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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秀倒是无所谓的,作为一个存稿过半才开始连载的人来说,与读者沟通的意义很大程度上已经缺失了,他们即无法一起探讨剧情走向,也无法分享创作灵感,这些信件无非就是读者的读后感,或是云山雾罩的表达对她故事的赞赏或是长篇大论的表达对她文笔的鄙薄,觉得这白话文毫无美感,粗俗浅薄,不堪一看,而且大多都是咬文嚼字的文言体,看得她头晕,除了一开始的虚荣心作祟,硬是仔仔细细的读了几封信,后面便干脆找了个大箱子,教江耕围替她收集起来了,好歹是别人的一番心意,不好随意丢弃,好好收藏起来,就当对自己成绩的肯定了。
当然,这些来信中也不全是那些死板僵硬的赞美或鄙薄的,也有特别有趣的东西,比如说其中有个读者,在看了《提刑官宋慈》后,坚定的认为她便是再世包青天,随信寄来了一打不知从哪搞来的案件卷宗,说是陈年悬案疑案,请求她一一予以破解,把冬秀闹得哭笑不得;又有个疑似闺阁女子的人写信问她能不能再写一部类似《才子变形记》的《女子变形记》,让女子也知道知道做男人的爽快和苦楚。
这个,冬秀一开始还真是认真考虑过的,可苦于身边毫无借鉴参考的对象,她根本不知道这时代的男子会有如何的境遇,当然了,她哥这样小乡村的男子是不在考虑范围内的,总不能参照他哥写部乡村王富贵励志成地主的故事吧,这一点都不燃好吗,谁爱看啊。
虽然无法交流,不过这些来信着实让她的生活多了不少乐趣和期待。
第47章自由谈
乡村的偏僻闭塞,使它好似与世隔绝的桃源一般,在这里你几乎感觉不到时间的流逝,花开花落,年复一年,时间却又在无知无觉中悄然溜走,这次的《三寸金莲》便是时隔两年才写的小说。
这两年中,市面上有不少她的仿照跟风之作,本来当初创作《提刑官宋慈》就是因为当时西学东渐,国内开始流行侦探小说,可惜过于西化的小说对于模仿创作也有一定的难度,冬秀的《提刑官宋慈》不仅算是开先河之作,还给国内文人打开了思路,此后类似的小说简直如雨后春笋一般层出不穷,引爆了侦探类小说的创作,中国历史上凡有断狱贤名的青天们简直都被拉出来被写了个遍。
而《才子变身记》这样新颖的题材,简直惊爆国人的眼球,要说这时代的小说,比之冬秀,强在文笔,弱在创新,一部略“与众不同”的《聊斋志异》的人鬼狐妖恋就能让人念念不忘一百年,也可谓是经久不衰了。
受大环境的影响,人们的思维被牢牢禁锢,一个题材翻来覆去的都能写出花来,天花乱坠可不是吹出来的,可想要创新却是千难万难,这种现象即便是在现代也很常见,中国人的智慧和勤劳是毋庸置疑的,可不得不承认我们在发明创造上是弱于其他开放式教育的国家的。
而《才子变身记》恰好就相当于一盏指路明灯,有了这盏灯,众人便能踏出一条宽广大路来。
在冬秀停笔的两年时间内,市面上也出现了大量《才子变身记》的仿文,只是不如《提刑官宋慈》仿得好,一来这样的设定对大多数人来说太过新奇,不好把握,二来《才子变身记》不仅胜在设定奇巧,还胜在其特有的诙谐幽默式的调侃言语,这使得这篇日常流的小说不仅不枯燥乏味,反而引人入胜,代入感极强。
其他人在模仿时要么受思维局限,最后流于俗套,要么完全不受限制,就犹如脱缰的野马一般,跑得不见影了,出现了各种人变牲畜草木、虫豸花卉的设定,亦或是反过来,其他各类物种变人的小品文,想法倒是新奇了,可却完全没有把控能力,大多都没激起什么浪花就自己悄悄沉了。
其中有一篇同人文,算是最受关注的。
冬秀原书的设定是变身为平儿的才子被自己看不起,留在乡下侍奉公婆,最后被休弃回家了,两人并无过多交流,侧重描写平儿身为一个女性所遭遇的无奈和不幸。
而这篇同人文却在周谦与平儿成婚的桥段时开始改变,作者不仅让才子与自己过上了没羞没臊的夫妻生活,还大力描述了女儿身的才子在这件事上的感受,心理刻画十分到位,其猎奇香艳之情倒很是吸引了一批读者,而且后期这位才子还充分的利用身为女性的优势,成了名噪一时的名媛,周旋于军、政、文、商各界大佬间,收获众多裙下之臣,简直就是女版的风流才子,可惜这时候的才子已经完全变成了一个野心勃勃,想靠身体上位的女人,人设已经崩得一塌糊涂,甚至引起了读者心理上的不适,所以火过一段时间后也在骂声中销声匿迹了。
而且这篇文就是继《才子变身记》后在《消闲报》上进行的连载,虽然借着《才子变身记》的噱头,蹭了一波热度,可最后却变成了个屎盆子牢牢扣在了《消闲报》的头上,本来就声名狼藉的《沪报》,最后受到汹涌的舆论压力,这才赶紧将其卖给了日本人,以求丢卒保车,保全自己。
说到这里,冬秀不止一次庆幸没有跟那个报社签订什么卖身契约。
要说这时代,文化人地位自然是极高的,就是冬秀这样写上不得台面的通俗小说的作者,在稍微有点名气后也颇受追捧,不仅来钱快,还能迅速积攒人气,可以说是一本万利了。
虽然很多读书人迫于生计以卖文为生,但也极有风骨和傲气,往往书商捧着真金白银上门求书,还要看人脸色呢,心情好了,或者没钱了,才会答应给你写写文章,可不像后世那些签约作者那样苦逼,可以说是很任性很傲娇了。
而且这时候连载小说才出现不久,特别是中长篇小说的连载,对这方面的相关规定根本就不成熟,大多数都是买个连载权,直接银货两讫,这样一来书商和报社根本就拿捏不了作者,所以即便冬秀是个金疙瘩,《消闲报》也奈何不了她,她想走也就走了。
唐才常自然明白这位宝先生有多大的潜力和价值,他自认是这匹千里马的伯乐,断然不会做出《消闲报》这样杀鸡取卵的事来。
而且他深深的见识到了连载小说的巨大影响力和前景,这位宝先生仅凭两部小说就将《绣像小说》和《消闲报》从关张倒闭的境况中拯救出来,可以说全是靠的连载在聚集读者,如果不是这两家报社时运不济、目光短浅,现在沪市的报社圈还不定会怎样呢。
所以他一开始就打定主意要将这位宝先生牢牢的笼络住。
依他的观察,这位宝先生也算声名远播、成名日久了,却即不愿暴露真实名姓,也从不在金钱上斤斤计较,可见是个淡薄名利、随性洒脱的人物,倒是颇有几分君子之风,想要笼络住这样的人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幸而他性情宽厚豁达,每每吃了亏也不计较,更不落井下石、打击报复,想来只要不触及他的底线,给予绝对的尊重和优待,这位宝先生也能长久与他们报社合作下去。
所以他一开始就决定好了,若这篇小说一如既往的精彩,那自然没得说,必定要好好运作一番,即能给他们报社带来名还能带来利,当然啦,他也知道,写作不仅是要凭自身文化底蕴,还要看一时的灵感,谁也不能保证部部小说都是佳品呀,所以即便这次宝先生力有不逮,这本小说写得不那么尽如人意,他还是要做主给刊登在显目的版面。
一来宝先生已然成名,随着成书销往全国各地,他也拥有了大量的忠实读者,即便是冲着他的名头也会有很多人看,可以为他们报社招徕人气,二来则是要卖宝先生一个面子,都说锦上添花易,雪中送炭难,所以在初次合作时就给予如此大的优待,必能取得宝先生的信任和感激,以后合作起来就更加方便了。
唐才常不愧是个优秀的办报人和编辑,难怪《申报》要盛情相邀,请他回来坐镇《自由谈》呢,在收到冬秀的稿件前,他就已将各个方面考虑周全了,不说能有助于《申报》更进一步的发展,起码不会像《消闲报》那样坑爹的带累《沪报》啊,而且,如果能网罗到几位优秀的小说家长期供稿,带动整体销量、提高影响力也不是不可能啊。
《三寸金莲》?
这个名字倒是颇引人遐思,特别是于国人来说,可谓是即香艳又隐秘,只看这名字就勾得人想要一探究竟,先睹为快。
唐才常不由摇了摇头,暗想:难不成这位宝先生倒是位“爱莲居士”?
这倒也不稀奇,在中国,十个男人中恐怕有八个就是莲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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