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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初练化气式(第1页)

洛凡书与易离痕终究还是没有喝醉,易离痕喝醉了会耍酒疯,他耍酒疯的方式还有些与众不同。在洛家的时候,易离痕喜欢拿着他练剑时常用的那一柄没有开锋的铁剑乱砍,洛凡书看了一眼桌上一角两把用黑布包着的剑,他觉得现在易离痕喝醉了多半也会这样。

至于洛凡书他自己喝醉了是什么样,易离痕和他说过一次,那也是他唯一喝得没有意识的一次。用易离痕的原话来说,洛凡书喝醉之后就处于一个众生皆是我大哥的状态,和屋里的锅碗瓢盆一个不差的拜了把子,因为这个事情易离痕嘲笑了他许久,洛凡书也就不敢再喝醉了。

虽说酒没有喝醉,不过说好的不修炼却是真的,易离痕与洛凡书两个人就循着半醉的状态混了一整天。第二天早上醒来时,洛凡书脑袋疼的厉害,洛凡书清楚这是酒意还没有完全褪去加上休息的不够导致的。强行忍住倒回去睡得想法,洛凡书起床开始准备新一天的生活。易离痕的房门紧闭着,洛凡书灵觉一扫,现易离痕的房间里早就没有人了,不大的房间一切都被收拾的非常整洁,与洛凡书有很大的差别。

洛凡书在解决完个人卫生问题又吃完饭后,就坐在院门前等待路光华。晋升为记名弟子后,就没有了一天不做事情贡献值会倒扣这项规定了。所以大部分星岚山的弟子在脱离杂役弟子的身份后,都和易离痕的状态差不多,死命地修炼,除非是功勋堂中的某样东西非常需要,他们都不会去主动做任务赚取贡献值。

洛凡书就不同了,丹青云的这个任务是个肥差,在记名弟子中可以搞到的任务除开剑峰上的任务外,给丹青云的药鼎提供玄气这项任务的贡献值可以算是顶尖的。加上丹青云时不时地会将他炼制出的成丹转手送给洛凡书,这项差事就更加肥的流油了。那些丹药洛凡书大部分都转手卖给了功勋堂,丹青云给他的丹药以一阶回玄丹最多,这种丹药功勋堂的需求量是十分巨大的,因此一般洛凡书都能以一个很不错的价格转手掉。

至于路光华给出的期望,洛凡书觉得没什么好说的,与丹青云打好关系,不说丹青云人本身不错,就是冲着丹青云手上的丹药他都得和他处好关系。

“怎么这么像是酒肉朋友呢?”去旁峰的路上洛凡书问着自己,他觉得他自己对于丹青云的关系可能利益占得更多。这种关系他太熟悉了,因为在俗世他就处在丹青云的位置上,只要他想要身边绝对少不了一起玩的人,当然,花销得他来埋单。

“喝酒了?”丹青云的声音从药鼎后传来。

洛凡书收起了自己的思绪,他觉得他与丹青云的关系并不是单纯的酒肉朋友。至少在丹青云的眼中不是,在洛凡书的眼中,并不只是。既然想明白了,洛凡书也就把这些东西抛在脑后了。在洛凡书看来,人一辈子其实很短,成为修炼者后,这一辈子可以稍微长一点,但是也长不了多少,除开在修炼上下功工夫的这些时间,其实算起来,他们的人生比起普通人还要短不少。这样不长的人生中,洛凡书觉得走的轻快一点更好,所以他在进入星岚山后就尽量不在肩上放太重的东西。

至于那些不得不放在肩上的东西,洛凡书扔不掉,也就只能听之任之,只要不妨碍他,走的步子稍微重点就重点。

“喝了不少,不过不影响我对于玄气的控制。”洛凡书在老位置坐下了。

丹青云扔过来一个小盒子,洛凡书探手接住,丹青云喜欢直接扔东西已经养成习惯了,洛凡书也习惯了下意识接住他扔过来的东西。盒子是一个小木盒,很轻,不过密封性算不得太好,洛凡书闻见这个木盒上传来一阵阵的清香味。做盒子的木头是很普通的木头,只是做了抛光,连漆都没有,所以洛凡书可以断定,清香的味道并不是从这样一个普通的盒子上传来的。

打开盒子,里面是一枚不大的药丸,洛凡书跟丹青云混的久了,对于丹与药有了基本的区分,还没有拿在手上,洛凡书就知晓这个东西只能算是药丸,可能形状和丹药很像,不过终究还是差了不少。

“醒酒的东西,上次我喝醉了就打算做一个这样的东西,你手上拿到的是第一批的成品。”丹青云解释着。

洛凡书笑了笑:“多谢。”

吃下这颗药丸,并没有过多久,一股清凉的感觉直冲后脑,脑袋里疼痛的感觉一下就减轻了不少。

好东西,这是洛凡书对于这样一颗药丸的评价,他这个喝酒喝得不少的人对于自己身上的酒意是最清楚的,所以这样的一颗药是不是对于消除酒意有帮助他比丹青云更有言权。洛凡书还感觉到,自己身上的酒味好像也消失不见。被药丸中的清香味所替代掉了。

“效果不错。”洛凡书给出了自己的评价。

“好用就行。”丹青云一边回复洛凡书,一边开始准备起炼制丹药需要的材料。洛凡书帮他干了两个多月,他炼制的丹药也从最开始最为简单的一阶回玄丹转转换为别的更为复杂的丹药。

今天帮助丹青云炼丹的时间久了一点,洛凡书也获得了更多的灵石边角料。修为到了一阶中期的时候,洛凡书感觉自己修炼的度慢了不少。只是他知道,修炼的度并没有降低,反而随着灵觉的不断成长,修炼的度比起刚刚进一阶时还快了不少。现在的洛凡书已经可以做到同时将两股玄气转换为修为而不感到太费力。

变化的是修炼的难度,提升到一阶后期需要不断提升玄晶雏形的玄气含量,直到这团球形的液体的中间有一块固体的出现。闲置洛凡书修为度的原因,已经从灵觉变成了灵气的量,洛凡书觉得自己要是拥有一个和言景同差不多的聚灵阵,修炼的度可以提升几倍不止。

提升修炼度的办法洛凡书还是有的,帮了丹青云这么久,他除开一阶中期前需要依靠灵石边角料来维系玄气的消耗外,别的灵石边角料都被他攒了下来,现在已经有了一大包,被洛凡书埋在了一个地方,寻常人很难觉。没错,洛凡书想要快提升修为,就只有依靠灵石来快获取灵气这个办法。

只是洛凡书并不想动用这一份来之不易的资源,现在就用了,洛凡书不知道自己到了一阶后期要怎么办。同时,心里对加入剑峰的欲望更加强烈了一些。除开成为一个剑峰的弟子,也不是没有别的获取资源的办法,像丹青云这样的旁峰弟子获取资源的度也不算弱,只是洛凡书觉得自己并没有一技之长可以让自己在旁峰混下去。

至于从头学起来,洛凡书并不是没有想过,细细考虑了一番,洛凡书觉得有些本末倒置了,也就放弃了这样一个打算。

加入剑峰,洛凡书早早地就给自己定下了两个条件,一个是修为到达二阶,另一个就是学会化气式这门武技,如此她才觉得自己有一点自保的本钱。

至于放弃玄道一途,洛凡书从来就没有考虑过,在洛家的时候,家里从来不让他接触任何与修玄有关的东西,导致他来到星岚山后什么东西都不知道,就像是一个白痴一般。放弃玄道回到洛家,洛凡书自认为可以无忧无虑的过上一辈子,他觉得洛扬很是乐意他成为一个富家公子哥,而后将他这个旁支的所有底蕴交与洛扬。

这样的日子比杀了他还难受,洛凡书可不想自己就这么浑浑噩噩的过完这辈子,然而想要摆脱这一切就只有一个办法,就是成为一个至少有三阶修为的玄者,届时洛凡书觉得自己就有了与洛阳平起平坐的资本。

洛凡书上山时带上了化气式的书,他已经很久没有带上这本书到处走动了,因为处在打基础的环节,怎么使剑也有易离痕在一旁指导,这本书也就不是那么重要了。今天带上这本书他的目的是为了开始正式学习武技,洛凡书觉得自己基础已经打得不错了,这是他自认为的。易离痕对此并不是特别赞同,易离痕觉得洛凡书现在使剑的手段也就是比街头的混混要好上那么一些,真要打起来,排除洛凡书的修为后,可能洛凡书还不一定是街头混混的对手,街头混混能耍混拼命,他觉得洛凡书不一定做得到。

所以易离痕对于洛凡书的评价是比手无寸铁的普通人要好上一些,至于和他动手,易离痕觉得他一剑下去洛凡书基本就握不住剑了。

洛凡书选择性的忽略了易离痕的评价,按照书上所说,洛凡书已经算是打好了基础,这样的基础不算牢靠,所以以后还需要多加练习,不过正式开始化气式的学习,洛凡书倒是已经达到了最低的标准。

“看来你还是觉得先学这个东西比先提升修为更为重要。”易离痕看着面前的洛凡书,觉得有些无奈。从洛凡书前几天询问他对于洛凡书的剑法基础的时候,他就知道会是这样的一个结果,所以他更多的无奈。在他看来,洛凡书的基础太差,即便是学成了化气式,也只能仗着自己的修为来欺负一些确实打不过他的人,稍微遇上一些狠茬子洛凡书就得麻爪。

至于他为什么知晓洛凡书今天会开始化气式的学习,从洛凡书提着的剑就知道了,洛凡书手上的剑并没有用黑布包裹起来,就证明洛凡书已经正式地宣布了自己是一名剑修。虽然有一些张扬的成分在里面,不过也算是表达了洛凡书自己的决心。

洛凡书坐在易离痕身前不远处:“修为的提升不在一朝一夕之间,我觉得先搞定这个东西来的更实在一点。”

洛凡书深吸了一口气,打开了化气式,跳过了前面介绍的那些打基础的篇章,翻到了最后一部分,开始正式学习这门武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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