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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床上翻来覆去了一整夜,天快亮的时候,邓星才朦胧着睡了一小会。半醒半梦之间,邓星突然醒悟,自己如此开心,莫不是,喜欢上了林子心。是,一定是。也许,从那一年的上元节开始,就已经喜欢上了他。邓星坐起来,拥着被子,在床上发呆。怎么办?要怎么办?左思又想,没有结果。拍了拍脑袋,邓星把烦恼抛掉,先不去想该怎么办好了,眼前最重要的是,很快就可以见到他了。刚刚换好衣服想出门,邓星被一脸急切的父亲,叫住了。“阿星,边关告急,你速速随我去军营报到。”“什么?”呆望着父亲,邓星不知所措。边关传来紧急公文,吐蕃进犯大唐。身为校尉的邓星,受调,出征在即。无奈之下,邓星失约了。身在兵营之内的邓星,一直在想,不知道林子心会等他多久,又会多么焦急。六天之后,承天门横街。骑在马上的邓星,又一次看见到了林子心。六年,相识了六年,他只见过他三次。原本以为,这一次相见之后,以后就可以常常见面,谁料想,如此之快,自己就出征在即。人群中,白衣的青年,目光中的不舍,让邓星心动又黯然。此一去,山高路远,不知何时才能还。林子心望着邓星,以唇语告诉他,“保重。”邓星跟随将军,驻守河州,这一去,整整十年。十年……在这片黄土之上,邓星常常会遥望长安的方向,思念远方的故人。不知他是否安好。邓星,把一份深切的思慕之情,深深的埋进了心底。既然已知相见无望,那么,不如好好镇守边关,为自己,更为他,让他可以安享太平。邓星站在边关的城楼上,风,卷起细细的黄沙,吹乱他的头发。吹不散的,是心中那一抹惆怅。自己如此思慕于他,而他,又可曾知晓。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在这十年间,邓星参加了大大小小的战事,其中有数次,他以为自己必死无疑。身为武将,战死杀场,本是心中所愿。可是身受重伤,躺在帐内的邓星,发现在自己又一次活下来了之后,心中无比庆幸。因为,只要活着,就还可以再见到他。只是,不知道,远方的他,是否还能记得自己,记得那一年上元佳节时,一起看灯的小小少年。边关战事,渐渐平息,身为副招讨使的邓星,有机会返回京城,一则述职,二则,探望家中老父老母。十年之后的长安,繁华热闹依然未变。这里,感觉不到边关的风与沙。悄悄带着阿南,邓星循着记忆,去找林子心曾经留给他的地址。街道仍然是那条街道,房舍仍然是昔日的房舍,如今,早已物是人非。望着青砖的屋舍,来往的人流,邓星站在路边,心中的失落,难以形容。站了好半天,邓星这才举步,打算回家。阿南带着邓星,没有走来时的路,而是走了另外的路回家。在经过第五横街的时候,邓星突然看到路旁的一家店铺里,走出一个人。那是一个中年人,普通的衣饰,穿在他身上亦显得风度翩翩,吸引着路过的人们总是要回头再看一眼。看到那个人的脸,邓星呆住了。林子心。此时的林子心,早已不是邓星记忆当中的少年和青年,他成熟了许多,却依旧英俊儒雅,风采胜过当年。邓星的心脏狂跳起来,原来,他在这里。刚想喊出那个在心底里念过无数次的名字,邓星突然看到,一个身着华丽襦裙的女子,怀中抱着一个幼婴,走到了林子心的身边,女子的身后,跟着两个待女打扮的女子,其中一个女子的手上,牵着一个约有三岁左右的孩童。林子心见到了女子,露出温和的笑容,伸手自她怀中抱过幼婴,拥在怀中,此时,另一个孩子也挨到了林子心身边,他空出另一只手,将那一个也搂在身畔。已无需任何人多言,邓星已然明了,那女子,是林子心的妻子,并且,他已经有了两个孩子。一霎时,邓星只觉得眼框灼热,喉咙哽咽。他已经成家了。他已经有了妻子,孩子。他已经,把自己忘了。他的腰间,已经没有了那块蝴蝶玉佩。当然,整整十年,在这十年间,他怎么可能不成家?邓星并不是没有想过这样的情景,只是,当这一幕真正出现在自己眼前的时候,他只觉得天旋地转,不由的握紧拳头。一旁的阿南,小声的说道:“林大夫,是开酒楼的王财主的女婿。”“什么?”耳旁依稀听到阿南的话,邓星迷茫的问道。“林大夫现在是京城里有名的大夫,他仁心仁术,很受尊重。王财主看中了他,想要谋他做女婿,开初,林大夫不肯,婉言谢绝,听说……林大夫有意中人。王财主家五个儿子,没有一个成材的,王财主疼爱独女,怕将来儿子败家,女儿会受委屈,所以一直不死心想要把女儿嫁给林大夫,后来,林大夫就同意了。现在,王财主开了两家药铺给林大夫。林大夫常常施医舍药,没有人不念他的好的。”邓星慢慢的转过脸,看着阿南。“什么时候的事?”“就是公子你受重伤不治的信从边关带回来之后,我听说的。”阿南心虚看了邓星一眼,低下头。邓星轻轻的长叹一声。街对面,林子心已经带着家人,走进店里去了。邓星低下头,苦笑。要责备他吗?哪有这个立场,他甚至不知道自己喜欢他。就算知道,又能如何?他同他?不会有什么结果……可是,这段深深埋藏在心底的感情,又怎么能说放就放。认识林子心已经十年,在邓星的心目中,他无可取代,别人永远是别人,林子心,永远是林子心,已经没有人能够替代他。惆怅复黯然。“我们走吧。”说着,邓星先往前走去,阿南急忙跟在他的身后。过了没多久,邓星就请调,外任徐州,远远的离开了长安。既然已无可能,邓星不想再留在京城,他只要知道他安好,就足够了。接下来的三十年间,邓星先后调任过好几个地方,光州、宣州、潭州……走过了那么多的山山水水,看过了那样多的风景。唯一所不能忘记的,是深埋在心底的那一份感情。邓星一直没有娶亲。他只是纳了两名小妾。邓星很清楚,他不爱这两个女人。他对她们很好,照顾爱护,以这样的方式,来弥补他内心因为不爱她们而产生的愧疚。每到一个上元佳节,邓星就会回想起,曾经一起看花灯的少年。过去了四十年,邓星的耳畔,仍然能清晰的回想起那个清脆玲珑的声音:“我叫林子心。”无论如何,也不能忘记那双眼睛,纯黑晶亮,清澈如水。再也没有见到过比那更美丽的眼眸。……当邓星在离开京城三十年之后,再一次返回长安,再一次站在承天门横街上的时候,他发现,过去了这么多年之后,本以为心情可以如水般平静,结果,却依然心潮起伏,不能自已。眼前,仿佛又看到四十年前,满是花灯的大街。可惜,当年的少年早已不复存在。邓星想,林子心一定早已将自己遗忘。是啊,怎么可能要求他记住一个才不过见了三次面的人,怎么可能这样去要求他?要求他记住自己,如自己记住他那样一般。从头到尾,不过是自己一厢情愿。当时已任节度使的邓星,受到同僚的邀请,去参加一个寿宴。宴席结束之后,邓星没有急着走,和几位旧识聊了起来。偶尔不经意的一转脸,邓星突然看见一个人。那是一个青年,容貌俊美,气质温文。那张脸,依稀仿佛,很像一个人。林子心。邓星的心,又狂跳了起来。哦不,不是他。这个青年,只是眉目之间,有些相似,他不是他。再没有人如林子心那般英俊,那样的玉树临风。注意到邓星的神情,朋友叫过那个青年,为他们介绍,“邓大人,这位,是太医署的林大夫。林大夫,这位是节度使邓大人。”青年忙向邓星行礼。“你姓林。”“是。”邓星的朋友在一旁说道:“林大夫医术高明,我常常请他为家人看病。林大夫的父亲和祖父都曾在太医署供职,世代行医。邓星一听说此人姓林,再看看那略有相似的容貌,就猜想到了他是林子心的什么人,不由问道:“你父亲,他,好吗?”“谢谢大人关心,家父安好。”青年略略露出犹豫的神情,他不知道这位外任的节度使大人,怎么会突然问起自己的父亲,“家父也在这里。”邓星一愣,“他来了?”“是,李大人也请了家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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