他:“我看呀,你不如去外面带一个回来。你看隔壁村那个二狗子,整日斗鸡走狗不学无术,家里还穷的叮当响,大家都以为他会打一辈子光棍儿,一年前买回来个婆娘,如今娃都生了,还不得老老实实待在这儿过日子?”
侯远山无奈叹息一声:“二狗子跟我哪能一样,我不能害了人家姑娘。”
高耀道:“命硬克妻这种事邪乎的很,谁知道到底真的假的,你也别被村里的那些人给吓着了,或许春花妹子的死是个意外呢?别因为这件事,把自己一辈子都给搭上了。对了,村口那个铁寡妇不是一直对你有意思吗,要不你俩……”
提到铁寡妇侯远山叹息一声,只摆摆手:“时候不早了,你赶快城里去吧,我还得去打猎呢。”说着,他背起弓箭向着远处走了。
高耀有些无奈地摇头:“你呀,就是个倔脾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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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是心情低落的原因,侯远山在山上转悠了半天,也只打到了一只野鸡,好容易看到一只出来觅食的獐子,却追着射了三支箭都没射中。
侯远山涉猎向来都是百发百中的,今日却总也射不到,他心知是打不到好东西了,提起野鸡放进后背的竹篓子里便打算下山回家。
没走两步,他便发觉今日这山上有些不太对头。
冬日里的猎物虽少,但每日里还是会有极个别的动物出来觅食,但像今日这般一片寂静的,却很少见。
刚下过一夜的大雪,山上寂静的有些可怕,只偶尔有积雪压断树枝的声音传来,格外清脆。
侯远山常年打猎,耳朵也是格外灵敏的,站在原地听了一会儿,他心中升起一股可怕的念头。
今日这山上,怕是不大太平。
一双灵敏的耳朵动了动,他侧头一看,身上顿时吓出一身冷汗来。
只见离他不过三百米远的雪堆旁,赫然站着一匹狼,通体的灰白杂色,一双眼睛呈宝蓝色,在这白茫茫的雪地里宛若两颗琉璃珠子,格外眨眼。
这山上有狼群侯远山是知道的,但大都在山林深处,侯远山一般不往里面进。故而也从来没和豺狼虎豹打过照面儿。
像今日这般和一匹狼直接对上眼的,还是头一遭。说不害怕,那是假的。
侯远山顿时心上一揪,下意识地后退一步。不料太过慌神,忘记了身后便是陡坡,一脚踩空,顿时跌落在地,滚动着便掉下山去。
一连滚了好几圈,最后被一只粗壮的榆木树干拦下来。不过幸好他平日里练过几下子,皮糙肉厚的,滚的这几下倒没什么大碍,只身上沾了不少雪。
他起身看了看跌下来的方向,可能滚的太远,那匹狼并没有追过来,他这才放了心。
拍了拍身上的雪,拎起地上的竹篓子,将那只野鸡重新装进去扛在背上,便打算回家去。
不经意间,他向身侧瞥了一眼,顿时有些惊讶。
只见在他身侧几步之外赫然躺着一只水绿色的绣花锦鞋,那鞋子看上去小巧精致,上面还缀了几颗亮晶晶的珠子,在白雪的反射下泛着光泽,一看便知是个值钱的物件。
他走上前捡起来细看,只见那做鞋的布料都是这方圆百里都买不到的稀罕料子,且那珠子晶莹圆润,一看便知能卖个好价钱。
他蹲下.身子拍了拍上面的泥土和雪渍,四下打量着,想看看能不能找到另外一只。这鞋子一只拿到当铺不值钱,若是一双,那可就值不少银钱了。
四下扫视了两遍,终于在前面的雪堆旁又瞧见了另外一只,他心中大喜,急忙便跑了过去。
却见一片雪堆旁,一个快要冻僵了的小姑娘如今昏迷不醒地躺在那儿,脸色铁青,整个身子冻得没有温度。而那只水绿色的珍珠绣花锦鞋,此刻正套在她那小巧的玉足上。
那姑娘约莫十五六岁的年纪,五官精致,肌肤细嫩,眉目如画,脸颊虽已冻得脸色发紫,那倾城之姿却仍引得他不由一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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