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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信你闻闻。”叶乘风把头凑过去,张开嘴朝他的鼻尖呵气,家乐略踮起脚凑过去闻,他的嘴里真的没有酒味,难道这个酒色之徒真的是狗改了吃那啥,怎么可能?
家乐又凑近些,直直凑到他的嘴上细细的闻,叶乘风见他送上门来,哪里还客气,直接把唇按到他的唇上,又伸出舌头追逐着慌乱逃跑的小舌。想不到他的味道是如此的美味,比他做的那些菜好千万倍,好在清甜,好在青涩,好在与众不同。
家乐头一回被人吻,慌乱地直想后退,可是背靠书架根本不容他躲避,直被他吻得晕头转向,天旋地转,连骨头都酥了,最后居然无意地迎合着。
叶乘风狠狠掠夺着,直到他身子软趴趴靠在他身上才放过他。脸上带着邪邪的笑意看着他:“这么晚了你跑到我的书房来,是不是在等我啊?我知道你很想我抚慰你,我就勉为其难一下……”
说着,一双手搂向他的腰,家乐被他一摸,忽然清醒过来,意识到自己现在的身份,猛地把他推开,撒腿就跑。边跑边喊:“桌上给你留了宵夜。”
叶乘风冷不妨被他推了个跟头,纳闷地看着他象见了鬼似的跑掉。不禁拿面镜子照照,左照右照,镜子里的人仍然英俊潇洒,为什么那个人这样害怕?难道他的魅力碰上这个冤家就这样荡然无存吗?
叶乘风对着镜子无比郁闷。
转头看向那个先前没有注意的食盒,打开来一看,温盅里温着粥,白粥和着绿色的菜叶,红的肉丁,褐色的皮蛋和金黄色的海米,衬着米粒的雪白底色,真象一幅色彩斑斓的画,吃下去清香爽口,再配上佐粥的甜酸鲜脆的白萝卜真是吃着舒服。
还有一盘是荞麦卷,听说荞麦是平民在青黄不接时吃的东西,助消化,还对消渴症有好处,只是不容易做的可口,所以富人家很少吃。
叶乘风尝了一口,荞麦皮是用荞麦和糯米粉调和在一起包的,里面包着白萝卜、水芹菜、香菇和绿豆芽,内容丰富,就是没有一点肉,可是很好吃,每咬一口都带着山野的清香,再醮上小碟里的酱油更是是回味无穷。只是这酱油很特别,带着一股隐隐约约的清甜,绝对不是市上售卖的酱油,不知道怎么弄的。
虽然没有肉,叶乘风却吃得极满意,酒席上来往劝酒,脂香粉腻,大席上的菜油光发亮,味厚甘美,店家为赚钱,尽量使大油,多用昂贵的材料,可是滋味并不见得比家常小菜好,尤其是养人方面更远不如家常菜。
叶乘风吃了宵夜,觉得很舒服,忽然想起一首民谣:“远方的游子莫要流恋异乡富贵,你可知最暖人的是家常衣,最养人的是家常菜,最疼人的是糟糠妻……”
作者有话要说:近来身体不爽,心情更不爽,这章瘦了点,下章尽量增肥,
爱乃们
15
15、丝娃娃
家乐逃命般逃回自己的屋里,好象身后追着一条大色狼。逃回自己住的小屋,反手紧闭屋门,背靠屋门气喘吁吁,才发觉后背冷汗漓漓。方才在书房和叶乘风那辗转绵长的吻好象还有温暖的感觉残留在唇上,可是,让他意外的是他居然不是很讨厌这种感觉,也不抗拒进一步的接近,如果是郎情妾意……
家乐摸摸耳朵,上边还夹了一个耳圈,现在他还是穿的女装,如果让叶乘风知道真相,可以想象他的暴怒他的失望,说不定还会迁怒家里的母亲和妹妹。家乐打一哆嗦,爬上床裹上被子,和他是不可能的,也只能诚心诚意做好吃的给他调理身体也算报答他这份情意。
早上,家乐特意晚了一刻送早饭,原想着叶乘风还在被窝会周公,却见他已经起了床在院中练拳,看他过来气哼哼回屋。
家乐挤出笑脸:“少爷早啊,没想到少爷昨夜睡得晚,今早仍然按时起了。”
“哼,不是你说的要早起才对身体有好处么?”叶乘风看也不看他,还在为昨晚他逃跑的事生气。
“少爷真是从谏如流。”家乐一边夸奖他一边把早饭从食盒里拿出来。
一碗清汤馄饨,上面撒着碧绿的香菜叶,嫩黄的鸡蛋丁,还撒了少许胡椒,吃上去很开胃,叶乘风想挑刺也没挑到,又看那一碟子里装着饼卷,是用大米面烙的比春卷皮小一半的薄饼,卷上萝卜丝,折耳根,海带丝,炸黄豆,包成长方形的小卷,象初生婴儿裹在襁褓中的样子,非常清爽可爱。
“这是什么东西?”
“这是丝娃娃。”家乐边说边往娃娃身体里灌酱汁,弄好以后递给他。
叶乘风吃了一口,只觉得清香爽口,唇齿留香,早起时积的一肚子气也被美食化得无影无踪。再看小碟里的酱油好象和昨晚醮荞麦卷的是一样东西,问道:“你这酱油别具滋味,有股清甜的味道,还带着一股爽口的微辣味,是怎么弄的?”
“这酱油是放了水梨熬炖加工,醮食时又加了微辣的茜草粉。”家乐给他解释,“水梨清热润燥,益脾和胃,炖入酱油可以使酱油有种清甜味道,拿来拌凉菜或是醮料最好。因为少爷的病已经使舌根味觉有些麻木,所以吃什么都觉得没味,用辣椒虽然提味,可是对身体并没有多大好处,所以我用了茜草粉提味,取其微辣的味道,即可以刺激味觉又不至太过。”
叶乘风觉得心中有暖流淌过,说:“你又不是大厨,也没有名厨指点,更没有好好的学过几大菜系,可是为什么做的这么好吃呢?”
“因为我做菜的时候只想着怎样让吃的人高兴,我母亲说,她做食物的时候只有一个心愿,就是让吃的人快乐,当看到吃食物的人脸上浮起笑容,她就觉得满足和幸福。所以她做的菜非常好吃。”家乐说着脸上浮现悲伤和哀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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