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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嘉站在塔拉农场的走廊上目送那对孪生兄弟离开,直到飞跑的马蹄声已隐隐消失,她才如梦游人似地回到椅子上去。她觉得得脸颊发僵仿佛有什么痛处,但嘴巴却真的酸痛了,因为是刚才很长一段时间她在咧着嘴假装微笑,为了不让那对孪生子发觉她内心的秘密。她疲惫地坐下,将一条腿盘起来,这时心脏难受得发胀,好像快要从胸膛里爆出来一般似的。它古怪地轻轻跳着;她的两手冰凉,一种大祸临头的感觉沉重地压迫着她。她脸上流露出痛苦和惶惑的神情,这种惶惑说明,她这个娇宠惯了、经常有求必应的孩子如今可碰到生活中不愉快的事了。
艾希礼将同媚兰汉密尔顿结婚了!
唔,这不可能是真的!那对孪生子准搞错了。他们又在找她开玩笑呢。艾希礼不会爱上她。谁也不会的。同媚兰这样一个耗子似的小个儿。思嘉怀着轻蔑的情绪想起媚兰瘦小得像孩子的身材,她那张严肃而平淡得几乎有点丑的鸡心形的脸,而且可能艾希礼是好几个月没见到她了。自从去年“十二橡树”村举行家中大宴会以来,她顶多只到过亚特兰大两次。不,艾希礼不可能同媚兰恋爱,因为——唔,她决不会错的——因为他在爱她呀!她思嘉才是他所爱的那个人呢—-她知道!
思嘉听见嬷嬷的脚步笨重地在堂屋里把地板踩得嘎嘎响,便迅速将盘着的那条腿伸下来,并设法放松脸部的表情,尽量显得平静一些。万万不能让嬷嬷怀疑到出了什么事呀!
嬷嬷总觉得奥哈拉家的人连身子带灵魂都是她的,他们的秘密就是她的秘密。只要有一丝神秘的味道,她就会像条警犬似的无情地追踪嗅迹。根据已往的经验,思嘉知道如果嬷嬷的好奇心不能立即满足,她就会去跟妈妈一起嘀咕,那时便只好向母亲交代一切,要不就得编出一个像样的谎话来。
嬷嬷从堂屋里走出来,她是个大块头老婆子,但眼睛细小而精明,活像一头大象。她长得黑不溜秋,是纯粹的非洲人,把整个身心毫无保留地献给了奥哈拉一家,成了爱伦的左右手、三个女孩子的煞星和其他家人的阎罗王。虽然嬷嬷是个黑人,但她的行为规范和自豪感却与她主人一样高或者还要高些。她是在爱伦奥哈拉的母亲索兰吉罗毕拉德的卧室里养育大的,那位老太太是个文雅的高鼻子法兰西人,无论对自己的儿女或者仆人只要触犯法规便不惜给以应得的惩罚。她曾经做过爱伦的嬷嬷,后来爱伦结婚时跟着她从萨凡纳来到了内地。嬷嬷要是宠爱谁,就会严加管教。正由于她是那样宠爱思嘉和因思嘉而感到骄傲,她对思嘉的管教也就没完没了。
“那两位少爷走了吗?你怎么没留他们吃晚饭呀,思嘉小姐?俺告诉了波克叫他添两份饭啦。你的礼貌到哪里去了呢?”“唔,他们尽谈论战争,我都听得烦了,再也忍受不了同他们一起吃晚饭,尤其怕爸爸也参加进来大叫大嚷,议论林肯先生。”“你可像个女孩一般不知礼了,亏你妈妈和俺还辛辛苦苦教你呢。还有,你怎么没披上你的披肩呀?夜风快吹起来了!
俺一次又一次告诉你,光着肩膀坐在夜风里要感冒发烧的。思嘉小姐快进屋里来。"思嘉故意装出一副冷淡的样子掉过头去,幸喜嬷嬷正一个劲儿唠叨披肩的事,不曾看见她的脸。
“不,我想坐在这里看落日。它多美呀。你去给我把披肩拿。劳驾了,嬷嬷,让我坐在这里,等爸爸回家来我再进屋去。”“俺听你这声音像是着凉了,"嬷嬷怀疑地说。
“唔,没有,"思嘉不耐烦地说。"你去把我的披肩拿来吧。"嬷嬷蹒跚地走回堂屋,这时思嘉听到她轻声呼唤着上楼去找楼上的那个女佣人。
“罗莎!听着,把思嘉小姐的披肩给我扔下来。"接着,她的声音更响了,"不中用的黑鬼!她总是什么忙也带不上的。
又得俺亲自爬上楼去取了。”
听到楼梯格格作响,思嘉便轻轻站起身来。嬷嬷一回来又要重复那番责备她不懂礼貌的话了,可思嘉觉得正当自己心酸的时候,实在无法忍受叨叨这种鸡毛蒜皮的小事。她就犹豫不定地站着,不知该躲到哪里去让痛苦的心情略略平息,这时她忽然起了一个念头,这给她带了一线微弱的希望。原来那天下午她父亲骑马到威尔克斯家的农场“十二橡树”村去了,是为了商量购买他那位管家波克的迪尔茜。迪尔茜是“十二橡树”村的女领班,自从六个月前结婚以来,波克就没日没夜地缠着要主人把她买过来,好让他们两口子住在一起。那天下午杰拉尔德实在已抵挡不住,只得动身到那边去商量购买迪尔茜的事。
当然,思嘉想,爸爸会知道这个可怕的传闻不是真的。就算今天下午他的确没有听到什么消息,他也可能注意到了某些迹象,感觉到威尔克斯家有什么叫人兴奋的事情吧。要是我能在吃晚饭前一个人看见他,说不定就能弄个明白——原来不过是那哥儿俩的一个缺德的玩笑罢了。
杰拉尔德该回来了。如果她想单独见他,她也无须麻烦,只要在车道进入大路的口子上迎接他就行了。她悄悄地走下屋前的台阶,又回头来仔细看看,要弄清楚嬷嬷的确没有在楼上窗口观望。她没有看见那张围着雪白头巾的黑色阔脸在晃动的窗帘间不满地窥探,便大胆地撩起那件绿花布裙,沿着石径向车道快快地跑去,只要那又镶有锻带的小便鞋允许,她是能跑多快就跑多快的。
沿着碎石的车道两边,茂密的柏树枝叶交错,形成天然的拱顶,使那长长的林荫路变成了一条阴暗的甬道。一跑进这甬道里,她便觉得自己已经安全了,家里的人望不见了,这才放慢脚步,她气喘吁吁,因为她的胸衣箍得太紧,不容许她这样飞跑,不过她还是尽可能迅速走去。她很快便到了车道尽头,走上了大路,可是她并不停步,直到拐了个弯,那里有一大丛树遮掩着她,使家里人再也不能看见了。
她两颊发红,呼吸急促,坐在一个树桩上等待父亲。往常这时候,他已经回来了,不过她高兴今天他晚一些,这样她才有时间喘过气来,使脸色恢复平静,不致引起父亲的猜疑。她分分秒秒地期待着听到得得的马蹄声,看到父亲用他那吓死人的速度驰上山冈。可是一分钟又一分钟过去了,杰拉尔德还是不见回。顺着大路望去,想找到他的影子,这时心里的痛楚又膨胀起来了。
“唔,那不可能是真的!"她心想。"他为什么不来呢?"她的眼光沿着那条因早晨下过雨而变得血红的大路沉思着,在心里跟踪着这段路程奔下山冈,到那懒洋洋的弗林特河畔,越过荆榛杂乱的沼泽谷底,再爬上下一个山冈到达“十二橡树”村。艾希礼就住在那里。此时,这条路的全部意义就在这里——它是通向艾希礼和那幢美丽的像希腊神殿般高踞于山冈上的白圆柱房子。
“啊,艾希礼!艾希礼!"她心里喊着,心脏跳得更快了。
自从塔尔顿家那对孪生子把他们的闲话告诉她以后,一种惶惑和灾祸的冷酷感一直沉重地压抑着她,可如今这种意识已被推到她心灵的后壁去,代之而的是两年以来始终支配着她的那股狂热之情。
现在看来很有些奇怪,当她还没有长大成人的时候,为什么从不觉得艾希礼有什么动人之处呢?童年时,她看见他走来走去,可一次也不曾想过他。直到两年前那一天,当时艾希礼为期三年的欧洲大陆旅游刚回来,到她家来拜望,她才爱上了他。事情就这么简单。
她那时正在屋前走廊上,他沿着马从林荫道上远远而来,身穿灰色细棉布上衣,领口打着个宽大的黑蝴蝶结,与那件皱领衬衫很相配,直到今天,她还记得他那穿着上的每一个细节,那双马靴多亮啊,还有蝴蝶结别针上那个浮雕宝石的蛇发女妖的头,那顶宽边巴拿马帽子——他一看见她就立即把帽子拿在手里了。他跳下马,把缰绳扔给一个黑孩子,站在那里朝她望着,那双朦胧的灰色眼睛瞪得大大的,流露着微笑;他的金黄色头发在阳光下闪烁,像一顶灿烂的王冠。那时他温和地说:“思嘉,你都长大了。"然后轻轻地走上台阶,吻了吻她的手。还有他的声音啊!她永远也忘不了她听到时那怦然心动的感觉,仿佛她是第一次到这样慢吞吞的、响亮的、音乐般的声音!
就在这最初一刹那,她觉得她需要他,像要东西吃,买马匹,要温软的床睡觉那样简单,那样说不出原因地需要他。
两年以来,都是他陪着她在县里各处走动,参加舞会、炸鱼宴、野餐,甚至法庭开庭日的听审,等等,虽然从来不像塔尔顿兄弟那样纷繁,也不像方丹家的年轻小伙儿那样纠缠不休,可每星期都要到塔拉农场来拜访,从未间断过。
确实,他从向她求过爱,他那清澈的眼睛也从来没有流露过像思嘉在其他男人身上熟悉的那种炽热的光芒。
可是仍然——仍然——思嘉知道他在爱她。在这点上她是不会错的。直觉比理智更可信赖,而从经验中产生的认识也告诉她他爱她。她几乎常常中他吃惊,那时他的眼睛显得既不朦胧也不疏远,带着热切而凄楚的神情望着她,使她不知所措。她知道他在爱她。他为什么不对她说明呢?这一点她无法理解。但是她无法理解他的地方还多着呢。
他常常很客气,但又那么冷淡、疏远。谁也不明白他在想些什么,而思嘉是最不明白的。在那一带,人人都是一想到什么就说什么,因此艾希礼的谨慎性格便更加使人看不惯了。他对县里的种种娱乐,如打猎、赌博、跳舞和议论等方面,都跟任何别的青年人一样精通;可是他跟大家有不同之处,那就是这些愉快的活动对于他来说,都不是人生的目的。他仅仅对书本和音乐感兴趣,而且很爱写诗。
啊,为什么他要长得这么漂亮,可又这么客气而不好亲近,而且一谈起欧洲,书本、音乐、诗歌以及那些她根本不感兴趣的东西来,他就那么兴奋得令人生厌——可是又那么令人爱慕呢?一个晚上又一个晚上,当思嘉同他坐在前门半明半暗的廊上闲谈过以后,每次上床睡觉时,总要翻来覆去好几个钟头,最后只得自我安慰地设想下次他再来看她时一定会向她求婚,这才慢慢地睡着。可是,下次来了又走了,结果还是一场空——只是那股令她着迷的狂热劲却升得更高更热了。
她爱他,她需要他,但是她不了解他。她是那么直率、简单,就像吃过塔拉上空的风和从塔拉身边流过的河流一样,而且即使活到老她也不可能理解一件错综复杂的事。如今,她生气第一次碰上了一个性格复杂的人。
因为艾希礼天生属于那种类型,一有闲暇不是用来做事,而是用来思想,用来编织色彩斑斓而毫无现实内容的幻梦。他生活在一个比佐治亚美好得多的内心世界里留连忘返。他对人冷眼旁观,既不喜欢也不厌恶。他对生活漠然视之,无所动心,也无所忧虑。他对宇謅e以及他在其中的地位,无论适合与否都坦然接受,有时耸耸肩,回到他的音乐、书本和那个更好的世界里去。
思嘉弄不明白,既然他的心对她的心是那样陌生,那么为什么他竟会迷住她呢?就是他的这个秘密像一扇既没有锁也没有钥匙的门引起了她的好奇心。他身上那些她所无法理解的东西只有使她更加爱他,他那种克制的求爱态度只能鼓励她下更大的决心去把他占为己有。她从未怀疑他有一天会向她求婚,因为她实太年轻太娇惯了,从来不懂得失内是怎么回事。现在,好比晴天霹雳,这个可怕的消息突然降临。这不可能是真的呀!艾希礼要娶媚兰了!
为什么,就在上周一个傍晚他们骑马从费尔黑尔回家时,他还对她说过:“思嘉,我有件十分重要的事要告诉你,但是不知怎么说好。"她那时假装正经地低下头来,可高兴得心怦怦直跳,觉得那个愉快的时刻来了。接着他又说:“可现在不行啊!没有时间了。咱们快到家了,唔,思嘉,你看我多么胆怯呀!"他随即用靴刺在马肋上踢了几下,赶快送思嘉越过山冈回塔拉来了。
思嘉坐在树桩上,回想着那几句曾叫她十分高兴的话,可这时它们突然有另一种意思,一种可怕的意思。也许他找算告诉她的就是他要订婚的消息呢!
啊,只要爸爸回来就好了!这个疑团她实在再也忍受不了啦。她又一次焦急地沿着大路向前望去,又一次大失所望。
这时太阳已经沉到地平线以下,大地边沿那片红霞已褪成了淡粉郄的暮霭。天空渐渐由浅蓝变为知更鸟蛋般淡淡的青绿,田园薄暮中那超尘绝俗的宁静也悄悄在她周围降落。朦胧夜色把村庄笼罩起来了。那些红土垅沟和那条仿佛刚被节开的红色大路,也失掉了神奇的血色而变成平凡的褐色土地了。大路对观的牧场上,牛、马和骡子静静地站在那里,把头颈从篱栏上伸出去,等待着被赶回棚里去享受晚餐。它们不喜欢那些灌木丛的黑影把牧地小溪遮蔽,同时抽动双耳望着思嘉,仿佛很欣赏人类的陪伴似的。
河边湿地上那些在阳光下郁郁葱葱的高大松树,在奇异的朦胧暮色中,如今已变得黑糊糊的,与暗淡的天色两相映衬,好像一排黑色巨人站在那里,把脚下缓缓流过的黄泥河水给遮住了。河对面的山冈上,威尔克斯家的白色烟囱在周围的茂密的橡树林中渐渐隐去,只有远处点点的晚餐灯火还能照见那所房子依稀犹在。暖和且柔润的春天气息,带着新翻的泥土和蓬勃生长的草木的潮温香味温馨地包围着她。
对于思嘉来说,落日、春天和新生的草木花卉,都没有什么奇异之处。她接受它们的美都毫不在意。犹如呼吸空和饮用泉水一样,因为除了女人的相貌、马、丝绸衣服和诸如此类的具体东西以外,她从来也不曾有意识地在任何事物身上看到过美。不过,塔拉农场照料得很好的田地上空这一静穆的暮景却给她那纷乱的心情带来了一定程度的安宁。她是如此热爱这片土地,以致好像并没发觉自己在爱它,就像爱她母亲在灯光下祈祷时的面容一般。
蜿蜒的大路上仍然没有杰拉尔德的影子。如果她还要等候很久,嬷嬷就一定会来寻找她,并把她赶回家去。可是就在她眯着眼睛向那愈来愈黑暗的大路前头细看时,她听到了草地脚下得得的马蹄声,同时看见牛马正慌张地散开。杰拉尔德奥哈拉向家飞奔而来。
他骑着那匹腰壮腿长的猎马驰上山冈,远远看去就像个孩子骑在一匹过于高大的马上。长长的头发在他脑后飞扬着,他举着鞭子,吆喝着加速前进。
尽管思嘉心中充满了焦急不安的情绪,但她仍然怀着无比的自豪感观望父亲,因为杰拉尔德是个真正出色的猎手。
“我不明白他为什么一旦喝了点酒便要跳篱笆,"思嘉心想。"而且去年他就是在这里把膝头摔坏的呀。你以为他会记住这教训吧,尤其是他还对母亲发誓,答应再不跳了。"思嘉不怕父亲,并且觉得他比他的姐妹们更像是一个同辈,因为跳篱笆和向他妻子保密这件事使他感到一种孩子气的骄傲和略带内疚的愉悦,而这是可以和思嘉干了坏事瞒嬷嬷时的高兴心情相比的。现在她从树桩上站起身来看他。
那匹大马跑到篱笆边,弯着前腿纵身一跃,便像只鸟儿般毫不费力地飞了过去,它的骑手也高兴地叫喊着,将鞭子在空中抽得噼啪响,长长的白发在脑后飞扬。杰拉尔德并没有看见在树木黑影中的女儿,他在大路上勒住缰绳,赞赏地轻拍着马的颈项。
“在咱们县里没有谁比得上你,就是州里也没有,"他得意洋洋地对自己的马说。他那爱尔兰米思地方的口音依然很重,尽管到美国了39年了。接着他赶快理了理头发,揉皱的衬衫和扭到耳背后的领结也整理好。思嘉这些修整工夫是为了让自己像个讲究的上等人模样去见母亲,假装是拜访邻居以后安安稳稳骑马回的。她知道自己的机会到了,她可以开始同他谈话而不必担心泄露真实的用意了。
她这时大声笑起来。不出所料,杰拉尔德听见笑声大吃一惊,但随即便认出了她,红润的脸上堆满了边讨好边挑战的神情。他艰难地跳下马来,因为双膝已经麻木了;然后把缰绳搭在胳臂上、蹒跚地向她走来。
“小姐,好啊,"他说着,拧了一下她的面颊,"那么,你是在偷看我了,而且像你的苏伦妹妹上星期干过的那样,准备到你母亲面前去告我的状了吧?"他那沙破低沉的声音里含有怒意,同时也带有讨好的意味,这时思嘉便挑剔而又嗲声嗲气地伸出手来将他领结拉正了。他扑面而来的的呼吸让她嗅到了一股强烈的混和薄荷香味的波旁威士忌酒味。他身上还散发着咀嚼烟草和擦过油的皮革以及马汗的气味——这是一股各种味道的混杂,她经常把它同父亲联系起来,以致在别人身上闻到时也本能地喜欢。
“爸,不会的,我不是苏伦那种搬弄是非的人,"她请他放心,一面略略向后退了一下,带着嬷嬷的神气端详他的服饰。
杰拉尔德身高只有五英尺多,是个矮个儿,但腰身很壮,脖子很粗,坐着时那模样叫陌生人看了还以为他是个比较高大的人。他那十分笨重的躯干由经常裹在头等皮靴里的短粗的双腿支撑着,而且经常大大分开站着,像个摇摇摆摆的孩子。凡是自己以为了不起的矮人,那模样大都是有点可笑的;可是一只矮脚的公鸡在场地上却备受尊敬,杰拉尔德也就是这样。谁也没有胆量把杰拉尔德当作可笑的矮个儿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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